《庶女的品格》第244章


次年,周明誉登基为帝,国号永庆,奉明贵妃为皇太后,淳于皇后同为太后,迁居益康宫颐养天年。
永庆元年,淳王薨逝,昇平县主与毋原侯和离,在淳于太后的帮助之下,携长子回淳王府承袭王爵,再不外嫁,后因心病缠身病逝。临终之时,她紧紧握着当年与昇阳县主一同被封为县主的圣旨。
昭王殿下在曲氏门人的帮助之下,缕建奇功,永庆帝有意嘉奖,可是昭王殿下却以岳丈身体不适为由,想要携妻一同带着他外出寻医,实则根本就是想领着公家的皇粮带着岳丈一家出去游山玩水!
永庆帝看破不说破,在皇太后的默许下,恩准了,后又命荣安侯爷的胞弟,孟光辉和霍昂一共同主理工部之事。
这件事情在京城中引起一阵议论。堂堂亲王,竟然放着大好的荣华富贵不要,竟然对妻子和岳丈一家这样挖心挖肺,荣宠至极。这昭王妃真是攒了几辈子的福气才遇上这样好的夫君!
话头落在了昭王妃身上,有些人便开始站出来挖昭王妃的往事,这一挖,竟得知昭王妃原是侯府的一个庶女,后来因为主母记名,这才成了侯府名义上的嫡女。
都说嫡庶有别,京城中庶出的姑娘更是多如牛毛,真要说那些事值得称道,有本事的,在大禹之中只有两人。一个就是当年淳王府的昇阳县主,另一个,便是如今这位昭王妃。
云县的小山村。
重新搭建起来的屋子比从前的茅草屋不知道精致了多少倍。
孟光朝早上刚刚睁眼,就闻到了饭菜香。
屋子小就是有屋子小的好处,一览无余,香飘四溢。
这一头吭一声,那一头的夫人便能应一声。
“隽儿和云娴呢?”起身披衣,孟光朝只觉得神清气爽。
云娴寻来的这位神医当真有本事,如今他只觉得气血活络,连咳嗽都减少了。又或者如神医所说,心中包袱放下,比什么灵丹妙药都重要。
田氏在侯府,做的最多的仅仅是下厨,如今也一样。
端着汤药和早饭进来,她没好气道:“一早就带着羽哥儿和莳姐儿出去了,说是要瞧日出,若非你这个老头子还睡着起不来,鬼才愿意留下!”
孟光朝摸摸鼻子,又笑起来,拉着妻子到身边,语重心长:“年轻人不懂得审美才看什么日出,你且等着,今日天气好,我们赶不上日出,就去看日落,更符合我们的身份。”
田氏被逗笑,轻轻推了他一下。
……
熟悉的山头上,孟云娴与周明隽各自抱着一个孩子坐在那里看着日出。
孟云娴忽然觉得,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瓦一木,都随着这个日出,重新在脑海中鲜活起来。
“周哥哥,你说若是将他们两个放在这里养大,会不会很有趣?”
周明隽笑而不语。
孟云娴知道这不可能,但是这地方对她来说有特殊的意义,总是要带他们常回来走走的。
周明隽单手抱着孩子,一只手搂住她。
“他们往后会有他们的路,我们左右不了太多。但我能向你保证,他们定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长大。”
孟云娴看着熟睡的孩子,轻轻点头。
这是她和周哥哥的孩子。
无论从前如何,无论她的身份如何。
如今,他们是昭王府的嫡子,嫡女。
天边泛熹光,周明隽提醒她看,女儿周莳忽然咿呀一声,睁开了眼睛。
“周哥哥你看!”
周明隽看着女儿,温柔一笑:“她倒是会选时候。”
“不然我们改个名字吧?不要叫周莳了,叫周日!”
周明隽:……
“不然叫周光?”
“周熹也可以的呀!”
周明隽:……
“你怎么不理我呀,好还是不好说说话嘛。”
“闭嘴!吵到儿子又要哭闹,我不会帮忙的。”
孟云娴小脾气立马上来了:“你也有份生,怎么算帮忙呢!”
周明隽冷笑一声,两人竟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辩起来,一如当年那双打打闹闹的少年和少女。
熹光之下的身影,经过一轮轮春秋,从两个变成了四个。
却并不是故事的结束,而是一个崭新故事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历时四个月,这个故事终于到终章了!!!!!!
废话不多说,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完结章发100个红包感谢大家的支持!!
所以胖友们不要再潜水啦,赶紧粗来冒个泡~~~番外简单的想了几个,一个是外出三年。
一个是带孩子艰难路
大家还有没有想看的别的,可以说一说~~~~
第154章 番外一【三年小番外】
霍昂一第一眼看到孟云娴的时候,就知道这丫头不简单。
穿着不俗,专人保护,她身边那个婢女更是教养有方,十分得体。偏偏她生的萌动可人,看什么都稀奇,眸子闪着光,然而媚眼流转间,又会流露出让人看不懂的低沉来。
“怎么不点东西吃?”霍烨收完了一笔账,饿得不行,坐下来时有些不满。
霍昂一咧嘴一笑,挑眼示意他看过去:“给你看个宝贝。”
霍烨只是顺着他的眼神看了一眼隔壁桌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便立刻收回目光,给了霍昂一一个警告的眼神。
他们在外面闯荡,最不喜招惹麻烦。
“把你的眼睛给我收一收。”比起霍昂一流露出来的情绪,霍烨就显得淡定的多。
霍昂一似笑非笑的,没有应答。
两人的东西刚刚上齐,霍烨又皱眉头了。
“你点这么多干什么?”
霍昂一像是没听到,继续吃。
霍烨放下了筷子。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话记住?”
霍昂一直接扭过头不看他,一边欣赏着街景,一边哼哼的吃东西。
“嘭!”霍烨一声拍桌,吓得本就是强弩之末的霍昂一抖了一下。
霍昂一僵硬的转过头来,慢慢的放下手里的食物,悄悄坐正:“咳,吃饭就吃饭,发什么脾气嘛……嘿嘿。”
霍烨的脸色阴沉,不悦的看着他:“先时我说的话,你当做耳旁风了是不是?”
霍昂一的确很会做生意,尤其擅长周旋交际,三寸不烂之舌,能将死的说成活的。偏偏他平日里嘻嘻哈哈没个正经,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旦正经起来,会叫人觉得意外又精细,好似在这番对比之下,他严肃起来做什么都是有章法,有道理的。
可是除此之外,他的问题实在太多了。
整日不着调,日子过得颠三倒四,喜欢胡闹,最重要的是,赚多少就花掉多少,毫无计划。
虽说他们兄弟二人从会赚钱开始,过得每一天都比从前要强了千百倍,但是这样的日子过的久了,总觉得心里头发虚。霍烨从来都不是等着坐吃山空的人。哪怕兄长只愿今朝有酒今朝醉,他却不愿意如此。
原本是想着早些成家立业,他们也能早点安定下来,可是他们的出身,高门大户只能入赘,小门小户的女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全家上下眼神里透着的贪婪和筹谋。他不愿与兄长入赘高门大户,想来想去,他便自己背负起了为兄长和自己积攒家业,筹谋未来的艰巨任务。
而要做到这一点,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这些年来恣意挥霍胡闹养出来的坏习惯给别一别。
换做别人,未必能治得了霍昂一,可是霍烨不同,他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霍昂一有几根毛霍烨都清清楚楚,霍昂一唬别人是一套一套,但在霍烨这个弟弟面前,只能怂。
见霍昂一老实下来,霍烨免不得要开始说教:“做生意之时,你即便再怎么胡闹,也知道一诺千金,怎么到了自己的身上,总是无法安耐性子好好地去做呢?”
霍昂一笑的吊儿郎当:“我又不跟自己做生意。”然后在霍烨的脸色再次沉下来之前,立马乖巧做好继续听弟弟的指示。
霍烨习惯了他这个调调,不与他一般见识,忽的,他目光一偏,与一双瞧瞧投过来的眼神装了个正着。
小姑娘生的好看极了,唇红齿白,星眸闪烁,一看便不是出自普通人家,大概是被他刚才拍桌子的动静吓到了,她正睁大眼睛看着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打量。
霍烨微微蹙眉。
他和霍昂一之所以能这么顺利的走上商路,除了能说会道之外,好的皮相也是至关重要,原本霍烨也没觉得女人有什么大麻烦,向来都是来者不拒,且绝不主动,可是经过县令千金这件事情,霍烨深深地觉得,女人有时候就是一个大麻烦,尤其是有来头的女人。
所以,面对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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