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动他心》第65章


它是过去一切最好的象征。
他伸出手抚摸这道疤痕,粗糙的指腹盘旋在结痂的伤口上,所有的感知都让他不自觉的想起那段经历,可以说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
19岁出来北漂,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刚到北京的时候甚至连口热饭都吃不上,睡在公园或者地铁站里,饿到不行的时候就去吃别人的剩饭,只要能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忍受。
除了这样苟且偷生的生活,他还想着怎么才能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有不错工资的工作。
他一想到弟弟的病整个人都快疯了,有时候气不到行一脚就能踹扁路边的垃圾桶,无能为力让他身心俱疲,脾气上来的时候就像一头疯牛。
在过年的时候他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去一家餐馆洗盘子,新年来吃饭的人特别多,餐馆里一时忙不过来便招了人。店主哼着鼻子说给他一个月三百,把后门的储物间给他将就着睡。
其实多少钱他都认了。
出现转机是开春的时候,他无意在街上看到一家报社在招人。他本着一个高中学历原本没报多大的希望,在此之前他面试很多工作,都因为学历低所以被拒绝,可是他不能不去面试,不能放过每一个希望。
这家是新开的报社,一切都还没稳定,甚至连办公地方也还是毛坯房子。
报社老板,就是高健见到秦森问的第一句话是:你想出人头地吗?
他看着高健说:“我想要钱。”
很特别的回答,给高健留下的印象很深,当谈到秦森没去一本学校的时候高健明显对他的兴趣更深了。
他觉得这个人有骨气,还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冲劲。
随着报社慢慢步上正轨,秦森拿到的第一份工资,有一千。身边没有什么朋友,这份喜悦都通过电话传递给远方的家人,他寄了八百回去,剩余的两百他足够了。
弟弟的越来越严重,他们都知道没希望了,可是他不愿意,也不甘愿就眼睁睁的看着亲弟弟去死。除了固定的工资,秦森开始做一些危险的事情,他需要额外的钱。
每次拿到好新闻,奖金总是不会少的。
关键是高健这人还算大方。
隔了两个月,高健打算让他有空去读个本科或者打专,他说:“你这点文凭以后会难混。”
一开始秦森拒绝了,直到后来弟弟治不了去了,他和这工作慢慢捆绑在一起,有时候单调的生活很乏味,而且高健说得对,他这点文凭在北京很难混,这个城市发展得太快。
他先是读了个大专,后来又去读了个专升本。
但很多时候他总觉得自己停留在高中毕业这个阶段,一切好像都停在过去。他的新生活在没有目标的散漫的进行的,没有什么值得铭记。
从卧底酒店到赌场,从夜店到食物加工厂,从制作□□的到贩卖假烟的,后来秦森是真心喜欢这份工作的,每次从那些地方出来,再把真相曝光在大众面前,那种心满意足的感觉让他觉得真实。
火车窗外的风景不慌不忙的划过,他想起23岁那年从贩卖制作假烟的山村里出来时还救了个被拐卖的小孩。
过去的所有其实他都不后悔。
这种事情做多了,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找人堵他,打他,甚至有人出钱要买他的一条腿。想起那些0日夜里的胆颤惊心,现在倒觉得当时还挺刺激的。每天下班出门都会带着把小刀,要张望好一会,确定没危险才出去。
陈胜这人刚来的时候胆子还挺小的,就跟他去做了一回,回来后三天都软着腿。
被赌场里的一帮人追了三四条街,背后是白光闪闪的大刀。
陈胜说:“你怎么还笑,我当时要不是往旁边跑偏了一点,那刀就直接砍我背上了!就跟拍电影似的!”
除了正常的上班和干点惊心动魄的事外,秦森开始觉得生活有点甜味的时候是从假烟山村回来后认识了陈思涵,用陈胜的话来说就是,那妞大胸大屁股,漂亮得就跟个狐狸精似的。
他们上下班在一栋楼,报社的隔壁年前开了家新的单位,做什么金融投资的。陈思涵的脸和装扮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种职业女性,每天穿着黑色西装和裙子,踩着高跟鞋,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唇色,不管什么颜色都很精致。
最初吸引秦森的其实还是她的胸,嗯,真的挺大的。
他年轻的时候有时很张狂又有点不着边际,讲一些黄段子就能把陈思涵整得脸红。他是个正常的男人,谈了一段时间就和陈思涵做了,她不是Chu女。
可是她是个挺好的女人。
怎么说,就是挺对秦森胃口的,别看她表面上很强悍,其实说到底特还只是个小女人,私下特别软,很听话。
她也无数次让秦森换份工作,找一个稳定一点的,安全一点的,朝九晚五的那种。
秦森一开始敷衍着过去,直到后来陈思涵又提,他说:“你当初看上我什么,我要是没有那点不要命的经历,在你心里能是那种大英雄吗?再说了,我不能对不起老高,当初要不是他,我现在可能在工地搬砖。”
报社从零收入到在报刊亭站了一个脚趾头,短短几年发展得很好,这多亏了秦森一次又一次玩命拿到的黑幕。
他得罪的人太多,那天晚上陈思涵来他家找他,刚走到门口就遇上四五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他们都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这是秦森的女人,但是也没心狠到要伤害女人,他们要的是秦森的一条手臂,或者一个小指。
几番吓唬,陈思涵都走不动路,在路边痉挛了好一会才逃命似的跑开。
陈思涵和他大吵了一架,说是这样的生活她接受不了,也根本不适合他们。
女人闹起脾气难哄,秦森抽着烟沉在沙发上,没去哄她,说:“我要离开几个月,这次时间要久一点,要是我回不来那就别等我了。”
他前段时间去一家夜店暗访黄|色交易的时候遇上一些人,他也是真正的第一次接触这类人。他们躲在包房溜冰,个个都像是舒服得要升天一样。几经周转,秦森打听到贩卖毒品的人。
然后也亲眼见证了那些人是怎么给别人下药,怎么骗人。
他想去毒窝里做一回。高健也同意了。
陈思涵坐在一边哭。
她说:“你拼命去做这些事情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秦森:“我穷,你知道吗,因为穷我弟弟走得那么快,连残喘的时间都没有,因为穷我爸现在瘫痪在床,不敢去治病,思涵,人这一辈子总是为了钱在拼命,每个人都一样。我们的出生就决定了我们的一生,可我不能这样窝囊,我不能去图暂时的安稳,我得让我爸妈过得好一点,哪怕就好一点。”
除了钱,秦森觉得自己还有其他的因素,但他不敢确定到底是什么。可能只是简单的一腔热血,一腔热血什么?谁知道。
临走前,他还是那句话,要是我回不来那就别等我了。
如果成功,他拿到的钱远不止老高那份的。
他也没让陈胜跟着去,如果丢了两条命那就不值了。
火车停在站点,秦森抬手抹了把脸,稍微恢复了点清明,觉得有些凉飕飕的,便把干一半的衬衫外套套上。
对面的年轻女人还以为秦森是什么混混,抱着小孩使劲往自己的丈夫旁缩,看也不敢看他。
昨晚没睡好,倦意袭来,秦森合了合眼,口袋里手机短信铃声响了两下。
是陈胜,他说:确定好了告诉我,要去一起去。
秦森回了个好字。
他回完笑了。这怎么搞得要去出生入死一样。
除了一些玩命的,其实大多还是很安全的,比如卧底那种小餐馆,私人制作食物的地方,或者酒吧足浴。
手机主页还是沈婧的照片。
她和陈思涵不一样,她一点也不娇弱,不会去告诉他他应该怎么过,也充分的相信他,相信他会回来。
25岁是他人生的一个分割线。
那次他确实回来了,但也不是真正的回来。
和那些人打了好几个月的交道才混进他们地方,他做这个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想赚钱,那些人看秦森很穷,又一副老实样,打了些时间的交道也就让他跟着干了。和他睡同一间房的是个小男孩,只有十几岁。时间久了,聊聊天就摸清底细了。
那个男孩是个小混混,很早辍学了,然后跟着所谓的大哥去混,玩的时候不小心被下药,染上毒瘾。
毒瘾发作的时候没办法就只能来求人,他没钱,所以只能帮着他们骗人,让别人也染上毒瘾,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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