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第228章


松如竹的男子极尽体贴地给她支起了小桌,盛出米粥,又将勺子塞进她仅剩的那只手里,顿时有些无措地笑了笑:“谢谢队长。”
叶青摇了摇头,容色淡淡,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目光移向仿佛受尽了委屈一般的罗怀云,开口说道:“她昏迷了七天,险死还生,刚醒没多久。”
林夕拿着粥勺的手微微一顿,心中忍不住叹息一声,她对叶青的能力有些了解,他的五感敏锐得吓人,只要他想,方圆百里的声音都能被他收入耳中,更何况罗怀云方才根本没想过要遮掩?想到这,心里不免有些淡淡,想要往上爬是这人的本能,但是在叶青面前做出这么一副姿态,又是何必呢?
她已决定不再包容她,自然不会继续被她当做踏脚石一样地踩。
她为了基地成了眼下这个残废的模样,就算她真的给罗怀云难堪了,难道叶青还会责怪她不成?
林夕放下粥勺,抬起头正想跟叶青解释自己不是因为情绪不好而无理取闹,却听叶青继续道:“她死里逃生,浑身难受,你不体谅她一身病痛,反倒怪她对你不够宽容?从你不顾她病痛这一点,你就没资格开这个口,现在,出去,不要扰人清静。”
林夕:“……”
突然,有点……小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叶大佬:她昏迷了七天,刚刚死里逃生。
林小夕:坏了,大佬的意思是不是“她刚好没多久,有点任性你稍微忍忍”?不,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冷酷无情无理取闹!大佬你听我解释!
叶大佬:(冷酷无情无理取闹。jpg)所以你给我滚。
林小夕:……
…………
………………
(*/w\*)开、开心……!
第一百八十三章 末日救赎(二十一)
罗怀云失魂落魄地回了自己居住的宅邸,她的脑海里一时掠过林夕冷漠的面容,一会儿又掠过自己最后看见的场景,心中思绪纷扰,不得安宁。
她想到自己和林夕的初遇,那时候的林夕,就和现在一模一样,冷漠、沉静,像沉浸在无边夜色中兀自闪亮的辰星,不为他人的目光而忧扰,活得我行我素,自在无比。那时候的林夕,沉默寡言,不喜交际,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缘很差劲,却不知道班上很多人因为她这份异于同龄人的稳重,想要接近她却又不得其法。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瞳孔深深地眺望窗外——那时候的孩子还不懂得什么是有故事的美,但是下意识地崇拜这样个性的女孩。
“想跟林夕做朋友啊。”刚刚转校的罗怀云听见有人懊丧而又不甘心地嘟囔着,似乎只要得到那个女孩一个清浅的笑靥,都能让他们开心很久很久。
毕竟,她是那样的特别。
罗怀云嫉妒,嫉妒却又忍不住扬起了微笑,因为她在林夕的身上看见的捷径,看见了让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接近。只要她能成为林夕的朋友,她就能顺理成章地也成为班上“特别”的人,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能和林夕做朋友,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同类人。
之后,罗怀云接近她,讨好她,做出小心翼翼委曲求全的姿态。让罗怀云感到意外的是,那个看似冷淡不好接触的女孩实际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不近人情,她只是慢热而不懂主动,但是却从不拒绝别人的靠近。
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烛灯,不管你离开还是靠近,她都兀自明亮地站在原地,自得其乐,闲情逸趣。
而在相处的过程中,罗怀云终于知道,为什么孩子们会以成为林夕的朋友为荣了。因为这个女孩有着厚重的心墙,没有门,你不得其入,只能一遍遍地拿着钥匙叩着布满青苔的石墙,等着她从那鲜花着锦的院子里探出头来,给予你一个眼神,亦或是一朵鲜花——人们爱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给予的独一无二。那会让你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你能那样鲜明的感觉到,她对你,跟对别人时,完全不一样。
习惯性评估得失的罗怀云,第一次因为这种对特别的渴望而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标。
她一遍遍地叩着墙,贪婪而又不知足地试图从那人的身上汲取更多的不同,她想要享受对方给予的特殊待遇,也想知道她包容的底线在哪。她忘了自己想要成为人上人的愿望,毕竟成为一群愚者瞩目的焦点,又怎有成为林夕心中特别的那一个来得让人满足呢?她是这么想的,一时间迷失了自己,直到她被人堵在洗手间,兜头泼了满头满脸的水,听见那些人气急败坏的怒骂,警告她不要再靠近林夕时,她突然间就清醒了。
她糊涂了,在别人的眼里,她都还未成为“特别”的那一个,林夕又怎会将她当做同类人呢?
只能先往上爬。
她浑身湿哒哒地坐在洗手间地板上,低垂着头颅,眼神冷得几乎要滴出毒液来。
就在那时,一件带着余温的校服外套兜头罩了下来,驱散了她眼里的冷意。罗怀云抬起头,却只看见林夕那张略显淡漠的脸,她擦干了她脸上的水,牵着她的手离开了学校,买了一杯温热的奶茶塞进她的手里,一路牵着她的手回了家。
“以后上学放学,你都跟着我。”
围墙篱笆后,那个最特别的小姑娘从墙头上探出了脑袋,伸出手,递给了她一支娇艳欲滴的鲜花。
……
罗怀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林夕的心墙也曾经悄无声息地为她开了一扇门扉,她本来是能进去的,却偏偏错过了。
她想起自己离开重症病房时最后看见的景象,那个一身军装的男人脱下了雪白的手套,探了探林夕的额头。
他无名指上的银戒,光辉闪亮,刺得罗怀云眼睛生疼,几乎要忍不住当场失态了。
她知道林夕有一枚好看的银戒,款式简单,却像天边的星辰的一样璀璨。只要放在有光的地方,那枚戒指就会流转潋滟着星月的辉光,有着世界上最美的银芒。罗怀云之所以会记得这枚戒指,是因为她跟林夕感情最要好的阶段,曾经向林夕索要过这枚精致的银戒。那时候的她已经在林夕身上得到了许多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以林夕对她一贯的包容以及无言的宠溺,她也没想过林夕会拒绝。
但是林夕,偏偏拒绝了:“不行的,这是要留给我最爱的人的。”
她记得自己因为这个而和林夕怄气了好几天,因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也因为自己不是林夕心中“最爱”的。
她曾经一度认为,以林夕的慢热,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有“最爱的”人了。
而现在,林夕将戒指送出去了,不仅送了,那人还把戒指戴在了无名指上。
罗怀云瘫坐在地上,抬手捂脸,发出了似泣似笑的悲鸣。
“叮咚。”
有人摁响了门铃,罗怀云赶忙拭去了眼泪,浑浑噩噩地站起来就要去开门。但是知道门柄摁下后,她才猛然回过神来,眼下已是半夜,谁会在这个时间里上门叨扰?她双手施力想要把门关上,一道流水般的黑影却已经窜进了房内。
罗怀云想要尖叫示警,却被黑泥一样的影子堵住了口鼻。
罗怀云眼神惊惧,拼命挣扎,却只看见一个浑身赤…裸的婴儿在黑泥中缓缓展露身影。奶乎乎嫩生生的小娃娃不过三个拳头那么高,打一声嗝都冒着浓浓的奶香气,他抻着小胳膊伸着懒腰,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澄澈分明。明明是可爱得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的小奶娃,罗怀云却惊恐得仿佛看见了恶鬼一样。
“好重的戾气呀。”土豆一样圆头圆脑的小奶娃四处张望,在空气中嗅个不停,“虽然你很讨人厌,但是妈妈还得历劫。”
小奶娃无辜地看了罗怀云一眼,露出了一个甜蜜软糯的笑:“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
……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基地里开始流传起一则不知真假虚实的小道消息。据说,先行者实际上是丧尸的另一种形态,他们的脑颅里同样拥有着脑液结晶,只要将这脑液结晶取出来,任何人都能通过这块晶核使用异能。据说这条消息的来源是从一队物资收集队伍传出来的,他们在收集物资的过程中撞上了变异丧尸,其中带队的先行者被残忍杀害,队员们却从他破碎的脑颅里找到了和丧尸一模一样的脑液结晶。
而更让人觉得微妙的是,拿到这块晶核的队员居然能使用这位死去先行者的异能,虽然异能等级有所降低,但是的确是能使用的。他们依靠着这块晶核逃出生天,并且将消息带回了基地。一时间,先行者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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