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第4章


“那么多年,你都没去看过她吗?”
“我——害怕。”
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明白他的恐惧,真的。
“为什么,突然又不怕了?”
“那天是我的三十岁生日。”
“我懂了。”
“小时候,每个生日,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奶油蛋糕,那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了。而自从他们死后,我已经十多年没过过生日了。我只是,想要给自己找一个生日礼物,哪怕只回头看一眼。”
“说……说……说……下……去……”
我有些结巴了,我想。
“老宅,只剩下她的叔叔,我不敢自报家门,谎称是初中同学,代表同学会过来探望。”
“他让你看了?”
“嗯,这家伙把侄女当做累赘,恨不得早死早超生,多出间空房还能租出去。她始终昏迷在床,脑子里残留几块当年的碎玻璃。”
“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时,我连续开了十来个小时出租车,许多天没刮脸,长满胡楂子,还有几根白头发,简直就像个大叔。走进那扇狭窄的门,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竟还像十六岁的中学生。她的头发很长,几乎拖到腰上,感觉从没剪过。长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她的鼻梁很高,下巴圆润,额头高高的,像冬妮娅。”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只是一种感觉,谁都没见过冬妮娅,不是吗?可惜,屋里很臭,她叔叔把她当作了一具腐尸。到处是灰尘和蜘蛛网,比牲口棚还糟糕。床脚下摆满尿盆,墙上挂着成人尿布啥的。他们家每月出八百元,请个外地保姆来照顾她,每天两个小时——我猜,当年我家赔偿的五十万,早被哪个家伙花光了吧?”
对面有车开着远光灯过来,照亮“冯唐”的脸,有些发红。
他也打了远光灯:“谁能想到呢?虽然,是个植物人,但除了轻微的褥疮,就连例假都是准时的。”
“哦?”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百花深处胡同。虽然,我自己家乱得像个狗窝,除了爸爸留下来的藏书,就是几十个移动硬盘,你懂的。但在她的小屋,我卖力地打扫,清除多年尘土,把每块玻璃都擦干净。我从淘宝上买了许多东西,专找少女喜欢的网店,比如泰迪熊的窗帘啊,HELLO KITTY的发卡啊,还有挂在她床头的SD娃娃。我买了几盆花放到窗边,关照保姆每天浇水。”
眼前浮起这幕奇怪的景象,一个像大叔的出租车司机,每周去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照顾植物人的萝莉,虽然他们两个年龄相同。
“她怎么吃饭呢?”
“通过鼻子——我自学了护理,把鸡和鱼肉调成糊,加上新鲜水果和牛奶,兑成营养流质,灌进一根管子,再通过她的鼻孔塞进胃里。听起来很恶心吧?时间久了,自然习惯。”
“你帮她擦身吗?”
“这个……”问到了要害,他沉默片刻点头,“一开始不敢,但后来我发现保姆偷懒,也就亲手帮冬妮娅翻身和按摩了。”
“冬妮娅?”
“嗯,我喜欢叫她冬妮娅,再也改不了口,抱歉。”
“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毕竟男女有别。”
“当然,很不好意思。但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就算我给她换尿布,也没有丝毫的……没有生理反应,别想歪了。”
“是你还是她?”
“我。”
“他叔叔不管吗?毕竟,你是以男同学的身份,又不是男朋友。”
“我想做她的男朋友。”
不曾想,“冯唐”如此直接地说出答案,令我无言许久。
“赎罪?”
“有一点,但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冬妮娅。是啊,我是不是疯了?对方要是正常人家,我根本没这种机会,但她的叔叔,根本不管她,给他塞了两条香烟,就把房门钥匙给我了,却连我的名字都不问。”
“冬妮娅,我也这么叫吧。年复一年,她始终昏睡吗?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年前的今天,她醒了。”
我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把脸贴着挡风玻璃看他的双眼。
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他慢悠悠地说:“那天之前,昏迷中的冬妮娅,连续发了七天高烧。我开车把她送去协和医院,庸医说她脑中的碎玻璃作祟,导致大脑内出血,建议准备后事。我把她拉回百花深处胡同,就算死也要在自己的屋子里。”
“你救活了她?”
“不知道。我给她换上白色衣裙,为她化妆,第一次擦上腮红和粉饼,我的手居然没有抖。虽已浑身冰凉,摸不到什么呼吸,我仍然跟每天一样为她擦身,认真按摩她的大腿肌肉,尽管已僵硬。”
“别吓我!”
“那天午后,我刚为她擦完身体,给窗台上的花浇水,忽然听到床上有动静,回头一看——她睁开了眼睛。”
忽地,我想起很多聊斋故事里,穷书生进京赶考,夜宿古寺,偶遇女鬼。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不可自拔,以至于掘开坟墓,发现女尸竟完好如生,便把她带回老家,放在自己床上,每天喂些稀粥,渐渐僵尸变得柔软,直到还魂复生。待到女郎休养康复,即与书生拜堂成亲。次年,她竟生了个大胖儿子,足不出户,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多年后,儿子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给父母养老送终,后人还是蒲松龄的隔壁邻居,异史氏曰……
司机的面色略微有些苍白,笑着说:“真好啊,她苏醒的那一刻,我哭了。接着三天,我始终陪在她身边,直到她慢慢自己吞咽,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虽然大小便仍不能自理。第七天,她说话了。”
“她问你是谁?”
“嗯,我骗了冬妮娅,说我是她的老师。因为,她的记忆停留在1995年,还以为自己是个初中生,很快要面临该死的中考,还让我拿几本教辅书来给她复习。”
“有时候,这样也挺好的,除了梦见还在考试。”
“冬妮娅很单纯,她管我叫大叔。而我不敢告诉她现在是2013年,更不敢说是因为我,因为那块玻璃,才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我害怕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已昏迷了十八年,不再是十六岁少女,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我继续骗她,说她因为一场车祸,在床上躺了六个月,错过了1995年的中考。现在,她必须做好康复训练,才有机会到明年考高中。她问起爸爸妈妈,我说他们出国工作去了,隔很久才会回来看她——那是南美洲,火地岛上的乌斯怀亚,地球上最远的城市,平常通不了电话。”
“她叔叔不戳穿你吗?”
“我跟那家伙说好了,帮着我一起演戏,只是冬妮娅没想到,叔叔在半年里老了那么多。我解释,自从她受伤昏迷以来,叔叔为她操碎了心,结果一夜头发就白了。她又问我:老师,为什么从没见过你?我只能说,我是最近新调过来的,学校派来照顾你,因为校长觉得,你的车祸是学校的责任。她问我是教什么的。我说是教语文的,她还让我给她读课文,教她补习文言文和作文——恰好是我当年读书时的强项,重新温习一遍,居然还装得挺像。”
“很有意思的故事。”
干咳两声,“冯唐”皱着眉头:“其实,我心里紧张死了,就怕被看出破绽。我换上九十年代流行的衣着,每次去见她都不带手机。虽然,大杂院里住了不少人,但从没人关心这间屋子,违章搭建的墙,阻挡了窗外视线。躺在床上的她,只能看到屋顶瓦片,狭窄的灰蒙蒙天空。我从旧书店买了些二手书,作为课外阅读送给她。除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红与黑》《基督山伯爵》《牛虻》……但她能动的只有眼睛、嘴唇、脸部肌肉,胳膊与大腿都没知觉,根本无法康复训练,更别说看书。”
“只能念给她听?”
“嗯,我从秋天念到春天,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念到卡夫卡。《悲惨世界》念了两遍。原来,我是一个星期看她一次,后来隔三差五就往百花深处胡同跑,最后变成每天都去,大多在午后的两个钟头,出租车最闲的时间段。她问我怎么不去给学生上课。我说现在教育改革,必须给中学生减负,下午都是体育课和自习。”
“这个改革到现在还没实现吧。”
“冬妮娅说想要看电视。虽然,搬电视机过去分分秒秒,但谎言就会马上穿帮。为了让她相信还在1996年,我说这个房子太老,有线电视断了。我从旧货商店淘了一台旧彩电,收不到任何信号,配最老的步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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