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136章


“我的陛下,这次主要是由于英格兰威灵顿伯爵封锁了港口和爱丁堡,造成了消息的滞后!”
吉斯公爵不慌不忙地说着,眼神波澜不惊。
“陛下,目前我们还是想想如何行动为好!”
“那五千士兵是不是还是照常行动?”
原来,一开始亨利二世就不放心苏格兰的局势,早在爱德华伯爵入侵苏格兰的时候,法国人就准备增加兵力。
而当时,亨利二世即位不久,地方上的贵族有些蠢蠢欲动,待亨利二世抚平国内贵族的时候,法国的新教徒也不安分起来。
而鉴于苏格兰一时之间没什么危险,保持平稳状态,所以亨利二世先料理完新教徒,再开始准备集合兵力,帮助苏格兰。
谁知道,兵力好不容易集合完毕,亨利二世也借了不少钱凑足经费,苏格兰就完了,这简直都要亨利二世吐气的吐血了。
“派,这次再招募三千人,凑足八千,一定要杀的英格兰人血流成河,最好活捉那个十几岁的爱德华六世!”
亨利二世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犀利的眼神看着令人胆颤心惊。
“可是,陛下,我们的海军恐怕对付不了英格兰人!”
吉斯公爵也没有不好意思,打击着亨利二世。
“给我去尼德兰招,去丹麦招,花再大的价钱,我这次要英格兰海军全军覆没!”
亨利二世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爱德华抢走他的儿媳妇这件事,他感觉自己面子都被削了一层。
“是,陛下,如您所愿!”一提起战争,吉斯公爵都有些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面对英格兰这个宿敌,就更让人兴奋了。
可惜,自己不适合海战,等覆灭英格兰海军,我就率领陆军活捉爱德华六世。
心里默默地想着,吉斯公爵回到了自己的府邸,开始完成亨利二世布置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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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Clan),声称拥有共同祖先的一个社会群体。该词是盖尔语,意思是“后代”或“孩子”。
而苏格兰高地氏族几乎就是氏族的代名词。
在1745年以前,他们一直繁荣昌盛,直到苏格兰氏族们支持斯图亚特王朝重归王位的起义失败,从那以后氏族首领的权力才被废止。
每一个苏格兰氏族都用一位祖先的名字来命名家族的姓,常常加上前缀Mac(缩写成Mc或M"),意思是“儿子”。常见的氏族姓名有麦克弗森、麦克道格尔、麦克格雷格和戈登,每个氏族都穿着自己的彩格呢披风,或格子呢。
而这些氏族经常突然袭击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因而获得不守法纪的名声。
牵着马,跟随着商队,刘易斯轻轻地踩着布满苔藓和碎石的土地,时不时地还要跨过流水,甚是辛苦。
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麦克唐纳部落,我走了几十年了,没有错!”一个老得都快掉牙的向导指着前方,激动地说道,混浊的眼睛都放着光彩。
“恩!终于到了!累死我了!”刘易斯拄着树枝当作拐杖,对着一众手下,大声说道。
第一百六十四章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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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稀稀疏疏的青草可以盖住刘易斯的膝盖,青草下是一块又一块的碎石,远远望去,这样的广阔的草原无边无际。
而太阳到了这里也有些昏沉,阳光照射在身上,刘易斯却感觉不到温暖。相反,甚至他的皮肤却传达给他一种寒冷的预兆。
举头看着前方有些暗淡的太阳,刘易斯思考了一下,转过身,建议道:“大家还是将毛皮穿起来来,这里与低地不同,这个时候却不能出意外!”
说完,他就将自己马儿驼的背包打开,翻出一套羊毛外套出来,穿在最外层,整个人活活大了一圈。
鉴于自己老大都穿了,他们这些手下也一个个从背包里拿出外衣,包裹在外面。
索性这里苏格兰,什么都缺,就是羊不缺,羊毛大衣基本上人手一套。
看着一个个身材显得有些臃肿的商队成员,刘易斯才带着队伍慢慢前进。
望山跑死马果然没错,他们从远处看大约才几英里的路程,等他们走了一个小时之后,路途还是未变。
幸好他们骑着马,大约走了四个小时,太阳地光芒也越发的淡薄,丝毫感觉不到温暖,温度也急剧地下降,刘易斯发现他们都可以看见自己呼出来的热气了。
等到他们来到来到篝火满地的麦克唐纳部落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整个高原黑茫茫的一片,甚至他们还能听到几声狼嚎。
要知道,在地广人稀的高地,动物才是高地的主人,麦克唐纳部落的人口才一千多人,而高地上最大的狼群都快有一千了,两者干起来,人类是完全没希望的。
而他们这几十人,在高地夜间,绝对是狼群最好的食物。
“洛根,你去打个招呼,小心点!”刘易斯等人在离麦克唐纳部落一英里外,小心地观察着不断巡逻的骑手,转过头,对着一旁畏畏缩缩的向导说道。
刘易斯之所以找这个枯瘦模样的老头,不止是因为他认识高地地区各个部落地址,而且他几十年来一直跟随着商队在高地的穿梭,对于各个部落的首领和人都很熟悉,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他们遭到无辜的迫害了。
“可以,看我的吧!”名叫洛根的老头跟自信的答应着,“他们这里的勇士我基本都认识,不会有什呢事的!”
说着,洛根拿起来一根火把,骑着马,给刘易斯一个放心的眼神,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而看着洛根慢悠悠地骑着马走过去,这让刘易斯等人心里干着急,对于这种速度感到无语。
而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外,守护巡逻的骑兵看到远处,一个人骑着马,慢悠悠举着火把走了过来,心里瞬间冒出了疑惑。
“你去叫首领来,就说有可疑人物过来!”
巡逻中,一个身上刻满图案,穿着麦克唐纳部落特有的苏格兰花格裙,比周围其他人壮上一圈的男人举着火把,对着一旁的巡逻兵说道。
“恩!”巡逻兵没有反驳,直接点头,然后骑着马去找首领。
随后,高大的苏格兰战士就皱着眉头,盯着渐渐过来的洛根。
“喂!前面是亚岱尔吗?我是洛根呀!商人洛根。”
慢慢接近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洛根连忙下马,举起双手,心惊胆战地看到那些高地人提起弓箭准备射击。
而他正好看到前方雄壮的身影,感觉有些熟悉,随即大声呼喊着。
“等一下!”亚岱尔感觉声音有些熟悉,再加上那人呼喊着自己的名字,他就有些迟疑的让人停止了射击。
仔细听了一会,再加上距离越来越近,亚岱尔才根据有些模糊的脸型和声音,才认出前方的洛根。
“哦!原来是洛根呀!你不是说你准备回家养老了吗?这次怎么又回来了!”
亚岱尔知道这是认识的人后,就大声朝着洛根问道,显然他还是有些怀疑。
“亚岱尔,你是知道,我是无利不起早,这次有笔大生意,所以我就只能从床上爬起来咯!”
洛根慢慢地牵着马走到亚岱尔跟前,口中却笑嘻嘻地说着。
不到一分钟,洛根已经到了亚岱尔面前,微微弯着腰,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
“你可真是要钱不要命呀!”亚岱尔对于眼前的老头佩服不已,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感叹道。
记得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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