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239章


莱米尔眼睛一眯,嘴角轻轻地翘起,身体慢慢地放松开来。
这时,一个小孩拖着长鼻涕,穿着穿着大洞的破麻衣,有些害怕地走了过来,一边吸着不舍得丢下的鼻涕,一边用稚嫩的喉咙问道:
“先生,你要去哪里耶?”小屁孩抬起头,圆溜溜眼睛盯着他的脸蛋,胆怯地轻声问道。
当然,这是莱米尔自己猜的,他只听到去哪里和先生这几个词。
“我来找费舍尔爵士,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看着眼前冒出一个小不点,莱米尔露出一副自认为亲切和善的笑容,弯下腰,轻声问道。
当然,对于莱米尔这纯粹的伦敦腔,小屁孩也是一脸的迷茫,不过好在,大部分都是相同,尤其是他强调的“费舍尔爵士”这两个词,小屁孩还是听得清楚的。
“在那里,最大的那个——”小屁孩揉了揉鼻子,嘟起嘴,大拇指向他身后一指。
莱米尔虽然听不懂他具体说得什么,但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转身一看:
一群破旧的泥巴房中间,一座砖瓦木制敞亮的房子,鹤立鸡群的一般的伫立着,迎着丝丝细雨,显得格外地豪华和奢侈。
这样的房子倒是符合费舍尔爵士的身份,自己也是糊涂,以费舍尔爵士的身份,自然是南剑桥最富裕的人。
心里自我嘲笑一番,莱米尔转头,看了一眼瞪着圆溜溜的眼珠的小屁孩,微微的笑了笑,没有一丝感谢的意思,纯粹的是看到小屁孩,就想起自己的还在吃奶的儿子。
小屁孩抬起头,呆呆地看着这位坐着马车来的大人物,尤其是他那头大黑马,真的与费舍尔爵士家很像,真的很像。
小屁孩就这样看着莱米尔一步步登上那辆与费舍尔爵士一样的马车,再被费舍尔爵士家一样的马儿拉着往费舍尔家里跑。
于是,小屁孩就这样站在细雨中,满脑子的费舍尔爵士家的大马,开心地咧着嘴,呆呆地笑着。
莱米尔重新登上马车,也没有管待在原地不动的小屁孩,正在组织着自己即将与费舍尔爵士的对话。
过了一会,莱米尔感觉马车来到了一条平缓的道路,屁股好受了不少。
很快,马车也缓缓的停了下来,不用车夫的提醒,他很自觉地起身,掀起车帘,走下马车。
而马车前方,一位衣冠楚楚的花白头发的老人走了过来,看他的精美衣服和精神抖擞的模样,莱米尔就知道,他就是费舍尔爵士,南剑桥郡最大的乡绅。
轻微地看了一眼他那有些光滑的头顶,莱米尔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迎了过去。
“爵士阁下,很高兴见到您!”对着这位自己将来的上司,莱米尔率先一步,开始谦逊地弯腰问好。
“莱米尔先生,真是幸会,听说你要来,我早就让人准备好了酒席,请跟我来!”
对于莱米尔的上道,费舍尔爵士满意地笑了笑,他还以为这位来自于伦敦的小青年,年轻气盛,想要来与自己斗上一斗,看到他这副模样,费舍尔爵士稍稍放了下心。
费舍尔爵士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与莱米尔并行,一边走着,一边向他介绍着南剑桥的具体事情。
“咱们南剑桥总共有十五个百户区,产出的只有黑麦,没有什么可以赚钱的产出,几百年了,一直是那么穷!”
说到这里,费舍尔爵士却是一脸的高兴模样。
“现在粮食的价格越来越高了,我们南剑桥过不了几年,就是剑桥郡最富有的地方了,莱米尔先生,你可来了一个好时候!”
说着,费舍尔爵士扭头,看着莱米尔,一副你小子很走运的模样。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南剑桥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莱米尔也是一脸的喜色,这的确是意外之喜。
他原先以为是个穷乡僻壤,谁知道,还看走了眼,接下来的几年,日子好过不少。
第三百零二章格里西百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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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还算丰盛的宴席,让莱米尔疲劳的身心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和放松。
待晚上床边躺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佣人的时候,莱米尔犹豫了一下,为了身体更加的放松,身体呆住三秒钟,就直接扑了上去。
既然是送上门的,还是享受吧!
一夜美梦。
第二天,莱米尔睁开眼睛一看,身边已经空了一个位置,那个昨天让他愉快放松的侍女,已经不见了身影。
对此,莱米尔毫无意外之色。
跟随百区长罗德尼那么大半年了,他早就熟悉了这些乡绅贵族们的套路,也可以说是待客之道。
对于那些贵族和绅士,以及有钱人来说,家中的美貌侍女,其实就是招待客人,既实惠又方便。
所以,莱米尔才那么的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他知道,这对于自己,对于费舍尔爵士来说,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起床,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装,这才迈开步伐,走出了房间。
刚出门口,昨天晚上那个漂亮的的侍女俏生生地站立在门旁,脸上带着微笑,静静地恭候着。
“先生,请跟我来,我家主人已经在餐厅里为您准备好了早餐!”
侍女好似完全没有在意昨天晚上的事情,轻声地说道。
“好的!”
莱米尔看了看忙碌地走来走去的佣人们,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起晚了,或者可以说是错过了早饭。
一时间他还有些尴尬,幸好侍女一直低着头,没有看他。
他这时倒也没矫情什么,直接跟着侍女,一步步地走向所谓餐厅。
时间过了差不多两三分钟,莱米尔左拐右迈的来到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
房间中,一张长达二十英尺(六米左右)的红色餐桌摆在中间,桌子上摆着几盆鲜红美丽的鲜花。
餐桌从远处来看,光滑而又反光,餐桌四个边缘地带,被雕刻成颜色鲜亮的艺术品,鲜花,动物,甚至是人物,不一而足,看上去就显得奢华,有钱。
很快,两三个佣人就将热乎乎的面包和牛奶送了上来。
莱米尔看着眼前软乎乎而又发黑的面包,愣了一会儿,就大口吞咽起来。
吃完早餐,莱米尔准备请教一下费舍尔爵士的时候,却被管家告知,费舍尔爵士已经去了剑桥城,过几天才能回来,希望他体谅一番。
对此,莱米尔只能收拾一下行礼,单枪匹马的跟随着费舍尔爵士家的管家,来到了他即将待几年的百户区。
当然,他租来的马车昨天就已经回到了剑桥城,这次去,只能接着费舍尔爵士的家的马车了,当然,费舍尔爵士早就看明白他的处境,特意吩咐安排好了。
这么一点小事,做个顺水人情,简直太划算了。
效果,自然是很显著的。
莱米尔一时之间,心里对于这位费舍尔爵士,升起了前所未有的好感,仅逊于他的前任大佬——罗德尼百区长。
坐上马车,与这位费舍尔爵士的管家,一位黑发的老年管家,与费舍尔爵士一样,都是满脸精神,脸上时常挂着笑容,看上去甚是亲善。
见此,身体随着马车摇晃了一会儿,莱米尔脸上一副温和笑容,对着这位管家,询问道:
“管家先生,有个问题,不知道能否请教一下!”
莱米尔的声音,将年老的管家注意力给转移过来,只见他有些混浊的眼珠看着眼前这位即将到任的年轻百区长,笑道:“当然,您说,只要是我知道的,自然会对您说明的!”
他的话语中没有普通人那种面对官员的胆怯,也没有藐视,就恰到好处的谦逊地说道。
莱米尔听到这番话,心里过了一会儿,他明白,能问到的,只有他可以知道的部分,但这些就足够了。
“原先的百区长,也就是我即将到任的百户区的前区长,他去哪里了?”
“原来是这事!”管家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随即,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说道:“原先的百区长,在南剑桥可是一个久负盛名人物!”
“他还得到一个‘大胆的霍纳’之称,可以说,他在南剑桥,尤其是您即将个到临百户区,可以说是一呼百应!”
听到这番话,莱米尔心里一叹:果然如此,不出我所料
“但是,他已经到了剑桥城,成为郡长阁下麾下的一员,不是说要改革吗?这不,我们老爷一推荐,就调到了剑桥!”
一听这话,莱米尔心里一惊,他明白,这既是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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