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401章


发财,这个想法,却又如此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赶都赶不走。
“铃铃铃!”公共马车上特有的铁铃铛声中,唤醒了菲尼克斯,他抬头一看,一个“15”数字在马车上。
他急忙从从口袋拿出一枚被雨水浸湿的便士,急切地钻进了马车,然后将便士投入到木箱中,而其他人也紧随其后,噔噔噔地快速地登上马车
不到一分钟,容纳二十人的马车,已经鼓鼓的,而站台上的人群,才走了一半。
感觉自己前后左右都是人,汗臭味熏鼻刺眼,让菲尼克斯整个人都不好了。
感觉自己快要窒息的他,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片烟草叶子,放入嘴中,使劲地咀嚼着,一股暖流从心底里升起,身体都轻松了不少,他这才感受好一些。
十来分钟后,感觉身体的舒爽感渐渐消失后,菲尼克斯耳边传来了马夫的厚重的声音:“斯丁顿码头到了——”
菲尼克斯立马从马车中挤了下去,来到一处三层的木楼中。
“菲尼克斯,该死的,你今天怎么那么慢,这里有一艘船刚刚靠岸,你需要去为他计算所有物品的价格,并寻找里面是否充满高级毛皮!如果别同行找道,你死定了!”
刚进办公室,菲尼克斯就听到了自己老板的声音,一个衣服绷得紧紧的大胖子。
“是,老板!”菲尼克斯来不及休息,立马从老板手中接过含有信息的纸张,然后迅速地离开办公室,前往据此不远的码头。
由于商业的发展,英格兰有钱人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紧缺的商品总是那么稀少。
这时,向菲尼克斯这样的中间人公司就出现了,替商人寻找需要而紧缺的商品,成为中间商,赚取利润。
菲尼克斯马不停蹄地赶往码头,开始按照纸张,寻找信息中的货船。
眼尖的他,待发现其货船并没有所需的毛皮时,他并没有失望,因为他发现了更重要的货物——丝绸,虽然只有半匹。
丝绸一般而言都是整体售卖,贵族们也并不愿意买上只能够做半件上衣的丝绸。
将它出售给需要的落魄贵族,或者打肿脸充胖子商人时,半匹丝绸,缝补起那破洞的以前的丝绸衣服,或者加在原先的衣服上,充当装饰,却是个绝佳的选择。
将身上所有的钱——二十英镑,买到这稀缺的丝绸后,菲尼克斯就离开码头,来到一家相熟的落魄贵族家,销售掉这半匹丝绸。
一转眼功夫,他就赚取了三英镑的利润,虽然回去后,会遭到肥猪老板的呵斥,但这与他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就这样,经过一周的时间,菲尼克斯终于凑足了一百英镑,足够买上一辆简易的家庭马车,并且购买一匹阉马,且雇佣一个马夫了。
要知道,这可是他凑了三年的时间,相当于他一年的薪水。
带着家人前去车行,兴高采烈的购买一辆马车时,却出现了一个状况。
原先只有三家卖马车的,突然之间,冒出来了十几家,而且价格还便宜不少。
“怎么了?菲尼克斯!”妻子看着魂不守舍的菲尼克斯,奇怪的问道。
“我很犹豫,一个是计划已久的马车,今天突然降价了,这让我非常奇怪!”菲尼克斯满脸疑惑的解释道。
“这有什么,国王陛下废除了马丁家族、萨马尔家族、托马斯家族的专卖权,大量的马车厂商冒了出来,价格当然要下降了!”
一旁带着黑色高帽的中年人,同样看着眼前的马车,轻声解释道。
“原来如此——”菲尼克斯恍然大悟。
买了马车与马,顺便在马车行的推荐下,雇佣了一个忠厚的马夫,满怀希望的回了家。
等到了傍晚,菲尼克斯做着文件,规划自己得到的信息时,他的妻子突然跑了过来,吃惊地说道:
“我的丈夫,菲尼克斯,你永远无法相信,今天发生了什么?”
不待菲尼克斯回答,他的妻子就大声说道:
“”
第五百一十五章黄金之城() 
?? 尼日尔河,他是非洲第三大河,如同一张拉满的弓,充满力度和紧张感,割破撒哈拉沙漠的南缘,最后在赤道附近流入大西洋。
它连通着西非和北非,是西非撒哈拉地区最重要的水源,也是赖以拥有生命的生命之泉。
而在距离尼日尔河不到七里的地方,有一座名为廷巴克图的城市,如果说,尼日尔河像长弓的话,它就是弓背上露出的那枚箭头,指向广阔的北方撒哈拉腹地。
它是贸易和文化中心,是古代西非和北非骆驼商队的必经之地,也是***文化向非洲传播的中心。
而统治这里的,取代大名鼎鼎的马里帝国的,是桑海帝国,它继承了马里帝国的霸权,是整个西非的霸主。
在这天,作为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廷巴克图,突然来了一百多个白人。
“嘿!威尔逊,你看,这里就是桑海帝国的经济中心吗?果然非常热闹!”一个皮肤粗糙而瘦得普通一个猴子的年轻人,指着人来人往的廷巴克图,高兴得说道。
他脸上在炙热的太阳照射下,涨得又黑又红,仿佛来自于雨林的狒狒,又急又燥。
“是啊!这个传说中的黄金之城,每天流淌的黄金,是最富有的王室一年的收入!”
名叫威尔逊的人,是一个中年人,他带着一顶轻薄的白色帽子,整个人都也被晒得晕乎乎的,仿佛随时要倒下一般。
“你看,他们身上戴着的,都是黄金做成的装饰,可见,这里的黄金很便宜,而且还很多!”
威尔逊稳住摇晃的身体,看着进进出出的城门,以及那闪耀不停的黄金装饰,他脸上的笑容格外的灿烂,就像见到一个裸(luo)体的美女,猥琐而又深邃。
整理一下仪容,再看一眼自己的货物,作为此次的带头人,威尔逊淡定地发号施令:
“走吧,我们用了半个月时间逆流而上,并且贿赂了那个贪婪的河道总管大量的财富,才能来到这里,大家一定要冷静!按照既定方略行动!”
话音刚落,所有人这才整理下仪容,牵着骆驼,带着货,精神饱满的行走向城门,自信而不拘束。
来往的行人中,有裹着长袍的阿拉伯人,有风度翩翩的学者,也有身带面纱的姑娘,以及行色匆匆的商人。
而如同所有的商业城市一样,所有的城门口,总有几个门卫在检查着商品,而且还收入城费。
排队什么的,威尔逊并不介意,但前方的骆驼一峰又一峰,膻味格外的难闻。
要是时间挪移几年,威尔逊并不在意这些,但自从国王陛下进行新生活运动以后,城市里的浴室如春笋一般立了起来。
每个百户区,都有一间浴室,只需要小小的一枚便士,就可以痛痛快快地洗上热水澡。
此时再面对那么浓厚的味道,威尔逊自然难以忍受了。
而且,排队着,那群肤色黑色的行人们,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而且还小声的讨论个不停。
对此,威尔逊等人自然习以为常了,这自他们来到几内亚湾,沿着尼日尔河而上的时候,就面对了。
“叽里呱啦~”门卫斜看了一眼,然后噼里啪啦的说了起来。
“二十八个小银币!”请来的翻译随即说道。
威尔逊忍着心痛,掏出了银币,这才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来到了这所商贸繁荣的城市。
一进入城市,人群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虽然整座城市黄扑扑的,显得很粗犷。
但,城市里的一切,显得如此的井然有序,整洁卫生,与伦敦的差别在于,风俗不一样罢了。
如果不是看到这里,他们还是难以置信,看上去愚蠢而懒散的黑人,竟然拥有这么一座庞大而繁荣的城市,建立起文明。
如同被围观的猴子一般,威尔逊等人,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在翻译的带领下,前往城市最繁华的市场而去。
骆驼背着大量的商品,与一百多号人一起,组成一道长长的队伍,在所有人的吃惊目光下,来到了最繁华的市场——西城。
这里属于一片宽阔的空地,所有的商人都是席地而坐,让骆驼围成一个圈,开始吆喝着卖起东西来。
时不时的,就有穿着讲究的商人,带着仆人和装着大量黄金的袋子,粗鲁的直接将看上去的货物买过去。
如此做法,让威尔逊等人看得心花怒放,顿时将自己的大量纺织品摆了出来,并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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