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颜》第37章


容为厉害恶毒女子。试想,若是这样一个没有分寸的女子,以她的出身,赵桓怎么可能爱她一辈子呢?
爱情,有时就像青鸟与飞鱼的相遇,虽然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意外,但你会微笑着感谢老天这善意的安排。
第74章 金玉奴——老虎不发威,你当我病猫() 
金玉奴,宋朝女子,据说长得十分好看,还很聪慧,总之是个爱读书,会思考,琴棋书画都拿得起的牛人。只可惜,她老爸是丐帮的老大,有点入不了当时主流社会。
金姑娘18岁的时候,很多人来说媒,但无非是些贩夫走卒之类。金姑娘心里喜欢的是会读书做学问的人,自然看来看去没一个中意的,于是决定追求自己的幸福,自己出马去挑夫婿。嗯,这个姑娘真是有想法,我喜欢。
有一天,邻居对金家父女说:“太平桥下有个书生,姓莫名稽,20岁,一表人才,饱读诗书。只为父母双亡家穷未娶。最近考上太学生,你可以把他入赘,招他为婿。”金姑娘于是就和老爸找到了莫书生,莫书生的样子和谈吐肯定也差不了。金姑娘一想反正所谓大户人家也看不上自己,倒不如找一个有前途的,好好鼓励他奔前程去。这莫书生一看这金家小姐也不错,才貌双全,自己从此能有大房子住,能吃饱饭,还白白得了个美娘子,实在是太爽了,于是就痛快地入赘金家啦。
话说金姑娘十分要强,如果当初不是硬要嫁个读书人也不会拖到现在。她本着惜才爱才的原则,鼓励莫书生多读书,读好书,更是为此不惜成本,到处为他买书籍买笔墨,这莫书生因为有无忧无虑的生活做保障,不多久就考取了功名。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考取功名后的莫稽很显然忘记了金家对他的好,忘记了金姑娘对自己的付出,竟然不知廉耻认为金姑娘出身微贱,有辱颜面,居然在船上把自己的妻子推下河,使其险些葬身鱼腹!
所幸苍天有眼,莫稽的上司许德厚将落水的金玉奴救起并认做义女,并为其主持公道,许后来又将金玉奴嫁给了莫稽,再次洞房花烛的时候上演了一幕历史上著名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病猫,金姑娘总算是痛快地出了口恶气。之后结局是莫稽羞愧万般主动认错,二人言归于好,开始了不计前嫌的美好生活。当然,这样的结果我认为实在牵强,以金姑娘果敢的性格,一脚把莫稽踹出家门那才叫大快人心呢!
中国古代穷书生多半没几个是好东西,陈世美,李甲不都是这样?没落惨淡时得佳人相救,功成名就时却搂着新人笑,这不就是白眼狼吗?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要是换作现在,金美女也不比谁差,要长相有长相要特长有特长,到哪混都是美女人才,就是想要做剩女,好多男人都不答应呢!
第75章 王朝云——薄命怜卿甘做妾() 
王朝云,宋时钱塘的一名歌姬,孔凡礼先生在《苏轼年谱》记载:“《燕石斋补》谓朝云乃名妓,苏轼爱幸之,纳为常侍。”大意就是让苏东坡看中,领回家做了侍妾。
时光转至宋神宗熙宁四年,苏东坡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而被贬为杭州通判。一日,他与几位文友同游西湖,宴饮时招来王朝云所在的歌舞班助兴。王朝云恰转到苏东坡身边,黛眉轻扫,朱唇微点,一身素净衣裙,清丽淡雅,楚楚可人。仿佛一股空谷幽兰的清香,沁入苏东坡因世事变迁而黯淡的心。
此时,本是阳光明媚,波光潋滟的西湖,由于天气突变,阴云蔽日,山水朦胧,反倒成了另一种景色。湖山佳人,相映成趣,苏东坡灵感顿至,于是挥毫写下了传颂千古的描写西湖的佳句: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诗里明着是写西湖旖旎好风光,而实际上暗藏着苏东坡初遇王朝云时为之心动的感受。王朝云那时才十二岁。
王朝云的美貌不用怀疑,秦观曾比喻她“美如春园,眼如晨曦”。能让这些阅人无数的才子们都抒发情怀的女子自然是不会差的。
王朝云的聪慧显然也是很令苏先生吃惊的。王朝云,既然是艺伎出身,自然琴棋书画的执照样样都是有的。苏东坡那首诗的意思显然有些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艺伎的艺也包括了对诗歌的理解,王朝云显然听懂了诗歌里的弦外之音。能追随一个著名的才子文人,该让多少女人羡慕!出于对苏东坡的爱慕和敬仰,王朝云就顺水推舟也表达了想跟随他一生的想法,如此机灵的丫头苏先生自然不会拒绝了。
从此老夫少妻,才子佳人,江湖又添一段佳话美谈。
不过,朝云只是做了苏东坡的一个小妾,妻子的名号从来也没属于过她。
苏东坡明媒正娶的夫人有王弗和王闰堂姐妹俩。王弗去世比较早,苏东坡在这位妻子去世十年后的某天忽然情绪和灵感到来,便有了著名的《江城子》,其中“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更成为千古名句。著名诗人文人就有这个好处,一时的感触就可以为自己的人品平添许多光彩,虽然写这首诗的时候他可能刚与哪位红颜喝完小酒。
再说回王朝云。苏东坡把他领回来时他的第二任妻子王闰堂还健在,王朝云便在王夫人身边做了十年的丫鬟,直到第二任妻子去世,她才正式被收作妾。一个女人无名无分地陪了苏轼十几年,加上做妾的时间总共陪了苏东坡二十三年,这位已过中年的大文人因为这个女子的相伴,生活自生出许多惊喜和艳丽。
朝云为苏东坡悉心调理生活起居。她用肥腻五花肉烘出香糯滑软,肥而不腻的肉块,作为苏东坡常食的佐餐妙品,这就是后来闻名遐迩的“东坡肉”。曾经有一日,苏东坡想听《蝶恋花·花褪残红》。朝云刚开口,还未唱就已泪满衣襟。苏东坡问她为什哭,朝云说:“我最怕唱到词中‘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两句。”苏轼大笑:“我正悲秋,而你却伤春。”
她如何能不伤感?她唱《蝶恋花》凄然不成歌,是因为她体味到了其中所包含的看似豁达却分明无奈的伤感。她大概是感恩的,一个原本无所依靠的女子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哪怕只是一个小妾,也必然是知足的。她庆幸自己却又为眼前这个男人空有抱负却不得志而愁苦忧伤,一个有才的男人总是容易让女子不顾一切地爱上他,面对比自己大许多的丈夫,朝云的敬和爱一分不少地全部奉上。
朝云三十四岁时病死在惠州。苏东坡把朝云葬在了惠州,几年后他自己在北归途中去世,尸骨则按其意愿被送往京师附近与前妻合葬。我看不出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值得庆幸的!
苏轼为她作的墓志铭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东坡先生侍妾曰朝云”。如果苏东坡真的对她很有情,为什么在自己第二任妻子都不在的情况下不给人家妻子的名分呢?说到底还是觉得一个歌姬出身的女子身份卑微了些,说到底一个花很少银子买回家的女子能指望他多珍惜?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为了自己在第二任妻子死后还能有个照顾他的女人,何况这个女人仰望他崇拜他。一个小妾的身份还做了丫鬟的事情,简直是两全其美得很呢!
什么红颜知己,什么才子佳人,都不过是旁人助兴的恭维。在苏东坡的心目中,王朝云从来也就是一个小妾,更好听一点也就是一个称职乖巧懂得主人心思的小妾,到死也没能有什么改变。
王朝云自己一定是认命的,不介意的吧。谈那个年代女子的爱情,其实只能说有时候命运不是公平的,王朝云仅仅得到一个小妾的名分,便有了她永生永世的死心塌地。
第76章 李师师——女人所以红,因为男人捧() 
但凡落入烟花地的女人必定是因为家道贫困或败落,否则要是有其他活路,谁家父母愿意自己的闺女卖笑去?
李师师也没什么例外,母亲死于难产,她的生日即母亲的忌日,而四五岁时,父亲又因一起官司锒铛入狱,在狱中不久就得了一场大病撒手西去。从此李师师成了孤儿。幸而一位李姓妓女慧眼识珠,看中李师师小模样俊俏,是个很有潜力的歌姬苗子,于是就把她收作义女带回了青楼,并亲自教其琴棋书画。那个年代也没有什么业余生活,除了女红刺绣,我估计玩个琴棋书画就是最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啦。李师师天生丽质,还把这些本事都练得像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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