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辞》第27章


宋景仪已更完衣,打断了叶绍卿的思量。
叶绍卿站起来,“哪敢夺人所好,我是喜欢,就盼能多来几次看看。”
宋景仪一身素色暗绣长袍,外套黛蓝轻纱,映得他肤白唇红,清静端好。他并不回应,只是缓步走来,在叶绍卿身旁站定。
叶绍卿等了一会,见他仍不开口,叹了口气,“近来怎么老在生病,可好些了?”
“小毛病,不碍事。”
“慧三儿的事多谢了。”
“助卓然一臂之力罢了。”
“我今早可是被我大哥一顿好打,背上都皮开肉绽了。”
宋景仪这才偏头看了看他,“那你今日还跑马拦我门前?快些回去休养……”
“你别走。”叶绍卿打断他,盯着那牡丹,定定道。
宋景仪愣了愣,似是不信,“你说什么?”
“你别走。”叶绍卿又说了一次,他皱皱眉,“北蒙不比炎国,你身体才好……”
宋景仪唇角轻牵,竟是笑了,“我意如此,皇令已下。”
“你意如此?”叶绍卿见他笑,面有薄怒,“你便只是不想见我罢了。”
“我不想见你?”宋景仪又是一哂,似乎觉得叶绍卿这番无理取闹十分可笑,“你倒是知我何思何想了?”
叶绍卿倒也有些恼怒了,转向他,“宋灵蕴,那晚是我脑子不清楚,说了混账话,你恼我便骂我打我,何必从那时起就不咸不淡,将我当做陌路?”
宋景仪终是不笑了,他那目光落过来,轻飘虚无,“叶绍卿,”他声音凉中带涩,“照你看来,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叶绍卿这段日子心有忿忿,到了今日终于忍不住了,只想与宋景仪当面对质,并未深想,此时宋景仪这么一问,他倒是脸上背上均是一热,不知如何作答。
宋景仪也不待他回答,见他面上凝滞,步步紧逼,“那我便将我意如何讲给你听。”
“我想你断了对那人的念想,我想你身边再无玉龄之流,我想你抛却新仇旧怨,我想你与我长相厮守。”
“我这回可清楚了?”
宋景仪一连串话语劈头砸来,句句分明露骨,大胆至极,只听得叶绍卿如雷炸耳,竟是僵立在那难动分毫。
宋景仪看了他片刻,最后勾出冷冷笑容,“你若答应了,明日我便不走。”
叶绍卿脑中隆隆作响,怔怔地望着宋景仪。他眉眼如画,唇角如此一扬,越发昳丽动人,只是眼中无甚波澜,如千里冰封,寒霜覆野。叶绍卿竟觉十分陌生,又无端生出惊惶来,不因宋景仪此时冷然之态,还因自己心中剧烈摇摆,无法思索的同时,竟还荒唐地泄出几丝窃喜。
叶绍卿是头一次尝到什么是不知如何是好。然而本能提醒他万万不可细想,一旦想了,怕是要万劫不复了。
宋景仪将他脸色数变全看在眼里,似是早有所料一般轻轻将目光转开了去。他从袖中掏出帕子,低低道,“日头越发毒了,叶大人莫要中暑,早些回去更衣歇下吧。”
叶绍卿如被抽了魂,只是把伸到眼前的那只手里的帕子接了,方觉自己已是满头大汗。
“景……”
宋景仪淡笑着摇摇头,转身回房。
叶绍卿这才后知后觉地摁住胸口,那里居然沉沉作痛。
日光倾城。
依旧是高耸城楼,百官齐列。
一迎一送,此间不过匆匆数月。
只不过这一次,宋景仪站在叶铭修身侧,银甲红缨,英姿勃发。
皇帝与将军之间仍是那些老套的过场言辞,叶绍卿分毫没有听进耳中去,他站在皇帝身后,只是怔怔盯着宋景仪看。
他迎着日光清晰俊逸的眉眼,一启一阖的嫣红嘴唇,白净得找不见一点即将战场厮杀的狠戾。
响在叶绍卿耳边的,是宋景仪昨日在院中对他说的那番话,翻来覆去。叶绍卿摁着城墙,那墙砖粗糙,硌得他手心生疼。
直到众人三呼万岁,叶绍卿恍然回神,便见宋景仪翻身上马,与叶铭修比肩而去。
那日他闭口不言,低眸不视,今日他享君王厚望,沐万人景仰。
那日我眼中无他,今日他目中无我。
确是截然不同了。
“可还无碍?”叶铭修压低声音问道,“随时可叫魏纯过来。”
暑气渐盛,宋景仪额角沁出薄汗,他摇头,“再走一段吧。”
即便已出了城门,宋景仪却仿佛仍能感到叶绍卿的目光粘在自己背上,比那日光更热上几分。
他心中竟有些嘲讽,既优柔寡断,又何必贪心痴望。
久不骑马,孩子在腹中连连作动,宋景仪伸手压在腹上,隔了层衣与厚重的铠甲,摸也并摸不出什么来,只是小东西好似感受到宋景仪掌心的温度,慢慢安静下来。
叶铭修察觉他的动作,又道,“此次北上,可是不打算再回金陵了?”
宋景仪手依旧贴着小腹,淡笑点头。
唯有叶绍卿不知,他二人这一别,一人盼再见,一人决不见。
殿内角落立着长脚铜鑒,里头盛着冰块。
婢女续了香,恭谨无声地退下去,整个殿内竟没有留一个下人。
一人负手立在竖屏之前,墨色薄衫贴身勾勒出他长腿蜂腰,袍尾金线绣蝶笼团花,将那袍子的沉闷扫去,生出些艳丽高华来。
那竖屏之上却不是花鸟山水亦或好诗妙文,却是一张战事地图。北蒙至大启,各郡县道路都分明标出。
那男子细细看着,并不做声。
高台主位,另一人躺在长椅中,一手撑面,一脚曲起,踩在那名贵的锦垫之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帮极高,几乎裹住了整条小腿,靴上绣鹰,目露凶光。那人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把短短的弯刀,刀鞘上锁纹鎏金,镶嵌硕大宝石,华丽非常。刀柄更是雕刻着一个狼头,怒目呲牙,很是渗人。
两人互不搭话,殿内安静非常,只有刀子磕碰手掌的微弱声音。
忽而窗边传来巨物撞击的声响。
两人同时抬头,那玩刀男子束着高高的马尾,里头夹杂细细的小辫垂在肩头,高鼻深目,十分年轻,正勾唇笑。
被盯的那个男子便也笑了,他嗤了一声,“本王不去,你那畜生认死主。”
于是玩刀男子便爬起来,几步过去打开了窗,一只青灰的巨大鸟儿直冲进来,贴着殿顶迅猛游翔。
“附离!”那白灰相间的羽毛落下来,黑衣男子皱眉冷哼。
阿史那附离这才将两指送到嘴边吹了声口哨,那鸟旋即俯冲下来,稳稳落在他伸出的小臂上。那是只游隼,肩背覆青羽,是以俗称青燕,腹足则为白羽黑褐横斑,展翅三尺有余,是草原上有名的猛禽。
驯服了此等猛禽作信使的,便是北蒙的新王阿史那附离,与他同处一室的另一人也不必多想,自然是瑞亲王周容祈。
附离将弯刀拔出割断细线,从鸟爪上取下书信,抓抓鸟脖子,“好孩子。”那鸟便自行飞去找食了。
周容祈也不急,待他先看信报。
“果然是叶铭修。”附离舔舔嘴唇,跃跃欲试,“他若不来,好没意思。”
周容祈这才转过身,边走过来边道,“同行的还有谁?”
“李高文,宋景仪。”附离似乎对另的人并无大兴致。
“……宋景仪?”周容祈微微一愣,贴过来低头看去,果然如此,便牵唇笑了,“居然是他。”
“如何,相识?”
“岂止是相识。”周容祈生得艳,笑起来越发妖。
附离看了他片刻,挑眉,“汉人说话老喜欢故弄玄虚,你只是半个,竟然也如此。”
周容祈好似十分不喜这话,狠狠剜他一眼。
附离倒是十分喜欢看他做这种卖狠表情,噙起淡淡笑意。
周容祈似乎对他这种阴阳怪气的做派习以为常,也不再瞧他,“信既已到,我们便再聊聊对策。”
“都聊烂了,有什么可聊,陪本汗用饭去。”
“这是本王的屋子。”
“那也得陪本汗吃。”
第十四章 牵丝
杜馥熏梅雨,荷香送麦秋。
原那夏热刚冒了尖儿,便被连日梅雨浇下,金陵笼在潇潇细雨中,烟云淡月,整座城如同沾水琥珀,清亮水润。
叶绍卿很不喜雨季,湿湿闷闷,凉凉漠漠,叫人畅快不起来。
宋景仪前脚刚走,这雨倒像是要冲刷他所有痕迹似的。叶绍卿隔三差五去宋府一趟,旁的也不干,便只去瞧那几株首案红。牡丹喜旱不喜涝,连日雨下,不敢轻易移栽,安宁不大会照料,叶绍卿便大有理由去悉心关照。
月余,前线终传回叶铭修军报,叶铭修与驻北军汇合,一举夺回桓仁,与北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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