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混球》第12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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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哥们越聊越开心,似乎丝毫没有察觉到他们这些负责监督流放犯干活的人其实也跟流放犯差不多。没办法啊,人家就是乐意,上级说了,愿意到海外服役的话可以拿到双倍的薪水,还可以得到优先提拔的机会,对于那些没能赶上战争又很有野心的军官来说,这是很有吸引力的,熬上几年就可以得到优先晋升的机会了,谁不心动?至于说条件艰苦我日,当兵咧,又不是去度假,你还想过得有多舒服不成?想过得舒服的就别当兵!他指点着这片辽阔的大陆滔滔不绝的说着开发大计,那乐观和热情的样子,跟靠岸前的冷峻暴躁完全判若两人,他该不会是把自己当成这片大陆的主人了吧!
王青云喉咙咕噜一声,小心翼翼地问:“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来就是干这些活的?”
军官看着这家伙,由衷的流露出关爱智障的眼神:“当然!难不成你们认为我们不远万里把你们送到这里来是请你们来旅游度假的?”
王青云发出一声大吼:“老子不干!老子现在满十八岁了,现在就回国领刀!哪怕是被凌迟也比被扔在这个鬼地方强!”
军官一指茫茫大海:“有本事你就游回去,我们保证不拦着。”
王青云看着这无边无际的大海,整个人都绝望了。看样子澳洲劳改场的监工们是最省心的,他们根本就不用担心犯人逃跑,因为没有哪个犯人有这个能耐可以游回中国去。就算他们逃出了劳改营,也没有地方可去,呆在劳改营里好歹还能跟同胞在一起有个照应,逃到荒原上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万一落在那些茹毛饮血的土著手里,搞不好会被穿到烧烤架上烤得滋滋冒油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进劳改营吧!

四十三 流放2() 
姚崇古离开澳洲的时候就在澳洲大陆建立了一个小型据点,有五十名士兵驻扎在那里,在这一年时间里,这五十名士兵不仅建起了一座小型堡垒,还开垦了几十亩耕地,种上了一些小麦。当然,他们人手太少,而且还不熟悉澳洲的气候环境,种下去的小麦收成很差,跟狗尾巴草似的。不过这里靠近大海,随时可以吃到海鲜,而且原野上到处都是袋鼠,要吃饱肚子并不难。这些驻军对头一批流放犯的到来可谓欢迎之至,他们跑出去开枪打死了好几多袋鼠,然后用仅有的一辆马车拉回来,准备给远道而来的流放犯们尝尝鲜。流放犯们一下船就看到了摆在他们面前的成堆鲜肉,早就受够了罐头的味道的他们不禁眼冒绿光,垂馋三尺!
据点指挥官佟雨瞪着他们叫:“还愣着干什么?想吃肉就自己动手,这里可没有仆人侍候你们!”
虽说这家伙态度十分恶劣,根本就别指望他能给个好脸色,但是犯人们还是欢呼着行动起来。这些家伙大多是公子哥儿出身,让他们干粗重活不行,吃喝玩乐却一个比一个拿手。其中颇有一些精通烹饪的,这些家伙抄着刀,手脚麻利的将袋鼠剥皮开膛,取出内脏然后清洗干净,切碎下锅,那刀功,那手艺,跟大厨相比也不逊色。据点驻军似乎对袋鼠肉没什么兴趣,他们饿死鬼投胎似的跑到船上一通翻找,一人搬了一箱罐头下去,然后撬开罐头合,当着所人的面狼吞虎咽,仿佛在品尝满汉全席似的。那位一直拿着一根棍子随时准备敲人的军官走过去,看着佟雨笑:“至于么?这些玩意儿,当几年兵就该吃吐了吧,你们至于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么?”
佟雨用刺刀挑了一块酱牛肉塞进嘴里,把腮帮塞得鼓鼓,他一边费力的咀嚼着一边含糊不清的说:“如果让你在这个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鬼地方吃上整整一年的袋鼠肉和海鲜,保证你见了罐头跟见了爹一样高兴!”
拿棍子的军官只觉得莫名其妙:“罐头居然比鲜肉还好吃?你有毛病吧?”
佟雨说:“等袋鼠肉煮好了,你吃上两块就知道了。”
正好,那边有一锅袋鼠肉煮好了,这位仁兄带着几分疑惑走过去,用棍子将人赶开,然后拔出刺刀从锅里挑起一块袋鼠肉送进嘴里,仔细咀嚼、品味,然后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非常精彩了
几名小兵问:“头,这肉味道怎么样?”
“好吃,非常好吃!”军官竖起一根大拇指,表情有些夸张。
士兵们也不客气了,拿出饭盒每人装了一大勺,然后跑到一边狼吞虎咽,结果
“我呸!”
“咳咳水!给我水!”
“他奶奶的,什么玩意嘛,一股尿缸味!”
很显然,这些士兵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肉,一个个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了。流放犯们看得诧异,以为这些大头兵在耍他们,一个个拿起筷子夹起肉往嘴里塞才不上你们的当呢!你们表现得那么夸张不就是想吓住我们好独食这些肉么,想得美,我们大口大口的吃,气死你们!
然后这些流放犯有一个算一个,全喷了。当肉吃进嘴里之后他们才发现大兵们并没有骗他们,这些肉真的有一股浓浓的尿素味,跟在尿缸里泡过的一样直到现在他们才知道为什么那些驻守在这里的士兵看到罐头跟见了爹一样开心了,换他们吃了一年这玩意儿,看到罐头没准能哭出来!
品尝了一顿带着浓郁的尿素味的袋鼠肉之后,大家七手八脚的忙活,从船上把帐篷卸下来搭好,再拉上铁丝网,没有房子,他们得先在帐篷里呆上一段时间,等房子建好了才能搬进去。好在现在是旱季,没什么降雨,找个干燥的地方支起帐篷就行了,工作量并不大,这些流放犯还应付得来。等搭好帐篷,天也黑了,大家筋疲力尽,往帐篷里一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王青云却睡不着,他躺在帐篷里,瞪大眼睛看着帐篷的穹顶,心烦意乱,一点睡意都没有。到了半夜,邻近一顶帐篷里传来呜呜哭声,有个可怜虫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听到他哭,王青云也有种想哭的冲动,出身书香世家,父亲位高权重,他含着金钥匙出生,不管走到哪都有人捧着,有挥霍不完的金钱,享不尽的美酒美女,这是何等的惬意,然而现在他却被流放到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离家万里,这辈子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想起家乡的种种,怎能不伤心?但是伤心也没有用,他必须为王应雄所犯下的错付出代价!
这辈子还能回去吗?
不知道,但总得坚持下去。只有坚持下去,才有回家的希望,如果死了,就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迷迷糊糊的睡了一会儿,哨声就响了,当兵的用响雷般的嗓子挨个帐篷的吼:“起来起来,天亮了!起来跑步!”帐篷里顿时一片哀鸿,很多人刚睡着不久呢!催他们起床的士兵是群没耐性的家伙,他们手里拎着一根用帆布缝成,里面灌满细沙的鞭子,一个帐篷一个帐篷的查看,看到哪个还在拖拖拉拉不肯起床的,直接一鞭子抽过去,一顶顶帐篷里惨叫声接连不断除了那些实在是病得起不了床的之外,能爬起来的都被赶出帐篷,然后列队,在军官的带领下沿着海边开始跑步。几个大头兵追在后面,看到哪个落在最后就照腚一脚踹他个狗啃屎,附赠一声大吼:“快点!”那吼声可谓杀气十足,能把人吓出尿来!王青云就挨了好几脚,恨得他只想抢把枪把踹他的人给崩了!然而,有三个很重要的原因让他不得不选择忍受:
第一:他打不过这些当兵的。
第二:他打不过这些当兵的。
第三:还是他打不过这些当兵的。
所以我们的王公子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吃奶的劲使出来撒腿狂跑,超越跑在他前面的人不出所料,很快他就看到被他超越的倒霉蛋屁股上多了好几个鞋印
跑完步就吃早餐,早餐的主菜还是袋鼠肉————大家已经对这玩意儿深恶痛绝了。当兵的态度很简单:爱吃吃,不吃就饿着!所以大家只好捏着鼻子吃,不然连饭都吃不成了。
吃完早餐,在这些当兵的带领之下,他们开始动手制造一些简单的工具,准备盖房子了。条件有限,他们只能盖砖瓦房,那砖还是泥砖,这帮流放犯在当兵的皮鞭的指挥之下挖来大量黄泥加水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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