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郎》第124章


一些常见病,可是比起以前来,那要好很多了。
但是在外也有坏处。所谓天高皇帝远,带来的不仅仅是自由,很多时候还有淡忘。长期远离京城,用不了多久,他恐怕就会被排除在朝堂之外,永远当个地方官了。
可要是调回京城的话,不提约束,他这么一个只是在地方上小有功绩,又缺乏必要积累的年轻人,能够当什么官呢?能够有实权吗?如果只是和大多数人一样熬资历,他是不愿意的,可是在京城能和小耗子在一起。他这三年来有了一些积蓄,已经能够有信心把小耗子养好了。
屠浩不知道他的心思,还在刚见面的惊艳暴击中回不过神。内心的小耗子已经扒着笼子要往外飞奔,啊啊啊,美少年一年不见,简直要男神了啊!哦哦哦,这胸这腰这屁……咳!
许明旭面色不明地把毛手毛脚的耗子爪爪给扣住。
屠浩有一咪咪心虚:“哥哥。”
“嗯……”许明旭沉吟了片刻,突然用手比划了一下他的头顶,“小耗子,你今年是……缩水了?”
沿途在马车里坐得手脚僵硬,又要维持贵公子风度的郑蕴,没想到刚走过来就听到这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还不忘补上一刀:“他哪里是缩水,看他这圆溜溜的,分明是横着长了。”
裹成球的耗子球从美少年的怀里抬起头,错开一点脑袋看向自己的亲表哥:“黑、炭、表、哥!”
作者有话要说: 小耗子 (ノへ ̄、):我只是长得慢了一咪咪。
大太阳o(* ̄3 ̄)o:我的错,我长得太快了。
小耗子 (ノへ ̄、):信我,我也会有大长腿的。
大太阳o(* ̄3 ̄)o:嗯,信你。
小耗子 (ノへ ̄、):信我,我也会有翘臀哒。
大太阳 (*/w\*):emmm,信你!
第106章 其乐融融
国人的审美向来是以白为美的。所谓一白遮三丑; 并不是只存在于后世。
如今在大汉,肤色白皙细腻大多数代表了养尊处优的贵族阶级,而皮肤黝黑粗糙则是需要在太阳底下挥洒汗水的劳动人民的代表。贵族和普通百姓之间的地位区分还是很明显的。
屠浩叫郑蕴黑炭,简直就是亲表弟; 特别特别扎心。
郑蕴这位名满京城的贵公子,用屠浩的话来说; 那就是特别会装【哔——】,而且自诩风流; 完全不能容忍被说成黑炭,当下一伸手就把“耗子球”给提溜起来; 大怒:“怎么说话的?”
屠浩被他拎在手上; 脚都离地了,但是半点都不害怕,老神在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再说你现在本来就特别黑。”他还伸手一指放在地上的一筐子炭作为参照物对比。今天又是烤串又是火锅的,准备的炭火可足。
“欺人太甚!”郑蕴大怒; 猛撸了几十串各种串串,最后撑得在铺了厚羊毛毯子的椅子上瘫倒才作罢。
屠浩贴着许明旭坐在他对角,眼神十分防备,中间还不忘让自家的下人把各种食材和炭火送去给郑许两家的下人们。
那么多人,食材肯定是不够的。但是十里亭外就有一个茶棚,平时往来的人会进去喝口水; 用些干粮什么的,倒是有一些储备的食材。他们本身也带了一些,又不是正经吃饭; 乱七八糟的东西倒进锅子里,撒上一把盐一把晒干的葱花,再加上一些处理干净的下水,每人就能分到手一碗热汤。
其实郑蕴也就是做做样子,不管怎么样,小表弟能够亲自跑到十里亭来接他,他还是感到很高兴的。哪怕是郑家,恐怕也就是这段时间派上一两个仆人多跑几次城门来守人罢了。
吃饱喝足休息够,时间也不过刚刚过午。如果只有他们几个人也就算了,郑蕴和许明旭还各自带了一个车队呢。就和现代人搬家一样,一块地方住了三年时间,零零碎碎需要打包带走的东西太多了。这些东西进城都需要检查,费时不短。
车队那边已经开始重新架好车,陆陆续续地开始走了起来。他们这边倒是又休息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回城。
这一路上,才是叙旧的时间。当初屠浩手下的二十个小组长,如今都各有发展,在地方上都做出了不少功绩,加上有屠浩在其中居中协调,把那些曾经不上不下的地方都发展得不错。可以说只要下一任脑子不抽抽,吃着老本就能妥妥升迁。
郑蕴讲起来还是有些不甘心:“也不知道哪个家伙会白捡桃子。”
桃子?内心很污的屠耗子下意识地瞟了一眼郑蕴的“桃子”,听到茶炉烧开的声音,很快就一本正经地开始沏茶,知道郑蕴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不甘心,更多的是担心自己打下的好基础被毁:“这桃子哪里是好捡的?要动点坏脑筋都难。建丽还有青山社区在呢。”那可是老章家的人马在守着,区区一个地方官员想要干点什么坏事,得先问过老章同不同意。
郑蕴也不是没想到这一茬,只是有些关心则乱。毕竟按照现在朝中的任命制度,他不可能再被任命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可能再升到建丽上面的州府去,甚至于建丽的下任官员都不可能是郑家人。
屠浩见他低头喝茶,再看看身边老神在在的许明旭,内心有一种果然还是自家美少年更沉得住气的莫名自豪感。明明人家郑蕴才是亲表哥,甚至长得也不差,甚至可以说是顶好看的一小撮人。
许明旭笑着把屠浩往自己的身边揽了揽,从他手中接过茶壶给自己倒茶,一边问道:“郑兄接下来是打算留在京城?”
和许明旭一样,郑蕴也属于有那么一点小权利,能够决定自己大致去向的人。
这一点倒是没什么不能说的。郑蕴很坦然:“没错。哥哥我可不像你,年纪一大把了,准备留在京城把亲事办了。”
时至今日,许明旭的婚事依旧是个老大难问题。所谓婚事,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许明旭的“父母”,如今不过是挂名。他的亲身父亲和曾经的嫡母管不到他,他的祖父祖母倒是可以管管,却也不能名正言顺的干涉。但老夫妻两个如今的沉默,更多的还是对这个孙子的婚事处于观望状态。
郑蕴就不一样了。他的婚事早就定了下来,不过门当户对的未婚妻年岁比他要小一些,当初他离京前,未婚妻才十四岁,显然不适合完婚。现在他回京,办婚事刚好,还想把娃生了,将来要是再外派,就可以带着娘子孩子一起赴任,小日子岂不是美滋滋?
这三年来,屠浩手下原本的那些小组长们都有所成就,比起以往的年轻官员们来,做出来的功绩要好不少,还都是实打实的,没一点弄虚作假,作风十分硬派。
郑蕴作为编外成员,在互通有无的同时,作风倒也有些相近,甚至比许明旭这个养猪养马的也不枉多让。许明旭在西北搞养殖,郑蕴就在南方种地,看他这一身黑皮,就知道没少亲自下地干活。
闲话不到三句,两个人就开始聊起了农事。
屠浩心累无比,感觉自己身边坐着两个积年老农。老农也没什么不好,问题是他这个典型的五谷不分的,根本听都听不懂。脑袋跟着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转了两圈,就直接耷拉了下来。
他们这一聊,自然就谈到了《农经》。农经已经编写了四年,中间通过鹏程印社陆陆续续地刊印发行了许多册子,但是依旧没有完本。
《农经》的编纂进度,没人比屠浩更清楚。
“小耗子?”许明旭奇怪屠浩怎么不吭声,轻轻叫了一他下,发现小孩儿早就已经睡到了九重天去。
郑蕴见状忍不住轻声笑骂了一句:“这小耗子。”偏身找了一条毯子出来,递过去,“给他盖上吧。”
“嗯。”许明旭接过厚实柔软的毛毯,很自然地帮屠浩把鞋子和外衫脱了,再贡献出自己的大腿当枕头,调整好位置,才把毛毯盖上。马车尽管宽敞,可毕竟不是床,成年人睡着绝对勉强,屠浩一个半大的小孩儿睡着倒是刚刚好。他注意到小耗子的脚直接蹬在了木板上,才真的感觉到小耗子这三年来是真的长高了不少。
早在国子监里的时候,郑蕴就见惯了许明旭照顾屠浩,这会儿一看还是如此,不由得说道:“你别老惯着他,都比小姑娘还娇气了。”
许明旭心想,也不知道刚才是谁拿毯子过来的。再说,惯着屠浩的又不是他一个人,他就乐意惯着娇气的小耗子怎么了?
刚才脱掉外衫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小耗子身上还是一把骨头,连点小肉肉都没有。换了一般人身上要长点肉,那是再简单不过,多吃点就行。可是小耗子这身体,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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