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域佛莲》第223章


“你怎么了?”薛梅格坐起身,从后面环抱着我的腰,脸贴在我的背部,喃喃地说着一些知心的话儿。俗话说,无欲则刚,我此刻坚决不能就此迷失在这缱绻的温柔乡里。我一定要振作起来。我猛然站立起来,背对着她说:梅格,你走吧。
“你干嘛要赶我走么!我们两个既然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我说“妹子,咱俩发展到什么地步了?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走!”
薛梅格眼睛里噙着泪花,样子十分委屈,我硬着心,别过脸来不去看她。她委屈地哭着,轻轻地跺着脚,还不断地骂着我没良心、冷血之类的话。我还是没有看她背对着她,点了一根绝情的烟,烟雾就绝情地缭绕起来。
我听到她快速的脚步声、开门声、脚步声。我的心开始淌血。奶奶个腿儿的,哥们儿上辈子是菩萨么,怎么连谈个对象都要经过这百千亿劫的磨难!
我此刻只能放下一切了,既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就不能让此事功亏一篑,哥们儿一定要打败那姓母的神汉,夺回四鬼剑,揭露他的阴谋!我冥冥之中已经意识到这一战绝对是不同寻常的一战,我当兵以来,从来就没有输过,从来就没有什么样子的罪犯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逃脱!
我不断地思考着这一阶段发生的一切事件。诡异的八郎茶社,连环杀人案,这一切的一切在我脑海里像幻灯片儿一样闪过,我加快了抽烟的速度,烟雾缭绕着我的整个大脑。
我从床铺底下抽出一个旅行箱,那上面还印着当地公安局赠送的字样,这是我退伍的时候共建单位送给退伍老兵的礼物。打开那个箱子,里面摆着一把尘封已久的81…1式自动步枪。当然了,我必须使用真正的武器了,那个神汉一定不是凡人。有的童鞋要问了,我为什么要私藏枪支?这合法吗?我在这里卖个关子,先不告诉大家。但我可以直言不讳地告诉大家,我的枪支是合法的,绝对合法。
我取出那把我非常熟悉的枪支,这把枪跟了我几年,是我一直珍藏着的宝贝。我熟悉它的每一个零部件,包括每一条细小的螺丝和每一条弹簧,那钢枪上面的烤蓝依旧如新,它跟着我出生入死,是我用战斗赋予了它不死的魂灵!
该你出场了,伙计!
这把枪就像我胯下的良驹,手中的利剑,我亲爱的战友!它一到我手里就像饥渴的吸血鬼一样发出嗞嗞的嗜血的声音,我忽然据枪瞄准,三点一线,那种热血的感觉又回来了。我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煤矿工人,我似乎又成了那个征战沙场的特警战士。我的八一枪,还装了红外线夜视瞄准镜,弹匣子里满满的装着30发7。62毫米子弹。
我盘腿坐下来,开始做分解组合的训练,不得不说,它躺的太久了,好些机构的连接处有着许多枪油和灰尘混合起来的污垢,用手直接拆卸有着很大的阻力,我费劲巴拉的借用了螺丝刀,把枪支拆卸开来,用专用的油布擦拭过,发现里面还有很多细小的沙粒,我对此十分心疼,记得新兵连时的班长就一再强调,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当时,我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对枪支的爱护超过了对自己的生命。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将每一个部件都擦拭干净,又重新上了枪油,这时,枪的潜能就被激发,我组装的速度甚至不比当年差,组装完毕后,我一拉枪栓,卡拉一声,那声音太美了,超过世间最好的音乐。我翻出一个帆布的提包,把枪装了进去。拉上拉练,就抱着枪睡了。
这把枪功勋卓著,我带着他参加了很多次战斗,包括对赵精一执行死刑也是它的功劳。当年,我和它一同战斗,达到了人枪合一的境界!此时,我躺在床上,我的枪就跟我融合在了一起。
也许是跟枪在一起的关系吧,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早晨六点半,是吹起床号的时间。看来,我的状态回来了。心里想,今天不能在家里呆着了,我得到约定的地点去踩踩点儿,熟悉一下环境,这是一个战士基本的素质。
我起床后,穿了一条舒服的牛仔裤,又拿出我最心爱的陆战靴,这双鞋并不是部队配发的,这还是我退伍时,黄永志从高档军用品店买来送给我的,当时,我也没当回事就收下了,事后去问了一下才知道那双鞋花了老黄两千多块大洋!想到黄永志就想起当年我们上营区自卫哨的时候,老黄手持钢枪给我唱的那一首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他奶奶个腿儿的,你说咋就那么感动捏?
登上那双天价陆战靴,又把时装皮带换成了软质的武装带,武装带上穿上一个牛皮的快拔枪套,枪套里插上我那把改装过的格洛克气弹枪。检查了一下小腿上插着的军刺,最后一条黑色风衣加身!
帅不帅不敢说,但哥们儿穿这身行头意味着大战在即!
最后,我把那个装着八一枪的暗军绿大提包,扣上肩带,背在身后。我扭头看了看,路上的行人应该看不出来是干嘛的,看上去应该像是一把琴吧。
我也没有吃早饭,跟父母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
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是一座山城。一条河贯穿而过,两边是绵延的山脉,南北岸就是城市、乡村和工厂。这个城市的人基本上是不分东南西北的,他们潜意识的方向只有上游、下游。熟人在街上碰见打招呼,一个问:“你去哪儿啊?”另一个答:“我到上面去。”这个又应:“哦,我到下面去转转。”
而贯穿这座城市的河流,已经基本干涸,所以官员们就利用一半的河床修了一个长长的公园,又在缩小了的河床上续上了循环的死水。在飞机的航拍下,这里的景色特别是夜景相当的美,而且被列入国家园林城市。城市河流南岸有一座虎脑山,此山山深林密,是这个城市海拔最高的山峰,山顶有一座抗日战争时期著名战役的纪念碑,这座山曾经埋葬了多少英魂以及鬼子的尸体。而那个姓母的神汉指定的地点竟然就在虎脑山下的河边,这座城市的布局太紧凑了,虎脑山下就是繁华的商业区和住宅区,而不远处就是山深林密的原始森林。
看来这个老家伙的确是个高手啊,这个地点真可谓下山可以以密集的人群做挡箭牌,上山可以在广阔的原始森林里周旋。真他娘的鬼啊。
现在是上午9点多,距离晚上约定的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于是我走进虎脑山脚下的一个快餐厅里。这是个中西结合的快餐厅,卖一些粥、包子和盖饭也卖一些茶水、饮料、咖啡什么的。主要以供应早餐为主,这个时候人比较少。我走进去的时候,只有服务员在那里打扫卫生,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这个位置隐蔽性很好,是那种高靠背的火车式对面四人座。我坐下后,有服务员走过来问我有什么需要,我说给我来一杯茶吧。
我和薛梅格沐浴在温暖的朝晖里,肩并着肩,头靠着头。
她突然嗔怪的说:“翔子,你竟然不记得我了。”
“不,我记得那个穿橘色衣服的小丫头,但我怎么也没想到那就是你!”
“呵,你以为我是你爸爸从公园里捡来的野孩子吧。”
“有那么一点儿吧,我还怀疑过你,因为从见到你开始,就怪事不断,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她长出了一口气,“想想,小时候的日子可真是美好,还记得一年级二班的教室吗?教室里还生了一个取暖的洋炉子,上面坐了一个正在嗞嗞哭泣的茶壶,阳光从窗口射进来,就像梦一样。”
我苦笑了一下,十分傻逼地说:“是啊,仿佛就在昨天。”
她突然扭头看着我说:“是吗?你也有这种感觉?真的,就好像昨天刚刚发生一样,我昨晚好像做了一个梦,你好像又被穆老师罚站了对吧。哦,对了,你还记得不,你那时候总是留着鼻涕,说话之前先吸溜那么一下子,特逗!哈哈。”
我脸色阴沉地看了她一眼,问:“你还记得什么?”
她说:“都记得啊,有一次要放寒假了,爸爸要带我去北京,临走前我以班长的名义把你单独留下来,把我喜欢的铅笔还有那种带香味儿的橡皮全都送给了你,对了,你记得吗?我还吻了你呢!”
听她这么说,大概是不会记得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了。也好,她总是这样没心没肺,那就这样没心没肺下去好了,不要记得那些令人恐惧的事。
我微笑着说:“你真的吻了我吗?那时候我们才8岁呢!”
薛梅格甚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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