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夜》第120章


程佳华回到屋里,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作画。陈莉姗则找到了另一扇墙,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回来而中断她的画画过程。王叔把盆栽端到了阳台处,耐心护理起来。张大叔放下他的那块“慎独”牌匾,伏在桌前写着什么。
每个人都在屋里做自己的事,这间屋子也越来越有生机了。
我忽略掉还在打闹的志娃和周志宏,却依旧没能看到段可的身影。我进到卧室里一找,才看到她坐在床垫上看书。屋子里很暗,旁边亮着一盏蜡烛。
“回来了?”他抬头对我笑脸相迎。小黑狗蜷缩在它的衣窝里,闷声睡觉。
“暗光环境下看书不好。”我坐到她旁边说,“看什么呢?”
“没事儿,书好看就行。”段可笑着合上了书,是李工头送我的那本《基督山伯爵》。
我脱下衣服,抖了抖灰,然后从床垫旁的衣堆里换了一件。现在的衣服还是勤换的好,免得整天与死人打交道,时间一长细菌就堆起来了。
“看到哪儿了?”我搂住她的肩膀问道。
“当泰斯入狱了,”她靠到我肩上说,“真是可惜,他都快和那什么塞黛丝结婚了,却被关进了大牢。”
“不进牢里,也就不会有伯爵了。”我说“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这是小说写作的套路之一嘛。”
“干嘛要这样?”
“让读者觉得惋惜,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啊,你瞧,杰克和露丝,柯察金和冬妮娅,还有好多小说里的情侣,都没能在一起,但却引人留恋,传诵至今。”
“可我还是觉得可惜。”
“你都没看完,说什么可惜,看完再说。”
张大叔突然叫了我一声,我便叫段可接着看,自己走出卧室。他递给我一个作业本子说:“写好了,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你仔细看看吧。”
“什么东西?”我接过本子。他之前说了那么多,我不知道他指的什么。
“十诫,”张大叔站起身说,“我只写了五条,其他的都带宗教色彩,我去掉了。”
我这才想起,他之前说,回来再把那什么摩西十诫写给我看。我拉过椅子,趴到桌上细看。本子上边的一页纸几乎被写满,但大多部分都用乱线给划掉了,一看就知道这是边回忆边写出来的。那些划掉的内容,应该是回忆里模糊的地方。
页面的右下角,没有再乱拉黑线,而是字迹潦草的五段小字:
1。不可偷盗
2。不可杀人。
3。不可奸淫。
4。不可抢夺、贪恋他人的财产。
5。不可说假话陷害人。
晃眼一读下来,倒真还有几分律法的感觉,虽然传说中的摩西十诫,我只见到了五条。张大叔正站在我身后,我便回头问他:“这就是摩西十诫?”
“不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张大叔放下笔说。
“上帝的要求原来就是这个样子?”我回头又看了一眼,“真是人性化啊。”
“本来就是人编纂出来的。”
“那现在就宣布这套律法,念给他们听?”我开玩笑说。
张大叔回答道:“我只是写给你看看罢了,这东西,现在还用不上。”
“好吧。”我折回本子说。
我还在纳闷张大叔这么晚了干嘛还不回集装箱里去,后来才知道,他已经搬离了集装箱,住到了我们隔壁的房子里。但出门的时候,防盗门不小心让志娃给带了过来,没钥匙开门。只得让吴林禹帮忙,从窗户里翻过去。但我又在好奇,他们之前是怎么翻过去的呢?
门打开后,张大叔抱着他的牌匾,满意的走回房里。看来这里成了我们的本营基地了,这是好事,至少到目前为止,所有人都相处得很融洽。
之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差不多都在重复同样的生活。白天搬尸体,夜晚休息。但是,这种生活也不如读者们想象的那样无聊。我们没有什么负担,也没有任务指标,所以时不时的会给自己休假。这些消遣,也是十分有趣的。几个小伙儿会约着一起去打球,自由的探索城市,吴林禹有时候会和我外出骑马。
说到骑马,更多的时候,我是和段可一起出去的。我和她一前一后坐在马上,散步湖边,或是穿梭在无人的街道里。更好玩的是,我俩喜欢牵着马去机场乱逛,坐在机翼上观看冬日的夕阳。
虽说清理马粪是个苦差事,但经历过搬尸,我已经不觉得那些饲料消化后的物体有多恶心了。我骑马的技术,也像是玩网游一般,一天天积累经验,升级了不少。
在公寓楼里的生活,也是充满了各种琐事。我们差不多集齐了完整的家具,过起了柴米油盐的生活。我们会挑食,会抱怨,会不满足,会为某一天的具体日期而争吵,会玩扑克取乐,会为程佳华举办音乐会,也会醉酒到深夜。
张大叔所说的秩序没有到来,我也不再去关心自己是否能达到“慎独”的境界。但我们每个人,是比较满足于现在的生活的。
这一个月里,我们也有了很好的成果。张大叔之前所划出的那块区域,我们已经清理完毕,甚至还有更多的。王张二叔找到了打开加油站油池的方法,搞到了汽油。但我对这个已经不关心了,因为带回马之后,我就很少再坐车。
油料一充足,我们就用货车运走堆在街边的尸体,拉到荒郊,倒上汽油烧掉。那场景,好比纳粹掩埋犹太人的万人坑。所以,要是现在走回那片被我们净空的区域,就几乎再闻不到腐臭味了。
为这块区域忙活了这么久,我们自然要宣示这里的所有权。我们便用收集好的钢管,用脚手架连接器组合起来,搭成简易的拦路装置。用这些拦路装置,我们将它放在进出这块区域的道路上,堵拦汽车。张大叔还用油漆把我们的住址、以及他推崇的“摩西十诫”刷在了木板上,放置在每个路障旁。
我们的下一步,就是用切割机割开各个商店的卷帘门,然后收集里边的物资,等着新人加入。
生活看似美好,充满了希望。
几场大雪后,新人没有等到,麻烦却先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有话好好说() 
事情发生的那一天,应该是在新的一个公元年。不过我们始终没能确定每一天的具体日子,暂且就把那天想在是一月份的某一天吧。
城里下过了几场雪,路面积起了不少。也许是大量的人类消失,工业停滞,城市里的“热岛效应”不再,雨雪后的城市,非常的冷。至少,比我印象里家乡的冬天要冷多了。
那天,陈莉姗的颜料用光了,说是要去文具店里带一些回来。说到画画,陈莉姗在程佳华的指导下,已经把作画从业余爱好变成了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他俩腾出了另一间屋,当作自己的画室,素描水彩油画弄个不停。
而我和吴林禹,在这块区域最初的规划完成后,整天就是骑马出去瞎转悠,看能不能发现新人。是的,骑在马背上还扛着枪,就有些像欧美国家里的骑警。吃过午饭,她就向我们提出了下午结伴的想法。
程佳华换了一套吉他的弦,忙着调音,就没想着要出门。段可呢,她读完《基督山伯爵》后,对精神世界的渴求胜于以往,便从书店里抱回来了不少书。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在读那些小说传记。陈莉姗不好打扰他俩,就只好让我们陪她去。
“文具店有多远?”我戴好门将手套,问她道。
“不远,上次开车的话,我记得十来分钟就到了。”她回答说。
王叔插话说:“要不我开车送你去吧?”
“不了,”陈莉姗笑道,“节约点儿油吧,那地方又不远,我走过去,既暖和手脚,还能锻炼身体。”
“好嘛,那你们两个看好路,别又走丢了。”王叔对我和吴林禹说。他说“又”的原因是,有次我和吴林禹四处转悠,谈话中在错综复杂的街道里迷了路,一路寻着路牌回到机场,已是八九点钟的事情,引得所有人都提紧了心。
我俩对视着点点头,不好意思再提起上次的糗事,然后带着陈莉姗下了楼。
在没有腐臭后,马粪味就显得尤为刺鼻。我们早就把马厩的地点移到了另一栋的楼道里,定期清理马粪。我俩把马儿牵出了楼里,吴林禹问陈莉姗说:“要不你来骑马,我走路好了?”
陈莉姗裹好她的七彩围巾说:“不了,还是你自己骑吧,我整天憋在室内,早就想出去走走了。”
“好吧,要是走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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