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第3章


“谢谢你,但是……但是不必了,”她抽出手,用低沉的声音冷静地陈述着事实,“以前是我不懂事。”
他的眼眸黯了黯,迅速的闪过一抹难过,随即,他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盒,弹开戒指盒。
落地窗的窗帘没有拉,午后炙热的阳光照射在精美的戒指上,钻石切面经过重重的折射,散发出七彩的璀璨光芒,梦幻的色彩一如灰姑娘的童话。
“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疑惑地皱眉,他在她耳边温柔的解释:“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这枚戒指我准备了很久,本来想着,过了今日,我便把戒指扔到湖里,就当是封存了那段记忆。可是你看,就在这最后的一天,我们重逢,命运转了一个圈,时过五年,只为破镜重圆,过去的那些愚蠢的错误,不会再发生。”
璀璨的七彩光芒模糊了她的视线,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彩色泡泡的夏天。
透明的泡泡内流转着七彩的光芒,一个个慢悠悠地飘向了天空,在刺眼的眼光下破碎成水雾,15岁的她穿着一条绣着薰衣草的淡紫色裙子,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风吹来,将漫天的泡泡吹向右边,她一边吹着泡泡,一边追随着泡泡离去的方向。
不知不觉中,她来到镇子里最有钱的镇长家,镇长在去年的时候,在这里盖了一栋小型别墅,别墅中带有一个小型的游泳池和一个玫瑰花园。
就在前几天,镇长一家人都搬出了小别墅,而今天,小别墅的门前停了一辆白色的流线型法拉利,法拉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漂亮的如同堆积的白雪。
15岁的女孩子,正是看言情小说的时期,自然明白法拉利代表的价值,她很想上前摸一摸那辆法拉利。穿过半掩的栅栏,盛开的如同骄阳一般灿烂的火红玫瑰,她看到,在那不知何时蓄满水的游泳池里,一个穿着泳裤的高个子的男孩像是一条矫健的海豹一般,跃出水面,爬了上来。
男孩很高,他的瘦非常健康,八块腹肌,肌肉看起来并不像是健美先生那样的僵化,那是一种年轻的、活力的肌肉。
她站在玫瑰丛中看着他,就在男孩回过头来看着她的一瞬间,脸色突然红的堪比玫瑰,然后她捂住自己的脸,忙不择路地跑出了别墅,一路跑回了自己的家,剧烈的心跳还久久不能恢复正常。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可真傻,”他也回忆起了那阳光灿烂的一天,“那时候我不屑地在想,这种傻女孩,没有一点魅力,可是现在,我落到了你手里。原来爱一个人,无关对方的魅力,我们一直在时间的荒芜里,等待着彼此,所以,我不想一错再错了。韶华,重新开始吧。”
他温柔的低喃像是巫族的蛊惑,可是韶华只是微微晃了一下神,转过头,后退几步,与他保持到了安全的距离,低着头说道:“对……对不起,当年的事情给你带来困扰了,萧先生,我还有事,先走了。”
“韶华,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当年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你现在说话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为什么你现在说话这么胆小怯弱?”他走向前握住她削瘦的肩膀,“还有,为什么这些年,你不肯打电话给我?”
韶华不语。
“韶华?”她沉默的对峙不知为何,让他心里产生了一种严重的恐慌,“韶华?”
“你不是问我恨不恨你吗?我后来……后来想了很久,”她偏了偏头,“萧先生,我不恨你,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所有的伤害都被放大了,其实现在想想,很多事情……很多事情根本就是很可笑的不是吗?”
她终于抬起了头,刘海落到一边,露出了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黑色的瞳仁部分与眼白部分的分界并不明显,仿佛氤氲开一般,水汪汪的。秋水剪瞳,说的大概就是她的眼睛。
等闲变却故人心()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眼睛,干净、水润,仿佛所有的肮脏都映不进去,黑眼珠边带着的婴儿般的蓝色,犹如湖水的波纹。她笑的时候,精致的唇边露出一抹米白色的小细牙,带着可爱与甜美,像是夏日的冰淇淋。
“可笑?”他瞳孔一缩,紧盯着她的眼睛,“你竟然认为可笑?韶华,你忘了当年是谁说开始的吗?”
仿佛是遇到刺猬的乌龟,韶华又将自己缩回了壳里,她垂下头,打开他握着她双肩的手,自卑的情绪又将她全身笼罩:“当年……当年全是我痴心妄想,我现在明白了,所以……所以萧先生,你放心吧,我现在不会去奢求我得不到的东西,我以后……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他的话句句凌迟着她的心,将她的自尊血肉淋漓的剥除,眼眶有些酸涩,韶华咬咬唇:“萧先生,如果没事的话,我真的要走了。”
如果曾经的她是一朵绚烂的夏花,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枚干枯的冬果,她转身离开,佝偻着身体,漆黑的头发如同瀑布一样笼罩了她大半个瘦小的身体。
他感到一阵心疼,追上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我自己能回去。”
“我送你回去,”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向车库,用遥控器打开车库的大门,不顾她的挣扎拉着她坐上了车,“手机给我。”
“我……我没有手机。”她的脸上染起一层浓浓的红晕,贫穷使她感到羞耻,而当年他的羞辱,令她自卑。
他拿出一个商务手机塞到她手中:“这是我办公用的手机,你先用着,我私人手机的号码你还记得吧?今晚回去给我打个电话。”
他的私人号码她如何不记得,还是热恋时期她给他选的,那年他换卡,让她给他选号码,而她居然在号码单里看到了15211314179,谐音为:我爱你,一生一世一起走。
“不……不用了……我不需要……”这种施舍令她越发难堪,在他身边,她如坐针毡。
“韶华,”他一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座的中间,“把你的人生交给我,以后,你的人生都由我来安排。”
“萧礼,”她垂着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些可笑的往事,都忘了吧。”
“忘了?”他狂怒,举起她的右手,“你问问铃铛,铃铛忘了吗?”
铃铛叮当作响,就像当年,他们摇摆不定的爱情。韶华沉默地用左手去拔右手上的铃铛,铃铛的项圈很小,她用力地拔着,手背上箍出了一层剥离的血肉,隐隐看得见薄薄的皮肉下的白骨。
“够了!”他一手拍开了她的左手,伤心欲绝,一踩油门倒车出了车库,以最快的速度在公路上狂飙着。
他还记得,那一年,他们去泰国的寺庙见那个降头师,那个降头师说,她八字轻,容易遇到鬼,于是他为她求来了这个护身的铃铛,虽然不能彻底杜绝她遇见鬼的情况,但在关键时刻,却能保她平安。
他本以为她心中还有他,所以一去五年,都舍不得摘下这个铃铛,可她却用最决绝的方式证明着她的迫不得已。
------题外话------
此文,嗯,有一点点虐,保证完结。
却道故人心易变() 
一切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就像最后两年吵架分手那样,他痛骂她,羞辱她,说她不知廉耻,虚荣浅薄,处心积虑的成为他的女朋友只为嫁入豪门,如脚底的泥土那般不堪!
那一年,她的眼泪纷纷而落,每一滴泪都是一滴硫磺,腐蚀着他的心,可当时的他被愤怒蒙蔽了眼睛,只想看到她狠狠痛。
去英国的那几年,很多事情他已经想明白了,当时自己那么自以为是的误解着她,不给她任何解释的机会。其实,就算他真的那么虚荣浅薄又怎么样呢?他爱她,这就够了。
她要车,他给她车,她要房,他给她房,她要钱,他给她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爱一个人要接受她的一切,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无关你是不是热爱着我的金钱。
无头无脑地开到了市区,他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问道:“你住在哪里。”
她叹了一口气,报出自己的地址。
车子一路开到一家医院,这是属于逐鹿集团的私人医院,逐鹿财团在国内乃是首屈一指的集团,后台更是深不见底。
车子进入地下停车库,萧礼拉着她走了出来,停车库有电梯可以直达楼上,在另一侧有一个需要密码的电梯,电梯上雕刻着一朵金色的莲花。
萧礼输入密码之后,拉着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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