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第11章


“不要,我父皇说了,男子汉大丈夫,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能威震四方,成就一番霸业!”
“你父皇?”奚原皱眉。
“对啊,我父皇,”说到此处,她不由得有些黯然,“都不知道我父皇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我都在这里呆了一个月了,这里的人好凶。让我每天洗三个大盆子的衣服,洗不完不准吃饭,洗不干净不准吃饭。他们说每天会给我四个铜板的工钱,可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铜板,只看到两个包子!他们居然跟我说,这两个包子就是四个铜板!我每天喝稀粥好难受啊,那稀粥都可以给我当铜镜了,他们将生的白菜叶子放到盐水里一浸,说那就是我们的拌菜了。我以前总喜欢对那些奴才大呼小叫的,现在自己也当了奴才,才明白,奴才真的好可怜啊。”
韶光越想越委屈,嘴巴翘得都能挂一个油壶了。
奚原听她说这话,明显不信,还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她。果然,人无完人,韶光长得漂亮,所以脑子就不好使,是个傻妞。
可是谁叫自己喜欢她呢?就算她是个傻妞,他也喜欢呆在她身边。
“快吃吧,再不吃肉包子都要冷了。我为了不让包子冷,一早上的都将包子放在怀里捂着,要是这时候冷了,那就太不值了。”她笑眯眯地看着他。
“还是你吃吧,你好久没吃肉了。”他明显看到,她对肉包子咽了一口口水。
“那……那……”韶光犹豫了一下后,说道,“那我们一人吃一口吧!我父皇说,他当年之所以能打下这江山,就是因为他在军中与众将士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威望甚高,将士们都肯为他卖命!父皇说,做人不能太自私,要懂得有福同享,这天下才能大同,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她就着奚原的手,咬了一口肉包子,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不知为何,这一刻,奚原的心跳有些加快,他咬了一口肉包子后,像是偷了东西一样,脸色通红,连看都不敢看韶光。
与韶光一人一口的吃着肉包子和素包子,在韶光吃素包子的最后一口时,奚原突然鬼使神差的抬起头在她唇边吻了一下。
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像是毛茸茸的鹅毛一般,又像是温凉的泉水一般,令他目眩神迷,那淡淡的野菜的清香萦绕,刹那间阳光大盛。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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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亲我?”韶光瞪大了眼睛。
“韶光,我……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奚原这一刻紧张地结结巴巴地,话都说不完整,“韶光……我喜欢你……韶光,你放心,我一定会很努力的,我一定会在你十五岁之前赚到足够的钱给你赎身!”
韶光笑了起来:“谢谢你,奚原哥哥,我也很喜欢你。不过呢,我父皇这么宠爱我,他一定会尽快找到我的,你不用为赎我而费心。要知道,我可是堂堂大周的公主啊。”
说着,她又难过了起来:“别看我才五岁,可是我心里跟明镜儿似地,在宫里,除了我父皇和母妃是真心对我好的之外,其他人都是坏人!曾经,我最信赖的奶娘,我有一次偷偷出去玩,不小心走到冷宫的时候,居然发现她对跟皇后身边孙尚宫说,她一定会下毒毒死我的。你知道我当时我有多害怕吗?”
“奚原哥哥,除了裴沧水之外,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了,沧水哥哥好忙,经常几个月才能看到他一次。而且,虽然沧水哥哥对我也很好,但是,在他眼里,可能我就只是一个不能得罪的尊贵公主,他虽然不会害我,可我也不知道我在他心中到底占了几分地位。”
韶光越说越伤心:“奚原哥哥,如果我走了,我真的会很想很想你的。”
“说什么傻话呢,你不会离开的。”奚原安慰着她,心里有些无奈,这个傻妞为什么总是幻想自己是公主呢?如果她是公主,那以后他岂不会是驸马了?
帮韶光洗完一盆子衣服之后,有脚步声朝这边走来,青楼的下人们差不多都起床了,忙碌的一天又要开始了,奚原朝她挥了挥手,拨开杂草,又从狗洞中钻了出去。
一路小跑回自己睡觉的破庙,他左右看了看,见四处无人后,跑到落满了灰尘的菩萨后面,挖开一块松松的石砖,拿出埋在土里的生锈的铁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堆得满满的铜钱,他盘腿坐了下来,一枚一枚地细细数着,等数完了之后,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悦的笑容。将铜钱全部装入盒子中,揣在怀里,像一阵风一样,奔了出去,一路上连连撞上了好些人。
那些人见被一个乞丐给撞了,都大呼晦气。奚原却不以为意,没有停歇地跑了五条大街,才在一家头饰店前停了下来。
头上是漆得闪亮的红色大招牌,招牌上写着几个银色的大字,显得端庄大气。
大约是因为时辰尚早,店里的人不多,只有几个小二在殷勤地为几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女子卖力地讲解着,一脸谄媚的笑。
当奚原一脚踏进店铺的时候,旁边的一个小二那谄媚的笑脸立刻变得狰狞了起来,拿起门口的扫把,一边赶一边骂道:“出去!出去!这种地方也是你们这些要饭的能进来的?”
“我有钱!我要买东西!”奚原忙不迭地将怀里的铁盒子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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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出去!我们不做你的生意!”小二一把将他推倒在地上,铁盒子里的铜钱也散了一地。
阳光突然变得耀眼起来,在阳光下闪着光的铜钱,似乎也变得灼目起来了。奚原倒在地上,看着小二那张势利的嘴脸,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不甘,他的眼神锐利起来,像是一头桀骜不驯的狼!
小二被他的目光骇了一跳,暗怪自己多心,朝地上啐了一口,转过头去继续殷勤地招呼着那个女客户。
奚原低着头,一边数着一边捡起地上的铜钱,夏日的阳光很快便灼热了起来,汗湿了他邋遢的麻布衣服,奚原用手胡乱的抹了一把汗津津的脸,心中暗暗发誓,终有一日,他一定要扬名立万,出人头地。
因为,他可以受别人的白眼,但是以后若是他娶了韶光,他绝对不容许韶光也受到这样的待遇!韶光在他心中是一个极为美好的存在,从他第一天见到她起,他便被她深深的迷住了,虽然她脑子不好使,但是他就是喜欢她,无可救药地喜欢。
第一次见面是半个月前,二狗子被隔壁街的一帮乞丐打得很惨,断了一根肋骨,他们身上没有足够的钱去医馆请大夫,走投无路的他,便决定去青楼那销金窟里偷些钱。
哪知道,钱是偷到了,却因为自己的一时激动,不小心摔碎了桌上的青瓷花瓶,惊醒了睡梦中的花魁,让自己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慌不择路的他跑进了青楼最偏僻的地方——柴房,他躲在里面瑟瑟发抖,这时候,一个端着蜡烛的小女孩走了进来。她听到了细微的声响,将蜡烛移了过来,看到了他那张脏兮兮的脸。
他的眼里满是警告和不安,还有深深的恐惧,面前的小女孩扎着两个包子头,好奇地看着他。
外面的火光映了进来,将半个室内都映成了微微的红色,火光不停地摇曳着,外面是纷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喧嚣声,紧张的气氛弥漫着。
小女孩回头望了一眼,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随即,转过头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这是他生命中第一次有人对他这样笑,仿若灿烂的阳光一般一下子便映进了他的心底,这么的猝不及防,像是投进湖水中的一颗石子,在他的心中荡起了一片涟漪。他慌乱了起来,在她面前,他居然觉得自惭形秽,他垂眸,不敢与她对视,心跳如鼓。
“那些人在追你?”小女孩声音清脆,如同一阵清风拂来,寺庙的屋檐下挂着的一排摇曳的骨瓷风铃,“你别怕,我不会告诉他们的。”
他感到有些心安,依旧不敢抬起头看她。
女孩扯过一些干燥的稻草铺在地上,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自顾自地说道:“他们可讨厌了,全部都是一等一的坏人。你一定是好人,才会被他们追!”
小女孩笃定地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抱起地上的一堆稻草,铺在他身上,将他遮盖得严严实实地,这才满意地拍拍手,笑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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