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僵尸不太冷》第29章


去倒像是个摇滚歌手。
事实上,他确实组了一个“flying乐队”,偶尔去酒吧串场。他的主要目的是秀颜值和歌喉,顺便“把妹”。他的女朋友多如牛毛,她们对他来首,就像是牙签,用完就丢。让他感到烦恼和不解的是,虽然他睡过这么女人,却没有谁为他生下一儿半女。
他生于汉朝,是父亲将臣与共工神族的后人流水渊雪所生。彼时渊雪还不曾修炼成仙。流水渊雪在追捕将臣的过程中,居然与他共坠爱河,并生下一个儿子,取名重生,意思是将臣改邪归正、重生为人的意思。将臣曾对她发下毒誓,从此不再吸食人血,可是,他后来违背了誓言,被流水渊雪发现,她决绝地带着儿子离开。将臣也自觉有负于她,就没有阻止她。
半年后,流水渊雪郁郁而终,留下年仅两岁的将重生,由渊雪的弟弟流水千河抚养。将臣得知渊雪的死讯,就设法将重生偷走并抚养成人。他为儿子改名为战逆神。他给两个儿子取名逆神、逆天,意思是很明显的了。
战逆神出生时,就拥有了母亲的三分之二的先天水神力。二十岁时,他变成了真正的僵尸,从继承了将臣的三分之二的先天魔能。三千多年来,他刻苦修炼后天魔能。如今,他的战斗魔能几乎能跟他父亲看齐了。
此刻,他带着几分嘲弄的语气说:“逆天,你爸喊你回家吃饭!”
蓝天冷淡地说:“我不想回去。我要环游世界。你们别管我了。”
逆神说:“父亲有令,如果你不肯回去,那我就要绑你回去了。”
蓝天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接着他就听到走廊上传来的隔壁女房客的尖叫声,他猜测是梦初又即将遇到危险了。
他想穿墙而出,逆却被已经挡在他前面。逆天虽然有穿越障碍的先天魔能,却无法穿越逆神的身体,因为逆神拥有防御穿越的先天魔能,而且,他的瞬间转移的速度比逆天还快。
逆神出言讥讽:“难道你比我还快么?”
蓝天说:“你们想干什么?不要伤害她。”
逆神说:“我们的目标不是她,是白曦和华胥白莲衣。”
蓝天问:“白曦?八大神兽之首?她在这儿?”
逆神笑说:“是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说起来,你应记大功啊!”
蓝天问:“我?”
逆神冷笑着说:“是你。如果我不是奉父亲用千里x光眼找你,我就不会来巴黎。如果我不是看到你跟隔壁那个小妞打得火热,我就不会对那个小妞产生兴趣,我就不会用千里x光眼监视她,看她是什么来头。这个小妞如此普通,我本来是不会注意到她的。”
他得意洋洋地笑了。这喜欢故弄玄虚、卖关子以证明自己的智商远远高于他人的做派是蓝天讨厌他的原因之一。
回眸寄语:衷心感谢你一直看下去!
将臣的温情() 
逆神一如既往地等卖够了关子后,才说:“结果,我发现前天晚上,白曦进入了她的房间,还用摄梦**将她的魂魄摄去其他地方。我用了有隐身和飞天魔能的魔器‘如意球’,悄悄地一路跟随她的魂魄,结果,发现了四大神兽原来藏身在北极的一个隐形空间内。难怪我们到处找都没有找到他们。我跟着她进了门,试图破他们的结界,却被白泽用‘神泽炽光’伤了手臂。不过,我的手臂可以再生,没什么了不起的。同时,我派后卿去刺探军情,他进入那小妞的房间时,白曦用华胥白莲衣隐身了。后卿用惨叫声唤醒那小妞,假装要吃那小妞的脑子,试探白曦的反应。白曦本来是要出手的。不料你却闯进来了。她可能是怕暴露了行踪,就没有现身。好了,我们别说这些废话了。父亲快不行了,他想见你最后一面。难道,你连这点孝心都没有吗?他白疼你了?”
蓝天想了想,说:“好吧。我跟你回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们绝不能伤害她。”虽然他不认同将臣的做法,可将臣毕竟是自己生理意义上的父亲。既然将臣的尸命将尽,弥留之际,想见自己最后一面,那自己也不能太绝情。只是,他放心不下梦初。
逆神冷笑着说:“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条件?不过,我对那个小丫头一点兴趣都没有。好,我答应了。快走吧。父亲见不到你,可能死不瞑目啊!”
逆天点点头,跟他一起用瞬间转移,回到了j市的翠湖别苑。
他不觉得这是它的家,他称它为寄居地。在他看来,那里并非没有家的温情,只是没有一份温情是属于他的。
那一带被称为j市的富人聚集区,而他所居住的“翠湖别苑”被称为“富人的钱包”,意思是富中之富、富得流油。那里有二十多幢坐落在两个人工湖边、独立别墅和私人会所,而且各个别墅的都是根据主人的要求设计而成,可谓各有特色。这里绿树成荫,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篮球场、羽毛球场,应有尽有。
他们所住的别墅是欧美风格的。将臣的品味倒不差,这间屋子倒没有什么暴发户的气息。
无论这里多么美,蓝天都不曾将它看作家。这里只是他的寄居地。在他看来,这里不乏温情,却没有一份温情,是属于他的。
他礼貌地敲了敲门,走进了父亲的布置得简约而典雅的房间。
躺在床上的将臣明显苍老了。一夜白头,满脸是刀刻的皱纹。
他几百年来都没有老过,始终保持着年轻帅哥的模样。老,是僵尸将死的特征之一。
他的妈妈蓝菲坐在病榻前,一直陪伴着他。之前,蓝菲一直介意自己日渐苍老的容颜,因为她很清楚,大多数男人都会嫌弃比自己老得多的女人,哪怕这个男人其实不是人。现在,他们终于看上去年龄差不多了。可是,他却要离开她了。
她爱他。不论他是人还是僵尸,她都深爱着他。
蓝菲甚至曾经恳求过将臣,请他把自己也变成僵尸。这样她的容颜就可以停留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可是,将臣不同意,因为他还希望她再给他生一个孩子。妈妈也希望自己能再生一个,可是,她没有再生。他的其他女人也没有生过。她也恳求过蓝天,蓝天也不答应,他自己没有选择,一出生,就注定是僵尸了,可他不想自己的妈妈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也变成僵尸。
将臣看到蓝天来了,浑浊的双眼闪出一丝光亮。他打心眼里疼爱这个小儿子,甚至比大儿子更甚。
蓝天的眼泪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父子亲情,毕竟是难以割舍的。
将臣的苍老的声音响起来了:“天儿,你回来啦?”
蓝菲哽咽着、带着责备的语气说:“爸爸已经等你很久了。你去哪里了?都不跟我们说一声,也不跟我们联系。你哥哥用千里眼找了很久才找到你。”
蓝天说:“我…。。”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讨厌父亲是将臣,讨厌哥哥的冷酷无情,讨厌自己的僵尸身份。休假的时候,他不想呆在家里,常常去旅行,有时是跟朋友一起当驴友,骑有时是自己背包客。单独旅行的时候,他的瞬间转移的魔能倒是让他节省了不少时间。
将臣体谅地对蓝菲说:“菲菲,别怪他,回来就好。天儿,我要把一腾集团交给你,你要好好打理啊。”虽然蓝菲已经奔五十了,可是,他仍然会像以前那样,喊她的小名“菲菲”。
蓝天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材生,是一腾集团的市场部主管,对打理生意很有一套。一腾集团做的是正行生意,因此蓝天也没打算拒绝接受这个大遗产。
他爽快地说:“放心吧,爸爸。我对自己很有信心,一腾集团在我的管理下,一定会迈上更高的台阶。”
将臣欣慰地点点头,说:“你肯接受,我就可以放心去了。还有一件事,我想你担任‘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副主席,辅助你哥哥。”
逆神的脸上露出喜色,这意味着自己名正言顺地当上主席这个位置了。如果说他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喜怒皆形于色,一点也不虚伪、不做作。
当然了,纵然父亲不传给他,难道他就不会抢么?以他现在的魔能,足以灭掉任何僵尸了。何况,他还有一大批听命于他的爪牙。
蓝天说:“这个我是拒绝的。我没兴趣也没这个能力。你还是另选贤明吧。赢勾的能力不错啊!何不重用他?”
将臣长叹一声,说:“我也不强求你了。不过,无论怎样,你都是‘将臣再创世联盟’的核心成员。我要你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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