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僵尸不太冷》第62章


逆神看气氛已经搞得差不多了,笑着说:“好,来了。”
他们弹唱起崔健的《假行僧》: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他们的唱功还是比较好的,尤其是逆神的声音,清澈透亮,却又带着几分饱经风霜的沧桑感,如同熨斗般,有一种将人心上的皱褶熨平的力量,有着神奇的疗伤作用。
他不时地与阿进行眼神交流,彼此心领神会地一笑。
阿挑衅的眼光如箭一般向蓝天射来。
逆神是乐队的队长、主唱兼吉他手,是乐队的灵魂。阿视逆神为他的摇滚音乐教父,是他的死忠脑残粉。他知道逆神素来与自己的弟弟战逆天合不来,因此他对蓝天也很不友好。
一个身穿黑色反光皮革短裙的妙龄少女慢慢走到舞台边上。
逆神的目光扫了少女一下,碰上她的含情脉脉的目光之后,眼神一凛。
那是他的过气女友佳佳。他早就不要她了,她却死心不息地死缠烂打。
佳佳的双眸水气氲胤,颓然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哭着点了一杯“血腥玛丽”。
酒来了,佳佳地将一把安眠药丸放进酒里,将高脚酒杯放在红唇边,哀怨地盯着逆神。
贝斯声戛然而止。快步冲下台的是阿。
他气急败坏地一把抢过把那杯“血腥玛丽”,放在佳佳头上,缓缓泼下来。
他怒气冲冲地说:“凌佳佳,你到底想怎样?人家不要你了啦,别这么不要脸,好不好?”
台上的逆神却毫不在意地继续耍帅,用极潇洒的动作把吉他摔到地上,吉他断裂出一个大口子。
佳佳却误会了,以为他还是在乎自己的,就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学着古代女子的口吻,遥遥地对逆神说:“战郎,奴家脚软,走不动了。郎君抱我。”以前,
逆神翻了翻白眼,也不去捡那把吉他,甩一甩一头狂野的脏辫长发,貌似洒脱地转身走向后台。
观众席的女客居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夏珊华把手做成喇叭状,大叫:“战逆神,你好酷!”
阿弯下腰,毫不费力地抱起娇小的佳佳,向门口走去。
在场的人居然鼓起掌来。
阿把佳佳丢到门口,冷冷地说:“你再来缠着神哥的话,我就把你的那些相片发给你的父母和亲戚朋友,看你以后怎么见人。”
佳佳的身子软软地往下坠,颓然瘫坐在门口。
蓝天默默地看完这出狗血肥皂剧后,去到后门口,截住正要离去的逆神,直截了当地问:“你对我做了什么?”
逆神带着几分戏谑说:“我能对你做什么?我对男人没兴趣好不!”
第七十三章 我要自由() 
逆神瞬间转移到翠螺山的赢勾的地宫之内。蓝天紧随其后。他的速度没有逆神快,两只僵尸之间始终保持着0。3~0。4米的距离。
自从他派赢勾驻扎在西北大沙漠以后,他自己就接管了地宫,数月都居住在此。
赢勾是得到蓝天的推荐,由将臣在临终前任命为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副主席的。但是,逆神一直很忌惮他的才能,怕他功高盖主,一直防治着他,反而更重用后卿和旱魃。他之所以让赢勾去驻守沙漠,其实也有调虎离山之意。有些女客虽然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莫非,他说的是自己么?
赢勾的地宫中设有一间如同古时皇帝寝宫一般的起居室,极尽奢华之事。
门前设有铜铸犼一对,寓意是对僵尸的老祖先犼致敬。
门帘是湘妃竹帘,帘上钉着一千颗同样大小的珍珠,组成一个大大的草书“僵”字。
起居室的中央摆有用名贵木材紫檀雕制的御案宝座。
逆神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端端正正地坐到宝座后面。他的气质又改变了,竟有几分君王的霸气。他之所以有这样多变的气质,是因为他活了两千多年,经常变换身份,游戏人间。
他身后有十五折的山水玻璃屏风,将室内照得格外亮堂宽敞。屏风两旁,插着一对孔雀羽毛掌扇,这掌扇极其精致和有气派,把逆神衬托出很有君王的威仪。
御案宝座的两端,陈列着两个定窑白瓷大果盘,装着佛手、香橼这些水果让,散发着淡淡的芳香。每一个果盘都能堆放四五百只各种各样的水果,通常是两三天换一次水果,也够浪费的了。
在起居室的四个角落,配置有四个镀金二龙戏珠五福大铜炉,两条金龙缠绕其上,五只蝙蝠点缀其中,鲜活逼真。铜炉中点着龙诞香,清香缭绕,是用内净化室内空气的,相当于“空气清新剂”。
蓝天淡淡地说:“你现在可以说了吧?你知道我在问什么的。你用什么封住了我的记忆?是大禹的定海神针么?”
逆神笑了,说:“不愧是我的弟弟,一下子就想到了。虽然智商比我差一点点,也足以碾压其他人了。以前父亲跟你提过定海神针的事?”
蓝天说:“没有。不过他留下了一卷古轴,上面有记载。你帮我把定海神针取出来吧,我不需要它!”
逆神笑说:“你这是在求我吗?”他有些无赖地说:“我只会放,不会取啊!”
蓝天毫不客气地着说:“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取么?不过你知道放入神针的具体的位置,因此我才先来找你。”
逆神微笑着说:“那你去找赢勾吧,除了我,也只有他能帮你了。”
蓝天冷冷地说:“你趁我神志不清的时候,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把神针放入我的脑中,这笔帐我还没跟你算哩!”
逆神哈哈大笑,说:“我也是为你好。你那时候就像一滩烂泥,扶都扶不起来。忘记了一切,你才没有那么痛苦啊,我的弟弟。”
蓝天淡淡地说:“恐怕没那么简单吧?你到底有什么企图,自己心里清楚。”
逆神有些自恋地摸了摸一缕脏辫长发,轻蔑地说:“还不是因为你一直三心二意的,老是把自己当人类!人类才不把你当同类哩!你醒醒吧!我只是想你忘掉自己从前自以为是人类的那段记忆,好好地为僵尸联盟做贡献!”
蓝天义正词严地说:“那是我的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逆神顿时黑了脸,恶狠狠地说:“我以主席的身份命令你,立刻离开!不要妨碍我休息。”
蓝天冷哼一声,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这是一个寒冷的深秋的夜晚。起风了。
蓝天独自站在翠螺山的山巅,抬头仰望夜空。
寒风猎猎,他的头发和长风衣在风中飘扬,挺拔的背影看上去有点孤单,也有一点遗世独立的味道。
冰轮已东沉。黎明前的黑暗,浓得如稠墨般,化也化不开。
启明星出现了,但是星光很黯淡。
但是,拂晓时分,很快就来临了。天亮了!
他长长舒了口气,眼神坚定地西北大沙漠瞬间转移。
沙漠的东北方向,有一大片营帐,赢勾的僵尸军团就驻扎在此。他每天都会派出巡逻兵,在沙漠的各处巡逻,一旦发现腾蛇他们的踪迹,就通知大军来围剿。
一夜未眠的蓝天直接进入了主帅营帐,找到了才刚刚睡醒的赢勾。
赢勾看到他来,有些意外,听清楚他的来意后,则极其爽快地一口答应。
确实,除了逆神以外,就只有赢勾懂得取出神针之功法了,是将臣亲自教授他的,就连后卿和旱魃都不会。
蓝天说:“马上动手吧。”
赢勾说:“但是还需要一物,就是毕方火焰山的火玉磁石。”
蓝天问:“毕方火焰山?东南的擎天之柱?”
赢勾说:“是的。若无此物配合我的功法,不能把神针吸出你体内。”
蓝天问:“怎么去?”
赢勾不直接回答,而是说:“我听说如梦初小姐已经回到j市了?”
蓝天说:“是。跟她有关系?”
赢勾说:“腾蛇他们已经找到息壤了。息壤跟火焰山是在同一个地方,都是在此世界与异世界的边缘地带。她也去过那里。”
蓝天问:“你怎么知道?”
赢勾微笑说:“少主,你还真的是对我们联盟的事毫不关心啊!这么大的事情,你居然也不情!他们回来的时候,跟我军打过一仗。我发现他们的土神族后人已经修仙成功了。十有**是服食了息壤,才会修为大增。”因为不知道蓝天会有什么反应,所以老谋深算的他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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