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键》第566章


这一次,周辰完全祭炼了死宫,成为了宫殿新的主人,放出波动后就又把她吸引过来了。
她之前受伤不轻,魂种的紫色也便得很淡,几十年来也没有回复颠覆实力。在死宫的波动下,她再次迷失,赶了过来。
得知周辰杀死了死狱之主,成为这里新的主人后,她吃惊无比,震动得无以复加,但总归还是接受了事实。
而奉周辰为主显然比之前的死狱之主要好多了,因为周辰不屑用死宫直接控制它们。
蛇女是这么想的,在场的二十三个黑色魂种的死物也是如此想的。
它们感到庆幸,因此现在对周辰是发自内心的臣服。
周辰与蛇女的交流只在一瞬间,这时候,第一个黑色魂种死物站了出来,开始说出它的特殊能力。
“老牛我的能力有两种,一个是放出石化吐息,另一个是石化自身加强防御。以后冲锋陷阵,主人可以叫老牛我第一个上!”
这是一头高达四米多、双足站立的丧失牛头怪。它全身皮肤发青,武器是把生锈的长柄巨斧。
它不愧是蜕变到黑色魂种的死物,智力已经非常完善,说话极有条理思路清晰,懂得给新主人留下好印象。
“咯咯,第二个就让我来吧,我叫幽衣。我的能力有好几种,隐藏身形、穿过墙壁、制造幻象、催眠生物”
幽衣是没有身体,完全灵魂状态、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形象,而且拥有着可爱的稚嫩面容,大概十五六岁的模样。
她的实力,在周辰初步感应下来,应该是二十三个死物中排在前三的,光从她可以神魂现形,而非只有灵魂火种的状态就可以看出,她在灵魂层面的境界和感悟已经不低了。
“你不错,过来到我身边,以后你就是我的左右手了。”
周辰对幽衣十分满意。
她不但实力数一数二,能力众多且实用,最重要的是她的形象可爱,是在场唯一一个称得上漂亮的。周辰一向喜欢美丽的事物,对她自然要重用。
“咯咯咯,谢谢主人!”
幽衣甜甜地掩嘴一笑,从半空中漂浮着飞到周辰所坐的宝座旁边。
“我叫飞翼,蜕变到黑色魂种后,记起了一些生前的记忆碎片,我以前是飞翼麟龙族的族长,我拥有着一种叫猩红海洋的特殊能力”
飞翼随后站了出来开始介绍它的能力,而它的整体实力在周辰眼中,也大致估算出来,属于中上水准,排到前十是可以的。
如此紧随它之后,又有六首的蛇怪、羊头人身的丧尸、女性巨人骷髅、通体蓝色的豹形幽魂、黑色骨头的鳄鱼等等等等形态各异,二十多个死物一个个介绍过来。
直到最后一个,第二十三个黑色魂种的死物,他是个独臂人类壮汉的形象。
他的肌肉发达充满力量的样子,但完全的青灰色肌肤,则代表着他并非健康的活着的人,而是丧尸。
他不但缺了条胳膊,还少了只眼睛。仅剩的一只眼,眼白完全变成黑色,瞳孔则是血腥的红色。
他最后一个出来,做出的礼仪则是最为郑重的。
他上前几步后,单膝跪在了周辰面前,配合手上的动作,他这是一个标准的骑士礼。
“伟大的主人。”
他抬起头来看着周辰道:“我在这宫殿不知道多少年了,可能是几百年,也可能是几千年。我也能记起一些生前的事,别的很模糊,但唯有一件,那就是报仇!恳请主人让我暂时离开宫殿,去人类世界杀死仇人,完成之后,我将会回来并献上永生永世的绝对忠诚!”
“住口!你本来就完全属于主人,你所说的忠诚一文不值!”
蛇女已经进入了角色,在此刻站出来表现一番。
“咯咯。”
幽衣突然发出轻笑,但并没有说什么。
还有其它死物们,也一个个观望,想看看这最后一个同伴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新的主人会如何反应。
“看来魂种蜕变到黑色之后,你们或多或少都会想起生前的记忆。”
周辰的指骨敲击着宝座的扶手,闪着赤光的眼眶对准着眼前单膝跪着的壮汉,道:“你应该有名字吧?说出来。”
“我叫格尔,这是我回忆起的生前的名字。”
壮汉卑微地一低头,报出了他的名字。
“很好,格尔!你的愿望,我满足你。立刻,我就要去人类地界。”
第十七章 波忒根断崖() 
?? 波忒根断崖,昔日人人谈之色变的无底深渊,在数千年前的“黄昏神战”后,这里就终年被黑色迷雾笼罩,成为了死者的乐园。
断崖附近大约两万米的范围内,亡灵、丧尸四处游荡着,一丝活人的气息找不到。
普通人接近这里就是纯粹找死,只有那些掌握了战斗本领的冒险者们,而且要是其中的佼佼者,才敢踏足这片土地。
而冒险者们最终的目的地,多半就是波忒根断崖之下,约三千米深处的死之宫殿了。
死之宫殿早在“黄昏神战”之前就已经存在,相传是更久远的一位古代魔王,死狱之主的所有物。
关于死狱之主的史料非常稀少,只知道其坐拥了一个特殊位面,是掌控一整个世界的强大神祗。而其之所以强大,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拥有一件神器——死之宫殿。
相传,死狱之主在上古时期陨落,其所有的宝物就全部遗留在死之宫殿里,若有人能抵达宫殿的最底层,就可获得所有的宝物。
另外还有两种说法。
其一,是说死狱之主并未死亡,而是遭到封印。它就被封印在死宫的某个角落,冒险者要是贪图死宫里的宝物前去探索,运气不济之下触动了封印放出死狱之主,那么不但性命不保,还会成为世界的罪人。
其二,则是说死狱之主确实已死,但它的全部力量,包括控制死之宫殿的方法,都能在宫殿深处找到,谁能成为幸运儿,就能得到全部魔王的力量以及死宫这件神器。
总之不管以上说法哪种才是对的,来自世界各处的冒险者们,都对此处趋之若鹜,都想进入死之宫殿冒险一番,碰碰运气。
而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实力不错的冒险者们,一个个抱团组队,穿过长达万米的死者领地,爬下波忒根断崖进入死宫。在经历一番探索后,也真的能从死宫得到各种好处。
利益总是驱动人心的,死宫里真的有好处可挖,那么对自己有自信的人们,也就络绎不绝前来冒险了。尽管永远留在死宫,再也回不去的占了多数。
洛克就是一名对自己有着信心,或者说不得不提起信心,前来准备探索死宫的年轻战士。
他很穷,穷得连个同伴都找不到,没人愿意和一个连皮甲都买不起的人组队。
他很穷,穷得连老母亲得了重病快死了,都拿不出最基本的治疗药费。
所以他不得不选择冒险一把。
与其去做其它事情冒险,不如来更加危险也收益更高的地方,所以洛克选择了波忒根断崖,选择了死宫。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这里离他的村子比较近。
这也变相说明了他的穷苦。
没人愿意住在距离死者领地很近的地方,除非没得选择。
“妈妈,你一定要等我回去!我会带回能换取足够钱财的宝物,把你的病治好!”
洛克紧了紧老父亲留给他的长剑,眼中充满了坚定,一步步地在这片黑暗地带走着。
咔!
某一刻,他脚步没有稳住,踩到了一根树枝,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这下引来了附近的丧尸怪物,那是两只半兽人丧尸,它们智力颇为低下,张开嘴巴无意识地怒吼着,口水流了一地直接奔向了洛克所在。
“烦人的东西!”
洛克没有退却,要是面对这种货色的死物都要退,那何谈进入死宫?
所以他反而前进两步,双手握住长剑剑柄,从肩膀处开始发力,力量顺着结实的肌肉瞬间传到了长剑上。
噗!
一记劈砍之下,洛克成功削掉了其中一只丧尸的头颅。
嘭!
他紧接着又踢出一脚,狠狠踹开了剩下的那只丧尸,将其踹得摔倒下去。
他没有趁机再干掉这第二只,而是趁此机会快步跑开了。
这附近根本都是死物,杀是杀不完的,还不如保存体力,尽快找到断崖的准确位置,然后爬下去找到死宫。
“咦?那红色的是什么?”
一路战战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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