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224章


府中还悬挂着几处白幡,那是为了老中丞而设,按照惯例,只有等到新任拜祭过后才会最终撤除,以表尊崇和哀致。
实际上,王正见接任两镇节度使的时候,家眷一直留在北庭并未迁来,一来是太忙顾不上,二来,两地都是他的辖区,总不好厚此薄彼,将家眷留在那一边,多少也是一种姿态。
谁能料想,接掌还不到一年,他就阖然长逝,家中亲人赶来时,只来得及见了最后一面,停灵三月,等到朝廷恩诏下来,加官赐爵荫赏后人自是不提,这一耽误,又是一个多月,按照老人的遗愿,灵柩是要归乡的,也就是北都太原,那里才是王氏一族的根。
在满城文武和百姓的护送下,王正见的灵柩与他的家人上了路,偌大的府邸又空了下来,新任的知节度事封常清,自然就成了府中的主人,他征战在外,家眷却是全数在这城中,妻子、儿子、女儿加上家仆、役使,在李栖筠等留守僚属的多番劝说下,总算是搬入了府中,理由也是很正当地,她们不住进去,如何体现新旧替换,政权更迭?
封家的人口不多,在他发迹之前,不过是这城中的一家破落户,娶了一个发配到远地的罪属之女,据说还是出自高门的大户,可惜在历次的朝政斗争中,被清洗流放,哪里还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好歹封常清也算是个正经的汉人,虽然长得困难了点,总比胡人强,在那些出自高门的人心目中,血脉是不可玷污的。2yt。org
就这样,无业游民加上半残疾封常清,竟然娶到了一个面目娇好的世家女,在当时也成为了龟兹城中一个趣闻,左右安西偏得不能再偏了,什么罪属什么发配,谁又真正放在心上。
郑氏自从过门之后,倒也是谨守妇道,侍候外祖帮扶夫君,在家贫如洗的封家,一切都得亲力亲为,白日操持家务,夜里还要纺纱织线,也亏得她能干,才让一家子不致于破败下去。
不过几年的功夫,两人就育下一双儿女,而已年近三十的封常清,在有了子嗣之后,突然之间发了狠,竟然求到了时任安西兵马使的高仙芝门下,做了一个傔人,又是一桩为城中人津津乐道的趣闻。
可是谁能料想,封瘸子居然就此官运亨通,一年一个台阶地扶摇直上,把那些出身基础高得多的同僚,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仅仅七年的功夫,已经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四镇支度营田副使、节度留后,又过了不到一年,龟兹城的百姓们突然发现。
这个曾经被他们嘲笑的三十岁无业游民,已经成为了高高在上不可企及的存在,安西四镇万里之地的主人!
这简直是网文作者都不敢开的脑洞,一部身残志坚的励志大片,只是可惜,这一幕却没能让他的父母看到,因为他自幼孤贫,是由外祖父养育长大的,在其过世之后,整个封家就只剩了他们这几个人。
一妻一儿一女,如此的配置,对于一镇节度使这等高官来说,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芳龄少女,早已成了当家主妇,由于过度辛劳的原因,郑氏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上许多,一双手也是糙如粗皮,由于经常抛头露面,饱经风霜的脸上也是皱纹处处,看着根本不像一个四十余岁的妇人。
大都护府后院的主宅中,那些看着很精细的摆设,其实全都是前任留下来的,郑氏是个要求简单的人,懒得去改变布置,只是将家里原有的一架织机给搬了进来,看着有些不伦不类。
如今的封家,早已今非昔比,根本不再需要她亲自动手织布,可是上下人等谁不知道,这是主母的一个爱好,而并非需求,每当织机响起时,就犹如平常的后宅妇人吃斋念佛,求得不过是个心安而已。
今天,所有的下人连走路都是轻手轻脚,生怕发出什么动静,因为,那架织机“吱吱呀呀”又响了起来。
这是一架很简陋的摇把转机,粗线绕在一个八角形的木架子上,被她均匀地摇动着,慢慢地送上梭子,一缕缕地相互缠绕,一匹暗白色的布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成形,而她的眼中露出满意的表情,似乎又看到了能够换取一家吃食物希望。
什么高门,什么节度,都不如这一刻,让她富有成就感。
在她的边上,跪坐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一动不动地看着母亲的动作,这付画面从她懂事开始,就没有任何变化,哪怕一路从草屋搬到大宅子,依然如故。
少女的身上穿着一袭暗花锦缎布袄,收身束腰,除了领口是右衽,全都是胡服的样式,可是她的眼中,母亲身上不但穿着的粗布衣衫,就连这布也都是自己织就的,她不禁怔怔地看着,眼圈发红。
“傻孩子。”郑氏瞅见她的目光,哪里还知道,将已经织就的布匹卷起放在一旁,拿起一块手帕先是为她擦了擦,又在手上蹭了蹭。
“娘。”少女忍不住扑进她的怀中,哽咽出声。
郑氏叹了口气,摸着女儿柔顺的发丝,轻声细语地说道:“娘穿自已织的衣物,舒服,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明白么?”
“我知道,他回来了,你的心很乱,这是一辈子的事,衣服舒不舒服只有穿上身才知道,男人可不可靠,过了日子才明白,五郎自幼便与你相识,在你的眼里,只有他一个,可是在他的眼里,却非是只有你一个,如果你的心里过不去,日子就会很难熬,若是那样,娘就是拼却了一切,也不会让你嫁他,娘就你一个女儿,不想让你受苦,更不想让你后悔。”
“当年,娘可曾后悔过?”
少女的问题让她一怔,郑氏一下子又仿佛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当她听到自己将要嫁的男人,又老又丑又穷还是个瘸子时,连上吊的心都有,可最终是怎么过的门?竟然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后悔么?还真是说不清楚。
“你爹爹是个好人。”想来想去,她只有这一句话可说。
“五郎亦是好人。”
少女的话让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满龟兹城,怕是只有你才会说他是好人,连你爹爹,喜爱归喜爱,违心之语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少女的脸慢慢地红了,把自己紧紧地埋进母亲的怀里,就在郑氏打算再劝说一番时,只听到一个十分微弱但又坚决无比的声音。
“五郎就是好人。”
第二十章 交换() 
?? “爹,他,他不是好人!”
可怜刘稷还没能看清人家的脸,就听到了一句指责,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张无价庞大的身躯挡在前面,面上有些不知所措,他那木讷的性子,是应付不过来如此复杂的局面的。
好在还有许光景在,他呵呵一笑,打了个圆场:“咱们站了这许久,是不是该吃些酒菜了,老许听到戍主请客,腹中可是滴米未进呢。”
“是极是极。”坏人刘稷立马打蛇顺杆上,接口答道:“怠慢了二位,都是我的不是,这边请。”
宴饮就设在院中的大堂上,里面的陈设十分精致小巧,一看就是妇人所有,不过此时内宅为之一空,谁会管那些呢,他们进去的时候,当中的大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吃食,几个人分宾主坐下,另有婢女站在一旁,专门侍候。
实际上,这种共聚一席式的会饮,并非大唐的主流,也只有在这胡汉混杂的安西之地,才会盛行,至于关内,流行的还是延习了千年之久的分餐制。
当然了,刘稷更喜欢这种接近于后世的方式,不必用跪坐的姿态,折磨自己的大腿,此刻他们的屁股下,都是那种高脚的胡凳,比之已经流行开的胡床,更有现代的味道。
美食动人心,没有什么是一杯酒搞不定的,作为东西方的汇聚之地,西域最不缺的就是美酒,鲜红的葡萄酒,紫色的三勒浆,喝下去有股瓜果的甜味,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忽略掉酒精的作用。
几个人都是善饮之人,这种近乎饮料的低度酒,自然不在话下,几壶下肚,话就多了起来,聊得全都是征战和杀戮,刘稷明白他们的心思,是想为自己挽回一些印象分,因此全都挑得那些英勇事迹在说。
“不瞒你们,我老许也是刀尖下滚过二十年的人,什么样的阵仗没见过,尼婆罗的城池,看着没多高,可上头的守兵,站得密密麻麻,箭射得跟水泼似的,那样的城池,你们说,十天半个月的功夫,拿不下吧?”
刘稷拿起杯子同张无价碰了碰,两人知道内情,哪有功夫听他吹牛,倒是那些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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