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323章


“一个口角,至于吗?”
“至于,在这长安城里,还没有敢说我的口角呢?”
这么霸气的话,又是出自女人的口,刘稷突然想起了杨玉瑶,大唐尽产些什么样的女人啊,一个比一个生猛,眼前这个看着不过十来岁,也敢说这样的话,他突然记起来,当初两人是在玉真观碰上的,不会是公主吧,李隆基不是只有一个没嫁去的公主吗?这货又是哪出来的。
“那你想怎么着吧。”
李腾空想了想,眼珠子溜溜得转了转:“没想好呢,要不先打一顿?谁让你欺负她呢。”
“我最近没欺负谁啊?”
“虫娘,记起来了么。”
“道过歉了,她也原谅我了,还想怎么着啊,要不我以身相许?”
“死到临头还口舌花花,真以为我不敢杀你么?”李腾空沉着脸,眉头一皱。
“当然不敢了,你要敢,怎么会找别人来。”
刘稷才不相信呢,真要动手早动手了,方才打架的时候,他就觉出了不对,老头攻势虽然凌厉,但是根本没下死手,一直摆出一个切磋的架势。
“我。。。。。。”李腾空想发个狠,话没出口就给打断了。
“杀不杀,不杀走了啊,晚一点城门都要关了,没地儿住你负责啊。”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妮子就是闲得慌,来找乐子的,既然这样,那也用不着客气,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看,脖子上那把剑,果然没了。
“没地儿住我负责。。。。。。”李腾空被他一打岔,顺口答道,末了才反应过来,又让人给调戏了,不由得俏脸生寒,恨恨地跺了跺脚。
“负责就成,行了,你想现在做,还是吃完饭了做?”
李腾空被他彻底带沟里了,下意识地问道:“做什么呀?”
她的样子有些呆,刘稷都有些不忍心占便宜了:“你捉了我来,问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那货,怎么知道。”
“你这厮好生可恶!”
李腾空总算回过味来,自己在口舌上,甭想占到上风,可又不能真杀了,正没奈何间,逼住刘稷手下的两个黑衣人,施施然地走过来,身材较矮的那人一把扯下面罩,露出一张女人的面容。
“孙大娘!”
孙大娘微微一笑,用眼神与她打了个招呼,一把将李腾空搂住,带到边上。
另外一人身材高大,眼如铜铃,不必说,他也知道是谁了。
“南兄。”
“刘戍主。”
“原来是二位,吓得刘某这心,差点没跳出来。”
南霁云扯下面罩,哈哈一笑:“小儿女托咱们出手教训一个狂徒,没曾想是你,一场误会。”
“确是误会,当日不知道她是你们的人,多有得罪。”
刘稷本以为那女孩是那位孙大娘的徒弟之类的,没想到对方摇摇头:“某家与大娘,是受她所雇,你的行踪,行止都是她遣人打探的,直到今日动手,才发现原来是你。”
被人跟踪还没有发现?刘稷立刻反恭自省,原以为位置低无人注意,结果不小心就交待了,真是一点都大意不得啊。
知道他们的规矩,不会透露过多的消息,他也不再追问,转而问起之前的那桩事,也是双方认识的由头。
“那事办妥了?”
南霁云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颌首。
“你们不是从北庭回来的吧?”刘稷是从时间上推断的,因为那样走的话,要绕很大一个圈子,不可能有这么快。
“某家与大娘,是从朔方郡下来的。”南霁云的话不多,基本上都是点到为止。
刘稷不得不继续套他的话,因为他想知道,阿布思所部的情形。
“同罗人败了么?”
南霁云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可急死个人了。
“他们不是败了,而是小败之后撤了?”
南霁云总算点头了,刘禹也松了一口气,那就说明,自己与严庄的策划,基本上达到了目地。
难怪,安禄山这么快就回京了,感情是双方的一种默契,否则按历史上来,这场战事得到明年四月才会见分晓,结果就是阿布思在安禄山和回纥人的夹击下大败输亏,丢掉了大半族人,不得不西去依附葛部,最后成为了程千里的功绩,如今么?他心里有数了。
对方不怎么会接话,他一时也没有话头,想要多问一问阿布思的情况,又不想表露得太过明显,以免节外生枝,毕竟那是一个叛逆,容易为人捉住小辫子。
“你们怎么不说话了?”
大娘走过来,身后跟着女孩。
“我与南兄一见如故,不必多言。”刘稷看了一眼女孩,仍是一付恨恨的样子。
“那便好,今日之事,你们俩也揭过了吧,一场口角而已,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刘。。。。。。”
女孩突然出口说道:“知道,刘稷么,一个戍主。”
“我也知道,李相国之女么,而且我还知道你的闺名。”
李腾空恨恨地说道:“虫娘,亏我还为她打抱不平。”
“那你可错怪她了,不是她说的,我掐指这么一算,算出来的。”
刘稷笑吟吟地看着她,其实不难猜,南八他们上一回就是为李林甫所托,这次回京肯定是要覆命的,能够驱使他们的,多半与李府有关系,女孩是个道士,能自由出入玉真观,身份肯定低不了,又与公主交好,说话还那么霸气,这么前后一联系,可不就是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女道士嘛。
孙大娘摇摇头,没有理睬两个孩子的斗嘴,一转身将那个老头拉了过来。
“你们打了半天,也该认识一下了,这么能算,他总该认识吧。”
刘稷还真算不出来,此时的老头,完全没有了醉酒的模样,身高比南八差一点,比他要高上一点,大概在一米七八到一米八左右。
身上的一袭道袍虽说有些脏,可此时看着,反而有几分不羁的潇洒,头扎短髻、眼神清洌,嘴上三撇胡子,一点都不显邋遢,加上那个仗剑而立的身姿,真有几分江湖不世出高手的风范。
可是孙大娘话里的意思,此人的名头应该还在他们之上,刘稷想起了一句话。
关中四绝。
不是吧,说好的诗仙,怎么改剑仙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诗仙() 
?? “某与这位小友不打不相识,叫什么都成,某家道号青莲,表字太白,要不乐意,叫声牛鼻子也没所谓。”
果然是他,刘稷感概了一下,还是长安好啊,随便打一架,也能碰上牛人。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诗词的认识都是从小学课本里的那首《静夜思》开始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唐朝的认识,都是从这个叫李白的人开始的,因为他经历了大唐最盛的几十年,笔下的诗句,几乎就是那个伟大时代的写照。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华夏的认识,基本上都离不开这位叫李白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在文学这个领域。
五十二岁的李白,已经脱去少年的表涩、青年的潇洒、中年的蹉跎,开始步入老年的成熟,与最后的辉煌。
再过十年,大唐的三个支柱一齐将会倒下,李隆基,李亨,还有这位伟大的诗人。
此时,他就活生生地站在刘稷的面前。
“太白先生。”
刘稷朝他拱拱手,正色说道。
老头一抖袍袖,表情有几分不耐:“只管啰嗦作甚,找个去处吃酒是正经。”
众人都是宛尔,可这个时辰,眼见着日头西斜,城门已经关上了,想到之前的玩笑话,刘稷朝着李腾空挤挤眼睛,在他想来,李林甫在城中都有产业无数,城外怎么也得有几个庄子才对,没想到,女孩咬着下唇,眼带犹豫,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他倒是不介意回军营,不过让严庄、田乾真等人看到,不知道会不会又打起来。
“某家中不远,不若去坐坐,再想天就黑了。”
最后还是帅老头放话,几个人朝着郊外的一处集镇走去。
城中有坊,城傍有市,城外有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后世的专家并没有一个定论,不过在唐朝时差不多达到了极盛时,特别是天宝年间。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如同后世的帝都,三环内是天价,三四环是高价,出了五环也不是平头百姓能买得起的,可日子总得过,就是把家安在冀省,来回上班远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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