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443章


蕉涓?br />
“我不是怕,而是有点累,姐姐,咱们能不能过去坐着。”
废话,一具活体生香的躯体,整个压在双臂上,动也动不得,能不累么?
扶着女子在榻上坐下,刘稷做了一个甩胳膊的动作,更是让她羞得抬不起头来,少年当真对自己没有他念,这种感觉让她五味杂陈,那天在屋里,明明看到了掩饰不住的欲望啊。
孰不知,刘稷此刻把她当成了一个饱受煎熬与已倾诉的弱女子,怎么可能想到那上面去,倒是此刻女子的神态,让他看得有些发呆,所谓梨花带泪,不外如是。
他情不自禁地掏出一方锦帕,为她擦拭脸上泪痕。
“姐姐心里好受些了么?”
杨玉环抬起头,凄然一笑,却没有抢过他手里的锦帕:“我喜欢乐舞,从很小时就喜欢,父亲去世后,母亲将我送到洛阳,寄居在叔叔的府上,每日里最快活的,便是与那些乐伎习练器乐、舞姿,那一年,咸宜公主出降杨洄,做为夫族,我等都去观礼,他是送嫁的皇子,丰朗英挺,我的心思全都在席间的歌舞上,是后来才知道,他对我有意的,成亲的那一天,他用御赐的小管,在我们的屋子里吹了一曲凤求凰,我为他舞了一只绿腰,两个人夫唱妇和,以为便是一辈子。”
“五年,即使我无所出,他也从不计较,赐下的那些侍妾,根本就没有动过,将我宠得依然如同出阁之前,宠得我不知天高地厚,人心险恶,直到那一天,惠妃过世,我与他进
宫守灵,竟然。。。。。。就在灵前,你知道么,从那一天开始,他就不许我再与自己夫君同房,哈哈!”
杨玉环笑得泪水四溅,刘稷垂下手,已经没有擦拭的必要了,同一个故事,不同的角度,更让他看清了这出悲剧的始末,用禽兽来形容都是侮辱了禽兽,整个就是一个变态。
“出了这样的事,偏生我还不能死,我若是死了,他也完了,还有家中那么多人,叔叔、族兄、姊妹,他们都巴不得,我能一步登天,宠冠后宫呢。”
“就这样,在他的安排下,我在道观中呆了几年,每天都要穿着道衣服侍他,直到他娶了新王妃,我也成了宫里的第一人,人人皆大欢喜,就像你那歌儿中所写的,对么?”
刘稷默默无语听她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许在记忆觉醒之前,她可以用诸如爱情之类的来自我催眠,毕竟那个人对她的宠爱的确上了史书的,可知道自己的结局后,再来看之前的过程,便会是全然相反的感觉,他相信这些话,就连杨玉瑶也不会听闻,只有自己,被她认为是同类人,才会如此地毫无保留。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女。”
“好一个不重生男重生女,可又谁知晓,这背后的龌蹉?”杨玉环咬着银牙,恨意频现,文青女果然都是有洁癖的。
“原以为,他多少还有一些爱惜之意,可那日,他将他召入宫中,分明就是有意要我难堪,哼,前脚委以重任,后脚便如防贼似地防着我们,他以为人人都那般无耻么?就算当真遇上了,我能对他说什么?一个失节妇人,早在十多年前就该死去的,有时候,我倒是真想再交与他一回,而他本就是谦谦君子,连多看我一眼都不会,那个站在洛阳牡丹花旁的女子,已经死了。”
“不,在殿下的心里,娘子永远都是初见时的模样,他不敢看你,是心痛,而非厌弃。”
杨玉环自失地一笑:“所以,我与他再也不可能了,就让他永远念着那一天罢。”
说着,她看着刘稷的眼睛,凄楚地说道:“刘稷,你是我唯一能找到的人,帮帮我,让我也放纵一回,好不好?”
幸福来得太突然,他居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只是个粗人。”
杨玉环抚着他的脸,眼中媚意丛生:“那就使出你所有的本事,让我见识见识,当真如三娘所说那般。。。。。。强么?”
这番话,如同春药般一下子释放了他所有的束缚,刘稷手脚飞快地扯掉衣衫,双目通红得扑向那个传说中的娇躯。
。。。。。。
一个放下心防有意放纵自己,一个深受刺激难以自拔,结果便是几度云雨,双双达到了颠峰,怀中女子几近虚脱,面上尽是满足的笑容,用尽了气力的刘稷恨不能睡上一觉,可他知道这不是在某个府中,必须马上离去,狠心放开手,颤抖着双手穿好衣衫,他俯下身在女子的额头印了一下,轻手轻脚地溜出门,刚把门给带上,便被人拍了一下。
“人吓人,吓死人的。”
杨玉瑶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伸过头闻了闻。
“连我走近都没听到,五郎这般下死力,可是如愿了?”
“至尊来了?”想到第一次的情形,刘稷朝她身后看了看。
“方才叫得多大声,这会子怕了。”杨玉瑶“扑嗤”笑了起来:“放心吧,法事已毕,他不会过来了,奴是来收拾残局的,前面的姊妹俱已离去,娘子随我回府沐浴一下,五郎不如同往?”
想到方才的情景,刘稷的心又不争气的跳了起来,这里头的暗示太明显了。
杨玉瑶掩嘴直乐:“想什么呢,到了我府上,服侍她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哪还有机会,闻得五郎要返乡成亲,想同你告个别罢了。”
“只怕要拂了姐姐的好意,启程就在今日,家父还在府中等着,不敢稍有耽误。”
“看吧,有了妹妹就不要姐姐了。”杨玉瑶笑弯了腰。
刘稷焉能不知她在捉弄自己,搂过她的腰,径直按在墙壁上,毫不客气地堵住了那双樱唇。
一个长长的热吻,让杨玉瑶几乎喘不过气来,没等气息平复,少年的一句话,又让她娇笑失声。
“姐姐恕罪,今日委实不成了,这会子手脚还是软的呢。”
“去吧,等你上了京,带着她上府来,咱们再叙。”
刘稷在她的笑声中落荒而逃,依然是坐之前的青布马车回到府中,刘单等人果然已经收拾停当,只等他一块儿启程,岑参等人一直送到城外方才离去,而他们父子则带着随从快马加鞭,朝着刘氏的聚居之地,离长安城八十余里的鄠县而去。
第三百八十八章 争夺(三十八)() 
万顷尽天色,千寻穷地根。
舟移城入树,岸阔水浮村。
闲鹭惊萧管,潜虬傍酒樽。
螟来呼小吏,列火俨归轩。
当刘稷听到父亲吟出这首诗时,已经是第二日的午时了,眼前的景象,让他恍惚以为到了后世的江南,水路纵横,阡陌如织,闾桑相闻,渭水的支流涝水与宽阔的官道平行,沿岸两旁是一块块开垦齐整的灰色田地,县城的主街便是穿城而过的河流,每隔上数百步,架设着一座木制的便桥或是拱桥,桥下舟揖紧连,肤色紧致的渔家女一边撑杆,一边用粗俗的话语与男子争吵,河边的浣衣女子捣衣如杵,嬉笑怒骂之声不绝于耳,活脱脱一付水乡风情画。
鄠县,他在这个世上的根,到了。
刘氏一族在这里算是个外来户,他们的祖籍位于隔壁岐州的岐山,就是刘稷所去过的马场所在地,为什么迁来此地,他猜到答案,已经是到家的第三天了。
与这世上所有的大族一样,刘氏也居于县城外乡村中,乡绅乡绅,掌握着乡镇以下的行政权,这是华夏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只有从商、进学、为官、做工的才会跑到城里去住,当然了,家中是不是在县城置有别院就不得而知了。
刘氏不算大族,是因为族中丁口的数量太少,举例来说,刘稷年方十七,在族中排行第五,三十五岁的岑参,排行二十七,近四十岁的高适,排行三十五,由此可见,刘氏一族中男丁有多稀少。
当然了,除了数量,男丁成材的质量也是个重要的标准,不过总得来说,数量是可以碾压质量的,这便是为什么古人重男轻女的原因,男丁太少,抢水争地都打不过啊。
他在族中行五,家中行二,上头还有一位哥哥,刘单的嫡长子,姓刘,好吧这是废话,名字同样是第三天才知道的。
名社。
简单粗暴得令人发指。
当时看到记于族谱上的这个名字,刘稷忍不住看了便宜老爹好几眼,心说,您这志向,是不是也忒雄伟了一点,臣妾要多难才做得到啊。
“见过爹爹!”
鄠县县城外秦岭乡岸头村村外,二十二岁的刘社带着家中仆役,早早地候在路旁,看到他们的到来,赶紧?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