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牧》第32章


魏延则是拍马回身,死死拦住了想要追逐的匪徒,剩余被杀得发愣的兵卒也开始回过神来,阻挡着敌人的进攻,为林牧的逃跑赢得时间。
“从两边杀过去!”
一个头领模样的人指示道,他算是看出来了,只要眼前这个杀神在,自己就算劫了财物也吃亏,倒不如去捉拿那个白脸蛋,事后能索要的好处绝不会少。
终究是双拳难敌N条腿,匪徒们尽力绕开了魏延等人,直往林牧方向追去。
而等到解决了拦路的人,魏延已经看不见林牧的踪迹了,只能朝大致方向去寻找。
终究是拉车的马,在一时吃痛狂奔出数十里后,有些后继乏力,渐渐变成“笃笃”的踏步,而后方的追杀则是越来越近。
“噌”!
一支长矛从后袭来,擦着林牧的右侧身体而过,最后钉在了前面不远处的地上。寒意从足底冒出,直冲头顶——这是死亡的威胁。
林牧拉住了缰绳,马的前蹄高高抬起,然后稳稳地停住,再一拉缰绳,回过身,静静面对匪徒们的追击。
“白脸蛋,算你识相!”
匪徒里出来一个领头模样的人,五短身材,黑不溜秋的,一脸杂草丛生模样的络腮胡煞是滑稽,但左脸颊巨大的“X”型刀疤告诉林牧,这厮是个狠角色,手里沾满了无辜人的鲜血。
“好汉可知,某乃是荆州长沙郡长史?”
林牧脸上不见惧意,冷冷说道。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络腮胡不屑道,“自大贤良师揭竿以来,朝廷早已失了法度。莫说你一个小小的郡长史,便是那刘表在,又便如何?”
原来是黄巾余孽。
林牧心下一沉,这种人有过实战经验,说不定还曾经是统治一方的渠帅,不会被自己三言两语给吓到。
“原来是天公将军帐下,失敬失敬。不知怎么称呼?”
“某乃杜远是也。”
杜远?林牧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是谁。
“不知杜将军劫了某,欲待如何?”
“这……”叫杜远的汉子有些发愁,一开始哪里想那么多,只想着杀人越货而已。后来见魏延太猛,就想捉了林牧,勒索一些钱财。
但现在对方亮明了身份,是朝廷命官,就有些难办了。
早在西汉昭帝年间,当时长安有个大富翁叫苏回,担任郎官一职,有一天被两个人劫持了。京兆尹赵广汉带领差吏来到劫持者家里,让长安县丞龚奢敲堂屋的门,对里头的罪犯发出警告:“京兆尹赵君告诉二位,不得杀害人质,这个人是朝廷的侍卫官。你们释放人质,束手就擒,会得到优待,有幸遇到皇上的赦免令,或许到时能得到解救。”
那两个人很惊慌,又一向听说赵广汉的威名,当即开门出来,到屋前阶下叩头请罪。赵广汉也下跪感谢他们说:“幸亏你们保全了郎官的生命,非常感谢厚意!”
换句话说,如果皇帝不下达特赦,劫持人质是死罪,并且,朝廷不会跟人质谈交换条件,哪怕被劫持的人质是个很有钱的官员。
这在当时有个术语,叫做“击贼不顾质”。
到东汉灵帝年间,又发生了一件事,将这个制度更加明确了起来,当时三公之一的乔玄,其十岁的幼子遭三人劫持,并上门索要钱财赎人。乔玄非但不答应,还大声说:“犯罪的人没有人性,我怎么能因为一个儿子的性命而纵容了国家的罪犯!”催促来协助的司隶校尉阳球追击,结果乔玄的幼子当场毙命。
此事发生到现在还不到三十年,尽管汉朝已经不如往昔,但对于官员的要求还是没有放松,如果被劫持,肯定不会出钱赎人。
这林牧,不杀吧,留着又要不到钱,还得吃喝供着;杀了吧,又怎么跟手底下的弟兄交代?
杜远突然觉得,今天出门太点背了,以后还是得看看黄历再来杀人越货。
左右为难了半天,他狠下心,狞笑道:“既如此,那只好杀了你,祭奠某那些死去的弟兄了!”
第41章 常山赵子龙(二更,云哥出现,求推荐收藏啦)() 
别了,我爱的三国时代;别了,我爱的霸业雄图;别了,我爱的……处男生涯……爱个P啊!
林牧抓狂,深刻感觉到了身为一只弱鸡的悲哀——只有挨宰的份,而且是那种薅光了毛在开水里涮后被宰的那种。
这回没有吕玲绮在身边,估计是不可能死里逃生了。
充分说明,保镖还是让老婆来当的好,魏延那家伙,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也不知他现在在干嘛,护不住自己好歹要把绿萝给完好无缺带回去啊。
“黄巾贼人,休得猖狂!”
这装逼的语气,这不可一世的怒吼,莫非是,传说中的……大侠咩?!
林牧惊喜地回头,只觉得被闪瞎了眼:
一匹如同白色旋风般疾驰而出的骏马,驮着一位白袍银甲的青年,举着一杆白到发亮的龙胆亮银枪,朝自己这边快速前进。
这货八成是刚出道的中二青年吧?
穿成这样,不怕一个来回后,白衣变红袍,雪兔变赤兔啊!而且,这身银甲若是上阵,是嫌敌军的弓兵技术不够,瞄不准你吗?
林牧觉得无比悲哀,可能这个世道,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也就是这些脑子有坑的中二青年了,其他人就算路过了,也会假装是盲人,若无其事地溜走的。
“来者何人!”
杜远惊疑不定,毕竟,敢单枪匹马杀出来的,要么武艺过人,要么已经喊人,当然也不排除是个憨人……
“常山赵子龙在此!”
赵云?
林牧死灰一般的心顿时又燃了起来:原来中二青年竟是赵子龙?不愧是一代逼王啊,难怪要这副打扮亮相,否则怎么显示出他的武艺高强?长坂坡杀个七进七出也还是毫发无伤,面对区区黄巾贼,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如果赵云知道他此刻心中所想,估计要喷一大口老血:兄弟,我这身打扮,纯粹是因为当初在白马义从的习惯啊,你真是想多了……
“赵子龙?不认识!”
杜远放下心来,又是一个没听过名字的无名小卒,估计是活腻了吧,就算是刚才拿鬼头刀的那厮,面对自己这么多人,也是无力回天,不信这个长得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能有多少实力。
很不幸的是,这个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还真的有不俗的实力,至少比魏延要强……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不得不说,《英雄联盟》里的这句台词非常生动地描写出了赵云的攻击特点——快,准,狠!
许是林牧的错觉,赵云的身法似乎装了加速器,开了挂一般,瞬间移动到阵前,没等杜远有所反应,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已经刺出,“刷刷”两下,一旁提刀格挡的黄巾余党就扑街了,简直可以用不堪一击来形容。
高手!
杜远也是久经沙场之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叫赵子龙的家伙水平不俗,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光这攻击速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战场厮杀,同样是这个道理。不但兵贵神速,将领单挑时,谁的攻击速度快,谁就有回合优势。
赵云无疑是把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的那一类人。
杜远来不及多想,未战先怯,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举刀一挥:“上!”
左右士兵如潮水般袭来,但赵云丝毫不怯,红缨仿佛漫天雪地里绽开的一树红梅,纷纷扬扬,铺陈开来。
林牧看呆了。
在此之前,他见识过最厉害的武艺是吕玲绮的,已经给人以“非人哉”的感想,尤其和太史慈的对战,更是看得人心神摇荡。
黄忠一直没有出手过,他原本觉得,顶多也就是比吕玲绮和太史慈再厉害一点罢了,没想到,赵子龙竟是直接将那种无敌的感觉生生拔高了一个档次。
林牧很肯定,即便是吕玲绮和太史慈联手,在赵云手上也讨不了多少便宜。
难怪刘琦舍不得将黄忠借给自己,这种实力的武将,真的可以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赵云跟这群黄巾贼,简直就是两个次元的人!
没半会儿工夫,本来还声势浩大的贼人,竟已经去了大半数,剩下的也已经没多少战斗的欲望——开玩笑,人再厉害还可以拼一拼,这次直接来了个神,怎么打?
杜远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汉子,当即决定——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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