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第108章


“二十万曦军,一个月内打下半个草原。已经证明,曦朝的军队能够在寒冬的草原上作战。那么,最多半月,等长河上的冰结得厚了,他们就会过河来。到时候,王庭是退还是战?若退,便是拱手让出草原,且北边还有北辰大军虎视眈眈;若战,胜算又有几许?曦军一路势如破竹,士气昂扬,且从祁连山一直至长河南侧,都是曦军的营盘与供应,而西凌的王庭,是病重的大王,年幼的王子,捉襟见肘的冬日供给,最忌火攻的连帐营盘,还有各怀异心蠢蠢欲动的部族。也就是说,后面的战争,几近毫无悬念……
她一口气说来,与其说在猜西凌王的想法,倒不如说,如一个和谈的使者,在……劝降,
恍惚中回到那些当朝策论,舌战群臣的日子,有些口渴,便顺手端起桌上的一个盅盏,管它里面是什么,张嘴就是一大口,吞了才发现是马奶酒,不动声色地强忍了那呛喉之感,稍事平息,又继续说来:
“最好的法子,便是和谈。向南曦称臣纳贡,这才是保住草原与王庭的最好办法。南曦人征服草原,却无法统治草原,因为,即便征服了草原,习惯于固定居室五谷杂粮的南方人,也无法在草原上过着长期游牧迁移的生活,所以,仍然需要草原人来自治。而他们想要草原的真正目的,无非就是铁骑军队,马匹牛羊,矿山资源,还有,贸通西域之路。所以,停战,把他们想要的,都给他们,那么,西凌草原便还是西凌人的,并且,还能得到曦朝的回赠。”
她丝丝入扣,侃侃而谈,西凌王听后沉默片刻,突然应了一句:
“草原人宁愿战死,也不愿折腰下跪。”
然而,夜云熙听出那话中的缓和之意,些许孩子气,加些许无耐之感。
“既然南六部能够为了粮食就投降,那么,北六部也可能为了活命而反戈。当然,如果重回二十年,您绝不会想要和谈,但是,现在您老了,心会变得仁慈,何必牺牲十万铁骑男儿,枉送无数老弱妇孺性命,去打一场必败之战?真正的草原之主,不会意气用事,呈一时之痛快,而会作出最利于他的子民的选择。”
良久,西凌王看着虚空,沉吟不语,夜云熙便等着,默数着自己的心跳,她不知自己是否说出了他内心的想法,也不知自己是否能够真正说服他,因为,毕竟,血性的草原汉子,确实是宁死不屈的。
“我要和谈,何必将旗杆上的女人送过河去,直接送你回去,不更显诚意?”终于,西凌王出声问她,问的是他与她说和谈之事的上一个话题,也算进入了下一个话题。
夜云熙便知道,她蒙对了,不觉微笑,越发笃定心中那些凭着天生直觉与政治敏感,不断地自发生长,已经成形的想法:
“你不会送我回去,你要留着我,做西凌的王后,甚至,王太后。”
她的话,来的越来越陡了,陡得西凌王直了腰身,直了眼神,盯着她,那神情,貌似很是期待,看看她还会抖出些怎样的惊人之语。
于是,她决定不负所望,将所见、所听、所想,一并和盘托出:
“昨日,您突然提出,要娶我做王后,不是因为,您将我看成了贺兰伊,我跟她,应该长得一点都不像。而是因为,您要我做的,不是赤那的王后,而是西凌的王太后。因为,您在,王庭无忧,但是,您如果不在了,便只有我,曦朝长公主与西凌王太后的双重身份,才能借南曦之力,确保小王子的平安,确保草原的宁静。也只有这个理由,您昨日才能说服十二部的长老与头领。”
她一直以为,她在西凌王庭里,能够安然无恙度过数月,是因为西凌王在她身上,寄托对某颗心头痣的念想——那个叫“依依”的女人,没准,她是占了长得像的便宜。她也一直好奇,那颗叫做“依依”的心头痣,是一朵怎样的草原之花,竟跟她一个土生土长在千里之外曦京皇城的帝姬,长得相像。
而昨夜听托雷一番稚童之语,她明白过来了,不是“依依“,是“伊伊”,西凌王心中那颗心头痣,就是云都的贺兰伊——托雷说,凤玄墨的眼睛,比他的更像镜子。真正的意思应该是,更像他父王最喜欢的那个画中之人吧,而凤玄墨与她提及过,他从小,族人皆说,他的长相随母。
所以,西凌王要娶她,图的不是儿女情爱,而是她作为曦朝公主的价值。西凌的王庭,不似曦朝那般体制繁复稳固,死了皇帝,国家照常运转,相反,西凌王的权力太大,而王庭的结构太过于薄弱。如果诚如凤玄墨所言,西凌王已经病入膏肓,过不了这个冬天,那么,如果他一死,留下一个六岁的托雷,王庭马上就会面临动荡。所以,必须有这样一个能够名正言顺地匡扶少主、力压群臣、还能借外邦之力的人,虽然,她不见得是个最佳人选,但是,在眼前的局势下,却是一个没得选的选择。
“来人,将外面那个女人放下来,送到河湾对岸去。”西凌王像是默认了她的话,一边朝帐外的铁卫下命令,一边俯身将桌上那盅马奶酒递与她:“你说得很好,但只有一点,你可能有所不知,赫连族的妾室们可以尊草原共俗,夫死从父子兄弟,但大王的结发正妻,却是要陪葬的。”
哐当一声,夜云熙将刚接过手的酒盅,掉落在地!
第一百零八章烈焰与狂沙() 
“你可能有所不知,赫连族的妾室们可以尊草原共俗,夫死从父子兄弟,但大王的结发正妻,却是要陪葬的。”西凌王的语气,不似玩笑,看她的神色,也不似看……活人:
“你与她,虽然长得一点都不像,但这神色,真的是一模一样。”
夜云熙受不了那怪异注视,转眼去看地上掉落的犀牛角酒盅,她自持聪明,以为自己能扣着时局,将西凌王的心思猜出十之八九,却哪里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草原习俗。怪不得昨日,那些长老从议事大帐出来,挨个朝她毕恭毕敬行大礼,如果你面对一个即将殉葬之人,行个大礼,又如何?
曦宫藏书楼的杂记中记载,云都城三日大火,毁城灭族,乃西凌与北辰之罪。既然是毁城灭族,却又念念不忘,她不知道西凌王与贺兰伊之间,究竟是怎样生死纠缠的恩怨,此刻,还真有些不想听了,知道了又怎样,倒头来还不是要拉她去陪葬?偏生那大王像是来了精神,要从头讲与她听: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北部的戈壁滩上。那几年,我带着赫连一族,踏平整个西凌草原,统一长河十二部,那时候根基不稳,有些部族尚未归心,一个不慎,便遭了一群不服之众的反袭,接着被一路追杀,从北部草原一直逃进戈壁滩上。说来惭愧,那是我此生中,最狼狈的一次,人走散了,马也丢了,水也没了,刀也丢了,衣服破了,只剩下一个几近赤条条的我,等着被晒干在沙砾里……
“后来,我就遇见了她,一个人,骑了一匹马,满身清脆的披挂,缓缓悠悠地来到我身边,就像是在戈壁里闲游。我本就已经晒得晕眩,等到她下马来,我已经被那匹漂亮的马,还有那个漂亮的人,晃得彻底晕了过去。她将我托在臂弯里,给我水喝,又说她叫依依,要送我走出戈壁。后来,两人一骑,一连走了好几日,等到了草原边上,她说,我已经回到草原,她要回去了……
西凌王说到此处,顿了顿,看了她一眼,她不明就里,但马上就发现,他是在想,尽量将言辞筹措得……委婉些:
“想我赫连赤那,那时候刚刚征服了整个草原,遇见一个好心又漂亮的女人,救了我,却转眼又要抛弃我,我脑子中想的,当然只有……征服。于是,天地为帐,草原为席,我将她压在草地上,一连滚了好几日……”
西凌王脸色柔和,回忆得入神,夜云熙只得跟着一阵傻笑,一个老人,尽量挑拣着言辞,跟她讲他年轻时的风流韵事,她除了笑,不知该怎样缓解这不自在。幸好那老王只在那幕天席地的旖旎中停留了片刻,便继续说下去:
“后来,她割了手腕,让我喝血,说那是她的部族的一个仪式,我只要喝下她的血,便是一生一世的夫妻了。我当然乐意,捧了手腕喝得干脆,也喝得不醒人事,等醒来后,就再也找不着她了……”
“那是云都狐族的血誓,而且,你后来……背叛了她。”夜云熙闭着眼睛也能脱口接了。木樨镇那夜,凤玄墨说他母亲是情动血醉,大火焚身而亡;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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