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剑皇》第2章


“好一把龙鳞剑,传说取自青龙一族的龙鳞,由铸剑大师欧治子的嫡系传人所铸,可开山劈石。剑身长三尺,寒光剔透,能反映出一个人完美的面貌。轻巧而且方便携带,剑鞘又是一代能工巧匠所打造,内涵玄机,若非本人用剑,不可拔动丝毫。”
他仍然没有说话,剑在他的身上也同自己一般,人随剑走,使的可谓是飘逸无比。
然而白面书生手中刀也达到炉火纯青,宝刀所到之处,摧枯拉朽,仿佛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丝毫。
百招之内,两人都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破绽,假如有的话,相信早也分出胜负。
“好啦好啦,我认输。”
书生故作矫情的摇了摇手。手里的刀却握的更紧了,他在等一个机会。
刘风看了,冷冷的笑了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转身只顾自己喝酒,手中的剑却早已握的紧紧的?因为他知道,他会偷袭自己,喝酒只是给他出手的机会。
“绝息斩”
一声落下,只见书生从天而降,不再是刚才的文弱样,样貌变得十分凶残,应该说是带着诡异。
龙背刀从头顶砍下,双手握刀,短小的龙背刀更是在身上没有任何拖泥带水,天地大势尽在这一斩上。
“嗖!”
酒坛被刘风扔的很高,刘风很快转过身,至下而上一剑划出。剑锋划过地皮,小草,直到出现在自己头顶。
接下了,就这么接下了这一刀,刘风也算是使出了自己的全力。
剑锋所过之处,地皮和小草慢慢裂开,微风一吹,小草叶片慢慢的掉落下来,只剩下一道整齐的切口。
但刘风后悔了,他不该接下这一刀,宁愿自己被砍死也不该接下这一刀。
龙鳞剑跟随自己三年了,三年他斩杀多少剑客,完成多少任务,也获得了无上的称号“御剑者”。
一切都过去了,今天这把剑的光辉就这么过去了。
没有任何表情,没有去接竹叶青,让它自己落在地上,刘风捡起地上的断剑,用手帕仔细的搽了又搽。最后才走到大树下,将剑埋在大树的另一边,前面立者着两块碑,上面风别写着剑的名字。
这是第三把。
第一把“木剑”,是刘风开始学剑时用的,当初自己刚进入往生营,什么都不会,心里只想着活下去。一把木剑,带给他许多荣耀。
而一起从千难万险中获胜的人就是他,眼前的书生——陆小天。
第二把是一把不知道名字的铁剑,碑上名字“铁剑”。这是他杀了第一个人,让他成功从一百个人中活了下来。所以他埋剑,因为铁剑不光替他杀了第一个人,它也已经满目疮痍,锈迹斑斑,不得不埋剑。
第三把剑就是这“龙鳞剑”,陪了他三年,当年的事迹历历在目。自己为了获得它,不惜远赴万年冰封的大雪山,找到一块绝世龙鳞铁,然后去铸剑峰找人铸剑,自己更是不眠不休的等待,直直等了九九八十一天,龙鳞方成。再到自己用剑杀人,杀了七七四十九个人,之后他是江湖中刺客中有名的御剑者,但见过他的人仍然不多。
“如果你使出师傅教给你的拔剑术,也许你早赢了。”
“这是它的宿命,它也该休息了?”
随后弯下腰拾起地上的酒坛,奇怪的是酒坛落在地上竟然没有洒出半滴,而是稳稳的落在地上。刘风早已准备全力以赴,所以早就计算好了酒坛会落在地上,自然手法上显得更加精明了。
“咕咚咕咚!”
喝了两口酒,随手一扔,酒坛飞向陆小天前面。
陆小天接过酒后,却不像书生一样浅尝辄止,也是咕咚咕咚的大口的喝了两口。
“小天,,,”
“什么?”
陆小天在意别人叫他的名字,因为觉得名字太文静,不够霸气。
他曾经为了这个名字,一人杀了王中王大将军全家三十六口人,就因为王中王儿子王玉王嘲笑他的名字,从此他的名字就在江湖黑道上成的忌讳,他也成为暗夜阎王。
奈何是父母起的,他也不能改,所以只能镇压,恐吓。但他却不会在意眼前这个人的叫法,他反而会觉得如果有一天刘风不叫自己小天,他会不习惯。
……
风吹动着树叶翻转,陆小天一下扔出酒坛,刘风一下接住,喝了两口又扔出去。
只见酒坛传来传去,惹得旁人好不羡慕。
……
日已落,秋已残。
风大起!
突然刘风看着陆小天,陆小天看着刘风,沉默少许。
“又有任务下来了。”
刘风说完飘然离去,留下陆小天独自彷徨!
第2章 刺杀前夜() 
——快活林!
剑客的剑永远对准别人的胸膛,就像老鹰的眼睛,永远对准猎物的动向。
花开了会谢掉,但他有再开的那一天。
流星划过天边,只为了一瞬间的光辉。
剑,剑客永恒的寄托!
……
江湖人,過路人。
江湖剑,英雄剑。
……
谁是谁的过客,这也许正是江湖能让人着迷的地方。
他并不是江湖上的名门正派,也不是所谓的大侠,大英雄。相反他只是别人手下的一个刺客,暗杀是他的工作,他已经习以为常。
他们的成功正是因为他们每次去杀人,都做了完足的准备,就像毒蛇一样,只需要在暗处给猎物一口,不管猎物是老虎,大象,猎豹,他们都躲不了。
但是一个人不管怎么去杀人,也有会感到恶心的一天。
刘风变强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为了她。
看着手中的新剑,这也是一把名剑,名曰“扼杀”,扼杀一切之意。
刘风并没有高兴,相反他很苦恼,接过这柄剑,就注定他还要杀更多人,所以他并不喜欢这把剑。
杀人前,兄弟两会来到这里喝酒,因为他们不知道杀人之后还能不能喝酒,所以他们两人每次都会喝的烂醉。然后陆小天会去找几个女人,发泄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完全放松下来,享受一下人活着的快乐。
一望无际的森林中间,一块庞大的牌匾,上面撰写着三个大字——快活林。
在这里,你可以吃你想吃的东西,喝你想喝的酒,玩你想玩的女人。
曾经有一个人,想吃老虎肉,那个人是东北一个大家族子弟,最不缺的就是钱。而快活林就只是为有钱人服务的,那一次,快活林烤了一整头老虎。
快活林不受官府所管,官府也不敢管。要知道有许多的官府高官也会来到这里快活。江湖中人也不敢在这里撒野,每个人都只能在这里吃喝拉撒,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不能做。
它独立而又偏僻,神秘而又危险。听说是由一个号称“掌柜”的人,是这里的主人,刘风虽然来过多次,但他对掌柜却知之甚少。
要知道能在一个三不管的地方开一家方圆百里的这样的店,那他定有庞大的身家和背景。
太阳慢慢暗淡了下来,和风吹送,刘风坐在一块石头上,微弱的灯火照耀着刘风的脸庞,清晰看出刘风此刻表情僵硬而干枯。
他知道,只有酒才能让自己麻醉,让自己放松去享受。
“走吗,一起去吗?”
陆小天此刻并排着一个女孩儿,女孩儿身材苗条,头发挡住了半边脸颊。陆小天随口问了一句,他知道刘风不会去,但是他就是忍不住想问一句,因为他想看到刘风的第二次喝醉了找女人。
第一次是因为,刘风当时去找了那个大户人家,想去找叶儿,却听说叶儿在好久以前出去玩耍不小心掉下了深渊。
刘风那天是他长大了第一次哭,躲在被窝里抽泣,他怕别人看见。往生营再苦再累自己也没有放弃,没有哭过。
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斤酒,喝了多少种酒,只知道第二天,边上躺着两个女子,赤裸裸的抱着自己臂膀。
他问过陆小天,而陆小天给他说是自己自己去找的,也就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他好似感觉到陆小天的恶意,冷漠的盯了他一眼。
风刮的远处的树枝“吱呀吱呀”的响,他睡意正起,夜色中的人也渐渐的安静下来。虫子也像叫累了一般,安静的让人窒息。
月光落下,让他陷入了儿时的回忆。
当初与叶儿分开之后,他跟随着当初一起逃出来的同村伙伴,一群人从开始的十几个,到几个,最后就剩他一个人。
他们走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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