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剑皇》第6章


“醉香阁”
这里最耀眼的就属他的牌匾,听说由当今南地王王爷亲手所写,因为南地王喝了这里的酒,吃了这里的菜,大口赞扬到酒醉菜香,顾明醉香阁,镶着黄金渡的边框,上面楔着两朵大红花,醉香阁更是高达三层,说是醉香阁不如说是醉香楼,因为它比别的建筑更高。
醉香阁内,简单的庞大色柱子,上面刷着红色,简约而又高贵。还是一个成圆形的框架,外面却一点看不出来。里面许多人在吃着饭菜,可谓是人满为患。声音也是一如卖菜的一样吵闹,但是他们聊的都是江湖事,不再是白菜和鱼。
四周坐了许多江湖人士,有些许的平民百姓。从他们的衣服和所做位置,平民人士一楼,江湖人在两边或二楼,官场老爷大多在三楼,可以清晰看出身份和地位。
刘风两人刚进去,一眼就看到刚才卖茶叶的三人,坐在靠近边上的桌子。
一股心旷神怡的香味传来,桌子和椅子是檀木所做,满满的木头香味。桌子上摆着几个菜,看起来也不过是肉丝,鱼汤。但见他们三人却吃的不亦乐乎。他们也看到了刘风,车咕噜一改前面的精打细算和商人的奸诈,向刘风示意的笑了笑,可是他没注意,另外两人却正在疯狂的吃菜。
“哎!你们给我留点。”车咕噜又进入了吃饭的气氛。
刘风看了看周围,有带着斗笠的剑客,一个人端着杯子喝酒,有两三人成群的刀手,聊着天,中间更是有一个说书的地方。刘风之前并没有看到,说书的位置比别的要高一层,它是专门为二楼,三楼的人准备的。
刘风两人花了一些银子来到了二楼,身处乱世,钱能解决大部分问题,如果它都解决不了,那么权力和武力可以解决。
至于三楼,不是花钱就能进去的,一上二楼,就一改一楼的吵闹,但还是不免有聊江湖恩怨的声音,而这些,正是刘风两人所需要的。
“好…”
随后是一人啪啪的拍掌声,又是一群女人叽叽喳喳的笑声。声音来自三楼,却只闻其声不闻其人,二楼有的喜欢安静的人已经很不满了?
一个白袍青年吼道:“什么玩意儿,每隔一会儿就吵闹一阵,让人好不安静,小二何在?”
“客官息怒呀!上面坐的的是何太守,我上去说过了?可是没用呀!”
“什么?带我上去瞧瞧。”青年很是傲气的说到。
眼前的店小二弯着腰,恭恭敬敬的站在青年男子前面,像犯错了一般。
和青年一起坐着的有几个看起来风骚的女人和几个年轻公子,店小二见眼前人不敢惹,上面的人更不敢惹,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白袍青年发怒,一脚踹在小二屁股上,小二跌倒。“没用的东西,我上去看看,你们几位喝着,别扫了雅兴。”
男子摇摇晃晃刚想上楼,突然从楼上跳下两人,并不魁梧,但却锋芒毕露,满身的杀气。
青年见罢,担心自己在别人前面丢脸,回头不甘的说了几句狠话,回头继续吃菜喝酒。
“何太守,刘风两人并不意外,因为他们知道何太守每隔十天会来一次,听下面唱的小曲,看一个女人跳舞,她就是醉香阁有名的花旦“柳叶儿”。”
刘风知道了这些,但不敢贸然,因为身边有杀手,当的了贪官,就不怕有人杀他,手下明的有四金刚,每日出行,都是长伴左右,更不说暗地的人。
刚才青年这么一吵,立刻出现在两人,这也是刘风他们所愿意看到的,暴露的越多,那么对刘风越有利。
时间渐渐的过去,刘风两人离开了醉香阁,回到了各自的住所。
——百鸟朝凤!
第二天一早,刘风住处。太阳还没有从大地上爬起,刘风却已经起床了,刘风喝了两口酒,啃了两个馍馍,这算是早餐了吧,他现在马上就要行动了!酒只是给自己状行了吧?
而现在的陆小天也从自己的住地立马出发,他时刻提醒自己应该怎么样才能更完美的做成一件事。
刘风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百朝阁”,它没有琉璃瓦,没有楠木柱子,没有黄墙高坎儿,它只是一个破碎的小庙,以前应该是个人们拜神的地方,而且兴盛一时。
以前的百朝阁来朝拜人很多,而现在各种鸟儿在外面叽叽喳喳的叫,这又是一种“百朝阁”,百鸟朝凤。小庙坐落在清幽的小道尽头,树木遮盖了整个庙宇。
一边上是两间住房,房顶上的苔鲜生长的比别处更加茂盛,简陋的房间在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另外一边上就是一个做饭的厨房,中间是一颗三人和抱的大树,树下有三个石凳,围绕在一个破了半边的石桌周围。
自从他们两个发现这里,这里就被他们改造了!外面是机关重重,别人跟本不能靠近。
刘风早已走入了另外一边的厨房,推开房门,房门的灰落了刘风满头都是,他不是饿了去找饭菜,因为他们很久没来,不可能有饭菜可以给他们吃,也不是去做饭菜,这虽然是个厨房,但是没有所谓的锅碗瓢盆,也没有柴米油盐。
有的不过是一座高炉立在中间,一口水缸,桌上一块亮铮铮的精铁,大小不同的铁锤,还有一块麽刀石,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已经灰积斑斑。没有人来过,如此厚的灰尘足也说明一切,如果你觉得还不能说明了话,刘风在来之前就已经检查过他们的陷阱。
打开高炉,刘风点起一把火,引燃炉内的木炭,呼呼的拉了几下风箱,等待木炭慢慢的被考红。然后转身出去捡起门外的木桶,快步跑到水井旁,水井也已经年久失休只能用绳子掉下去,刘风做完这一切,又跑回水缸,来来回回,也就装满了整口水缸。
做完这一切,刘风走到院子,并没有立马休息,因为他并不累,脱下上身的衣服,放下腰间的酒壶和剑,放在桌子上,刘风双脚向上,倒立在大树边,露出了刚健的腹肌,和身上几道伤疤。
“师兄,你这么早就来了!我还以为自己够早的,哈哈哈!”
“少说废话,那次不是我最先来,快来倒立。”刘风一脸不满的说到。
陆小天在刘风说话时就已经脱下了上衣,他身体却没有刘风那么健硕,但是身上的刀疤却一点不比刘风少。
桌子上摆着一把刀,一柄剑,一个酒壶,还有一包熟肉干,至于昨天买的东西,陆小天早已放入了他们住的屋子。
倒立了半个时辰,两人更是切磋一翻,这才坐到石凳上。
“算你小子长记性,好吧,谁让我是一个爱酒,爱肉的人!”
刘风说话并没有闲,早已该吃吃,该喝喝了!
“哈哈哈,好酒,好肉。”
……
“走吧!”刘风说了一句。
两人就这样来走进了“厨房”。
取出一块精铁放入高炉中,炙热的温度,不久就将铁烧的火红,火炉的火被刘风拉着风箱,烧的更加凶猛,就像那夏天的太阳一般,不停的散出高温,刘风两人此时早已大汗淋漓。
陆小天用铁夹子将铁取出,手里拿着小型铁锤,将烧的赤红的铁放在铁案上,刘风此时手提大锤,强健的肌肉勾勒出迷人的线条,更是一些可见的汗渍。
“丁…”
当刘风第一锤下时,精铁冒出迷人的火花,就像春天热烈绽放的花朵,让人迷恋更加让人欢喜,随后陆小天一个小锤,铁花虽然没有多大,但是却很稳健,刚才刘风没有打到的地方,锤打的更加精细。
就这样,两人沉浸在“丁丁丁”的声音中,外面的鸟叫声很大,压过了他们的声音,门也是关着的,刘风两人进来都是翻墙来。所以并不害怕别人会有所发现。
打铁不光考验一个人的力量,更考验一个人的心智,只有力与智的合一才能坚持打出精美的铁器。
打铁更是考验两个人的配合,你一锤我一锤,打出的不光是铁,更是刘风与陆小天的兄弟情。
两人打了一个下午,打出了一个铁勾,铁勾精细,光滑。
“小天,休息一下吧?去做点儿吃的,明天再继续打。”
刘风搽试着额头上的汗水,气息粗大,说了一句。
“好”
两人简单的吃了点饭,喝了点酒,今天的辛苦,两人睡得很早。第二天,两人继续开始打铁,就这样日复一日,整整过去七天,刘风两人打了铁勾,铁针,铁丝,铁珠…。
休息了两天,两人一口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