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第179章


今夜月朗星稀,明月高悬挂在天中,将院子里照地一片明亮。
月光下,与甄珠所住西厢房相对的东厢房的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
阿朗揉了揉眼,还有些困倦,然而被方才那一声响惊醒后,他听着是对面传来的声响,便立刻起了身,打开门想去看看情况。
出了门刚走几步,便听到对面屋中有什么声音传来。
他愣了下,然后继续往前走。
越往前走,那声音越清晰。
有人的说话声,还有一种奇怪的声音。
再走近些,便可以分辨出那说话的声音是两个人,一个娇柔婉转,一个低沉浑厚。
一个女人,一个男人。
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阿朗抬起的一只脚在空中停滞了。
好半晌,那只脚才慢慢落下,踩在被月光照地亮堂的地面,被月光拉长的影子与地面相接。
他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窗台边,屋内的声音便十分清晰了。
但里面的人却已经不再说话,只继续有那奇怪的声音传出,似乎有水声,有相撞声,还有男人抑制不住的粗喘,和女人偶尔的低吟。
阿朗捂住胸口,只觉得那里面有什么跳动地剧烈,浑身泛起奇怪的感觉,就像去年夏天那段时间,有时他看着看着甄珠便感觉奇怪,身体里像是有火烧一样,让他焦躁不安,口干舌燥。
那时候他用的方法是冲冷水澡,冷水一冲,那种奇怪的感觉便似乎被水冲走了,后来天气渐凉,甄珠的衣服越穿越厚,他那奇怪的感觉渐渐消失,他便也几乎忘了。
直到现在,又突然冒出来。
他张着口,感觉里面像有火要冒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屋里奇怪的声音暂停下来,随即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那娇柔婉转的女声说了句“点灯”,不一会儿,昏黄的烛光便透过窗纸照了出来。
因为甄珠说喜欢倚窗听雨的感觉,她的床便就砌在了窗下,床头柜上的灯台一点亮,将床上人的身影投射到窗纸上,照出清晰的影子。
银白的月光下,昏黄的窗纸映出两个身影,一个高大健壮,一个玲珑有致,高大健壮的紧紧抱着玲珑有致的,头颈相依,躯体相缠,宛如鸟交颈,藤缠树。
灯光亮起,两人开始说话。
男声带着笑低声问:“舒不舒服?”
女声“呸”了下。
男声便哈哈笑起来,然后“哈哈”变成“呜呜”,高大健壮的身影头部被纤长的手捂住。两人又低声说了些什么,女声挣扎着想脱身,说什么要清理,男人低头亲一口,“清理作甚,一会儿还得脏。”
说罢,健壮的身子压下去,雄伟的轮廓完全覆盖住那玲珑的曲线,将女人想要出口的话也堵在了喉咙里,只能发出喘息的呜呜声。
烛火微微摇晃,窗纸上的人影起起伏伏,那奇怪的声音又响起来,细细碎碎,暧昧低哑。
银白月光下,身影修长的少年立在窗边,身如木塑,脸红似火。
翌日,甄珠睡到晨曦微露时便起来了。
昨夜里,弄过第二次后,她便态度坚决地让何山走人,何山百般磨缠,依旧不能让她改了主意,他无奈,却也只能离去。早上醒来,甄珠见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还有些不适应,转眼想早上不用再被折腾一次,便又高兴起来,也不睡懒觉了,在床上惬意地翻滚了几圈便起床。
推开门,晨雾满院,院子里水井旁,阿朗正蹲在盛了水的木盆前,洗着什么东西。
甄珠打着呵欠走过去,便看到木盆里飘着几件亵衣。
她不由奇怪:“怎么这么早洗衣裳?早上水多凉呀。”虽然已是暖春,但早晨的井水仍然沁凉。
低头专心洗衣裳的少年像是受到惊吓,猛地抬头,手下也晃着似的,猛一用力,溅起高高的水花。
水花跃起,泰半溅到少年脸上。
他扭头看她,脸上挂着水珠,表情又呆,又羞,又囧,没有伤疤处的完好皮肤,红艳如朝霞一般。
甄珠“噗”地笑了。
少年的脸更红了。
***
经过这次短暂的冷战之后再和好,甄珠跟何山的关系倒更近了一些,何山黏人依旧,但摸清了甄珠喜好,便更体贴甄珠,适当照顾甄珠感受,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知道蛮干。
除了有些做法和偶然透露的观点依然让甄珠无法接受,总体而言,甄珠对这个床伴还是比较满意的。
反正也不用多交心,身体契合便足够了。
只是,有时在床上,何山会叫她娘子,还说要娶她。
甄珠闭着眼,张口都懒得张。
男人在床上什么话说不出来,往往随口一句,便许下山盟海誓,那些东西,谁信谁傻逼。
然而这次,何山似乎并不是随口说说。
“嫁给我吧。”又一次欢爱过后,何山仍然不放开她,抱着她的身子,大手摩挲着说道。
这话他不是第一次说,却是第一次在事后说。
高潮过后,男人几乎进入无欲无求的状态,被人戏称为贤者模式,以往的何山便是如此,办过事儿便躺着喘粗气半晌不说话,那些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基本都是在办事儿前和办事儿中,像这样事后说的,还真是第一次。
而且,他声音低沉,语气认真,完全不像在开玩笑。
同样进入贤者模式的甄珠闭着眼,什么都不想说,没搭理他。
何山狠狠揉着她雪白的肩头:“改日我便让媒人来提亲。”
甄珠这睁开眼睛,目光平静:“别闹。”
她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手里没糖,却被小孩纠缠着要糖的人。
然而甄珠低估了何山的决心。
几日后,媒婆登门了。
穿红着绿满脸谄笑的媒婆,后面跟着四个抬箱笼的男人,箱笼簇新,扎了红绸,看着沉甸甸的,很是招人眼目,虽没吹吹打打,然甫一出现在胡同口,便招惹了无数目光。
甄珠的春宫图无疑十分吸引人眼球,尤其让男人热血上涌,乃至爱不释手,方朝清也是正常男人,是以他也不例外,初次见时便有些失态,然而如今见多了,适应力强了,便能够面不改色地平静观看这撩人的画面,仿佛看一幅普通山水花鸟图一般。
但那个特殊的标记,他却总忍不住,每见一次,都要在心里描摹一遍。
明明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符号,却带着她强烈的个人风格,旁人学不来,勉力描摹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就像她的人一样,都是那般的独一无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风格独特特色明显的标记旁,落款的“风月庵主人”五个字却显得有些粗劣,显然书写之人功底太浅,像是才学了几年写字,也从未苦练过书法的少年人一般,虽隐隐有些潇洒飘逸的气韵,到底未经雕琢打磨,璞玉一般让人总觉美中不足。
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叹着气跟她讲见字如见人的道理,落款的字也会影响图的价格,让她练练书法,她点点头,答应地特别痛快,然而这次来,新交来的画稿上,字儿却还是没多大长进。
他摇摇头,心想她下次再来,非得好好念叨念叨,让她把这手丑字给练好了。
其实,若他还能写的话,她的画配上他的字,才是最好的吧。
他定定地看着,忽然拿了一支笔,研墨,铺纸,拢起衣袖,悬起手腕,小心又小心地在纸上落墨。
却只写了一个字,便再也写不下去。
纸上只写了一个“风”字,方方正正,倒是规整,然而细看便能看出笔意并不连贯,执笔之人腕力不足,使得笔锋绵软无力,气势时断时续,最后写出的字,便只能称得上工整罢了。
甚至还不如甄珠的字。
方朝清抚着握笔的手腕,苦笑叹气。
往日不可追啊。
他将写了字的纸卷了,扔进纸篓,再不看一眼。
往日固然不可追,然来日却犹可待,他没了至亲,没了身份,没了功名,甚至连曾经惊艳士林的一手好字都没了,然而那又如何呢,日子总要过下去。他已经沉溺在过去太久,陷入泥沼般迟迟无法挣脱,然而现在,他又看到了希望。
他做过许多尝试,结果却次次都以失败告终,这将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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