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第186章


看他不笑了,甄珠还叹息,说:“为什么不笑了?你应该多笑笑,笑起来多可爱呀。”
阿朗闷闷地点了头。
心里却想着,才不笑。
除非她不再说他可爱。
甄珠的“苦夏”症状似乎全好了,每日也不像之前那样懒洋洋毫无生气的样子,反而兴致勃勃,甚至还跟着阿朗学了几个招式,说是万一阿朗不在身边,她也能稍微保护下自己。
只是正如阿朗没绘画天分一样,甄珠的武学天分也是零,她打起拳,动作看着对了,然而阿朗怎么看怎么像跳舞,招式软绵绵地完全没有一丝力道。
不过,她练地高兴,他也就不说什么。反正他会好好学武,好好保护她的。
除了学武,甄珠还又开始画画,只是依旧是躲在西厢房里,画的什么阿朗都不知道,他也习惯了她这样时不时就把自己关屋里,而且自动为她找到了理由——教他练武的镖师说了许多江湖故事,据说真正的武林高手练武时是需要闭关的,虽然甄珠是画师,但应该也需要闭关创作吧。
这样关在房里画了几天,甄珠发现,她积存的不纯洁画作似乎有些多了。
之前无聊画的,加上这几天画的,足足几十张,摞起来都很厚一摞。
正好,钱快花光了。
甄珠留下几张自己满意的,其余的统统打包,带着再次去了悦心堂。
天气炎热,街上行人都少了些,悦心堂的生意也越发清淡,半天没一个客人,伙计闲得无聊打苍蝇,方朝清则照旧在柜台后看书,他看地入神,甄珠进来都没察觉。
待得听到那柔柔细细的嗓子忽然又在耳边响起,他猛地抬头,就见那张宜喜宜嗔的脸趴在柜台上,主人挥手,笑眯眯地朝他打招呼。
“方老板。”
方朝清淡淡地笑:“你来了。”
“嗯,我又来卖画了,方老板还收么?”她笑嘻嘻地问道。
她趴在柜台上,他坐在柜台里,她居高临下,便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仿佛将方朝清笼罩了一般。许是天热,她的脸粉扑扑的,不如以往雪白,但却更鲜活,仿佛十七八岁的青春少女一般,浑身都洋溢着快活的气息。
是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了么?他想着,井水般波澜不兴的心情,也不由被她感染地快活起来。
“当然,你的画,有多少都收。”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第158章 猜测() 
本文首发晋/江;v章订阅率满50%即可看到正确章节内容。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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