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晨辉》第495章


“真是个有活力的小子,好羡慕啊。”
“我要回去了,内阁还有很多事等着处理。”
“天王盖地虎。”
“嗯?”刚走到门口的韩昆诧异的回头。
“如果还有第三辈子,这就是我们的接头暗号,我在牛棚等着你,老朋友。”
“嗯,好,宝塔镇河妖。”
第644章 卡马圭() 
又是安静祥和的一天。
阿兹特克帝国卡马圭行省总督裘卡亲手打开寝室的窗户,让艳丽的阳光洒在身后仍在酣睡的几个妻妾那诱人的肌肤上。
女人们懒洋洋的打了个盹,一阵清爽的海风吹来,有两个地位较低的妾室稍微清醒了一点,赶紧起来,伺候主人洗漱。
其她在后宫中地位较高的女性,则翻个身,继续沉沉回去——这种平静的好天气,人总是会显得懒散。
裘卡总督对此也不以为意。
毕竟,这里是卡马圭,不是尤卡坦前线,这里的人们无需面对印加帝国勇猛的金属战士,无需面对亚马逊刁钻的羽箭,也无需面对雨林沼泽中那些神出鬼没的嗜血蜥蜴人。
甚至,连北方佛里达长墙之外,那些部落散居的野蛮人都不会来到这里。
卡马圭是一个大岛,这里划着独木舟的懦弱土著只会在海岸附近捞鱼维生,早就臣服在阿兹特克虎战士的脚下,一点反抗的心思和能力都没有。
一位侍妾端上一壶甜甜的瓜马酒(guama是一种原产美洲的水果,长得跟大豆角差不多,本位面印第安人用来酿酒),喝一口,享受清凉的海风以及侍妾修长手指的按摩,不得不说,这生活安逸极了。
嗯,令人讨厌的就是,太安逸了!
裘卡总督曾经是蒙特苏马皇帝麾下最勇猛的虎战士,曾经在南方缴获过印加人的铁兵器,因而被授予身穿虎皮长袍的权利。
他是勇士!
然而,因为皇帝后宫的斗争中,裘卡总督站错了队,被胜利者——现在的皇后和皇储发配到卡马圭这种能把勇士骨头晒软的地方。
这里的土著只会向总督献上最娇媚的少女,只为了总督能高抬贵手,少收走一点鱼、豆子或玉米。
这生活有什么意思?
土著的女人又矮又丑,总督更喜欢矫健的亚马逊女人,抓住一个,在她愤怒的眼神中玩弄她,用鞭子抽她光滑的脊背,把她训练成母狗,这才是男人该干的事。
或者,斩下一个蜥蜴人战士的头颅,把它的尖牙串成项链,这是能让一个战士炫耀一辈子的荣耀。
当然,最好的去处还是与印加帝国的前线。
印加人的装备十分精良,是比蜥蜴人和亚马逊更危险的敌人,但战胜一个金属武士,就能从对手身上获取一件铜或铁制武器,这是难得的昂贵宝物,太阳神的恩赐。
有那些金属武器,勇士的力量会成倍增加,甚至一个人就有机会战胜一头虎(新洲虎美洲虎)!
就算自己不用,一件金属武器也能换取一片肥沃的土地和上面的奴隶,成为特诺奇蒂特兰附近的大地主。
实际上,哪怕在北方佛里达长墙对付野蛮人,也比在这卡马圭驻守强得多,那里好歹能获得足够的军功和奴隶,以及能卖出高价的恐鸟。
只有卡马圭,只有卡马圭!
什么都没有,只有臭烘烘的咸鱼,和丑陋的女人!
在裘卡总督看来,卡马圭根本就不值得派遣军队驻守,更加不值得让自己这位英勇的虎战士浪费时间。
明明没有帝国的军队,这里的土著也不敢反抗啊。
至于那个传说。
呵呵,那只是传说而已。
什么西方乘坐巨舟跨海而来的白皮恶魔会毁灭整个世界。
简直可笑。
呃,裘卡不是说发出这个预言的图帕克大帝可笑,毕竟大帝虽然是印加人,但也是整个人类世界(甚至包括亚马逊那些长耳朵)都无比尊敬的半神。
总督的意思是,大帝都逝世一百多年了,那乘坐巨舟跨海而来的白皮恶魔连影子都看不到,为了大帝的一个噩梦始终在卡马圭这种地方驻留一万士兵,是不是太浪费了?
或许,图帕克大帝只是想用这种预言牵制阿兹特克的力量呢?
毕竟,大帝是印加人,而印加人是阿兹特克最危险也是最大的敌人。
所以,如果能调去前线就好了。
勇士就应该呆在能获取胜利的地方,而不是在这种岛屿上安逸的晒太阳。
“总督大人!裘卡大人!”
一声惊慌失措的惨叫划破宁静的氛围。
总督的妻妾们纷纷起身,揉着惺忪的睡眼用略带愤怒的眼神看向庄园大门。
一个士兵连滚带爬的滚进裘卡大人的庄园,引得卫兵和正在干活的低级侍妾们纷纷侧目,看着这个傻乎乎的家伙。
裘卡皱皱眉头,那惊慌的声音让他想起年轻的时候,亲眼见到的,在尤卡坦半岛大沼泽,不幸落入蜥蜴人部落之手的倒霉蛋。
当时,裘卡和他的虎战士同伴们冲入一个蜥蜴人部落,看到部落空地的木架上,挂着一个皮被剥了一半的人类俘虏。
他还活着,看着自己下半身的皮在风中飘荡,鲜血滴滴答答落入陶罐中(人血是蜥蜴人最喜欢的食物)。
那个蜥蜴人剥到一半的“肉排”,嘴里发出令人无法形容的惨叫,与眼前这个傻瓜真的很像。
“后面有蜥蜴人追你吗?懦夫。”
裘卡冷冷的说。
自诩为勇士的总督,一瞬间甚至想把这个丢人现眼的混蛋献祭给太阳神。
“巨舟!恶魔!”
那个不知道死期将至的傻瓜一直滚到总督脚下才停住,他抱着总督的大腿,像是掉进水里的人抱住一根浮木。
那么紧,以至于总督用力踹了两脚,都没能踹开他。
“你说什么?”
正要再踹第三脚的裘卡愣住了,脚停在半空中,这懦夫刚才说了些什么?
“总督大人!巨舟!巨舟!!西方的白皮恶魔来了!”
在欧扬前世的历史上,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横跨大西洋到达巴哈马群岛一共花了37天(一说70天)。
但哥伦布舰队的船型与欧扬舰队差了至少两个时代——即使是从西方人那里购买的克拉克船,也拆除了大而无当的前后艏艉楼,改进了风帆系统,从而增加了航速。
舰队中的蒸汽船更是不用多说,那是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时代其余全部国家最高水平的近代化造物。
欧扬还有科学协会航海科技的加持——举个例子,欧扬舰队中有前世1730才开始出现的六分仪,比哥伦布先进了200多年。
因此,从法兰克瑟堡港出发后,欧扬横跨大西洋,到达这个充满热带风情的群岛,实际只花了15天。
第645章 准备接触() 
“哎呀呀,陆地居然这么近啊?”
左水晶举着望远镜,站在“小礼物”号船艏甲板上,遥望不远处海岸上四散奔逃的人影。
史书中记载,共和1900年,帝国探险家找到奥洲大陆的那次航行,一共花了22天,期间找到无数小型岛屿,以至于探险家第一次看到奥洲大陆的时候,也把它当成一个稍微大点的岛子。
直到探险家围着奥洲海岸线绕了38天,仍未回到原地,大家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面积庞大的大陆!
另外,共和1908年,探险家从东京出发直接向东,一共航行了81天,到达如今被称为中途岛的岛屿,后来又继续向东航行了32天,到达一个被无尽高山阻挡的大陆。
也就是说,全加起来的话,发现奥洲花了60天,发现新大陆西海岸花了113天。
而两只探险队都未找到足以被称为文明的痕迹——如果陆地探险队跨过白令海峡在金山发现的爱斯基摩人不算新大陆本土文明的话。
欧扬舰队从西方出发,到达新大陆东海岸,并发现从未见过的文明,只花了15天!
舰队中那些曾经到过奥洲或新大陆西海岸的冒险者,本来是做好了要在船上脚不沾地航行50或100天的准备的,结果现在,舰队的成员们觉得,幸福来得格外突然。
“找到陆地只是我们此行任务完成了第一步。”
欧扬站在妻子身边,默默的看向前方,黑色的双瞳深邃的就像深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这片未知的土地,他就是深渊来客。
“做好登陆准备,我希望我们最少能抓到一些聪明的俘虏,以便培训成翻译。”
两个陌生的文明之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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