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案焚香》第51章


呵呵,想不到我死前最后见到的居然是那只大青鳖。
眼前的黑暗再次聚集,我毫无抵抗的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一辆马车上,旁边还坐着一个一脸郁闷的少年,看到我醒来,他有些不情愿的问道,“醒了?”
我困惑的打量了一圈自己身处的马车,又打量了一遍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问道,“这是哪儿?”
“我的马车上。”
“哦,”我昏昏的点头道,又撑着爬起来,说道,“停下,我要下去。”
少年也不阻拦,冷眼旁观着我连车门口都没有走到就再次的倒了下去,这才伸手把我扶回去,口气颇不客气的说道,“你要是能走的下去我肯定不拦你,你看看你,才走两步就站不稳了,要不是正好被我看到你躺在垃圾堆里,好心把你带走,你现在还在垃圾堆里和烂菜叶子睡着呢。”
我闭着嘴巴没有说话,眼晴却盯在他扶我的左手腕上怎么也收不回来了,在他的左手腕骨处,有一圈融于肌肤的红色纹路,就像曾经被砍掉又用红线接了回去一样。
“大青鳖……”我低声喃喃道,只觉得昏沉沉的脑袋里有一丝光亮在慢慢凝聚。
少年闻言没好气的把我丢在座椅上,说道,“哪有你这样的人,别人救了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就算了,开口就骂别人是鳖,刚开始救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快昏迷了在说胡话,你这都醒了怎么还骂我呢!”
“你叫什么名字?”我打断他的话,问道。
少年愣了一下,似乎正处在指责我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我还没说完呢,你……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叫傅诺儿,你叫什么名字?”我没接他的话茬,继续不屈不挠的问道。
少年郁闷的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老老实实的答道,“凌茗。”
我心里翻来覆去的想着那日如意在凌水河边做的奇怪的事,难不成她的话不是在逗我的,而是真的用那样奇怪的方法给我牵了姻缘线?否则的话,我又怎么会恰好在这山穷水尽的时候被他救了?如意这个人,难道她早就预见到我迟早会有这一天,才会那样做?
凌茗见我忽喜忽悲,纳闷的伸手在我额头上摸了一下,说道,“是发烧了吗?怎么又哭又笑的?你不要吓我啊?”
我伸手擦掉眼泪,蓦地想起如意临走时安慰我的话“都会过去的,以后会好起来的”,是不是现在的我已经到了阴霾散尽、柳暗花明的时候了?
我努力对凌茗笑笑,说道,“我饿了。”
“呃?是饿哭了吗?”凌茗一脸我明白了的样子,伸手从马车角落里取出一个包裹打开来,絮絮叨叨的说道,“这些糕点原本是特意买给我大娘的,看你这么饿了,先给你一个好了,你吃吧,吃完了我让人送你回家,你家在哪儿?”
我啃着糕点说道,“我没有家,我要是有家怎么会晕倒在大街上?”
凌茗奇怪的看了我一眼,思考了半晌才附和我道,“说的也是,那就先去我家吧。”
碰到凌茗似乎真的是我好运的开始,自从那晚被他自垃圾堆边“捡”回去之后,我就一直留在了他家里。
凌茗的父亲凌老爷已经年逾五旬,膝下有两子,长子凌翊为正妻凌夫人所出,已经二十五岁,长年外出很少在家,而凌茗的母亲则却是妾室,据说凌老爷很喜欢凌茗的母亲,只可惜她命薄,在凌茗出生后没多久就撒手人寰去世了。
凌老爷爱屋及乌,对凌茗也很是宠爱,凌夫人或许是因为亲子长年不在身边,又怜凌茗无母,故而对凌茗一直视如己出,凌茗虽然喊她大娘,实际上感情却也和亲娘无二,说来也巧,凌茗那日正是特意出去给凌夫人买糕点,才会在回来的路上遇到我。
凌夫人年已四旬有余,面慈心善的很是和蔼可亲,我只说自己无父无母,她就将我留在了凌家,后来又见我识字通文,诧异的问了我几次身世,我有些后悔不该让人发觉我曾念过书,寻常人家的男孩子能念书的尚在少数,更何况我是个女孩子,凌夫人断定我家世必定富贵,我顾左言他的逃避了几次她的盘问,她大概也知道我不愿说,也不再强问,只是安排我随凌茗一起伴读,说是可以督促凌茗用功。
我倒是没有异议,只是凌茗偶有牢骚,他一口咬定每次见到我就有些小小的寒意,很不情愿我每日陪他念书,好在他只在我面前唠叨这事,凌夫人不知道,因此他的牢骚我也只当耳旁风,反正我的命都算是被他顺手救回来的,听他几句牢骚又何妨。
无聊之时,我曾问过凌茗他手腕处的红色纹路是怎么来的,是否是天生就有的?
凌茗告诉我他大概半年多前曾不慎从高处跌落,伤势很重几近生命垂危,恰好有个叫如意的游医救了他一命,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自从那次伤势好了之后,他的手腕处就无端端的出现了一圈红色纹路,初始他也很奇怪,但后来见也没有什么异处,索性就不在意了。
讲完,凌茗皱眉看着我说道,“诺儿,我从来没有觉得怕过谁,可是每次看到你就有些害怕,好像你随时会想拿刀砍我的一样。”
我掩面在书本里装模作样的说道,“这叫一物降一物懂不,你看那老鼠,刚出生的就知道怕猫。”
凌茗揪着我的辫子把我从书本里拉起来,辩白道,“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吧,况且我也不是老鼠,你才是老鼠呢,只有老鼠才喜欢在垃圾堆里睡大觉。”
这孩子,一恼了就戳我痛处,明知我最讨厌他提起那天的事情,还偏偏惹我,我亮出小白牙在他胳膊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说道,“对,我就是老鼠,老鼠就喜欢啃东西,尤其是凌少爷水嫩嫩的胳膊。”
凌茗痛得一缩手,正要以牙还牙,碰巧教书先生过来,他也只得作罢。
我讨厌他提起并非是觉得被人在垃圾堆里捡出来是丢人的事,只是那时心灰意冷的绝望我着实不想去重温,连想起来都不愿意。
在凌茗家的日子过的平静又舒畅,过往的种种全都被我抛在身后不再提起,只要能有个与过去完全无关的栖身之处,我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凌茗除了偶尔发我牢骚,也很乐于和我耍玩,再加上凌夫人也待我不薄,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似乎也很不错。
偶尔,我还是会想起苏瑾言和如意,不管怎么说,苏瑾言的确对我很好过,即便是初始有目的、后来有愧疚,真心总还是有几分的,有时我也会想他那天有没有出来找过我,可是想来想去又觉得自己是在自寻烦恼,苏瑾言有没有找过我又能如何,和他在一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如意,我有感激,也有敬畏,若说她帮了我,在傅家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并没有做什么事,若说没有帮,我现在的容身之处,又似乎全都与她有关。
罢罢罢,有一处安身之地就好,何必想那些事。
十年岁月,倥偬而过,在凌茗家平静的十年很快的过去了。
凌家也要有喜事了,不是年已二十的凌茗,而是凌老爷的,花甲之年纳新人,这凌老爷,倒还真是不把自己当老人。
新小夫人名叫云巧露,稚气的很,年龄才十六岁,尚不及我和凌茗大,背人之处,我偷笑揶揄凌茗,“凌少爷,你的小娘来了,快去拜见吧,莫要失礼了。”
凌茗无奈的看着乐不可支的我,撇嘴道,“诺儿,幸灾乐祸小心折寿。”
云巧露倒也当真稚气,她家境颇为贫寒,只因凌家有财,凌老爷看中了她,她就稀里糊涂又义无反顾的嫁了过来,我真是不知该同情她,还是该责备她贪财。
凌老爷很宠爱云巧露,要什么给什么,只要云巧露提的出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差人去办,倘若云巧露病了咳嗽两声,那简直就是像要了他的命一样,所谓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指的大概也就是如此了。
云巧露也不算嚣张,她出身贫寒,所要之物在富贵之家实在算不了什么,她也不贪心,有凌老爷每日哄着,就很满足了,想想,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幸福,旁人的看法也着实无需在意,我只是有些哀叹,她尚年轻,凌老爷已是半入土的人,倘若有天凌老爷死了,她的后半生岂不可怜。
尤其是,凌老爷对她的宠爱已经让她慢慢的变成了凌夫人的心病。
凌夫人很慈善,可是再慈善的人,也不会乐于看着自己的丈夫整天围着另一个女人转,哪怕她的丈夫早已行将就木。
这十年来,凌夫人对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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