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级枭雄》第1049章


这时,豆芽也已经率领大部队冲过来了。
“克哥,快走吧,我们能拖多久是多久。”
“克哥,路上当心,赶快去医院!”
两人一言一语之间就把克己推到了车边,恨不得他马上飞走。
克己转过身,向前望去,他甚至都来不及跟前面的几个兄弟告别。只能默默的点头,轻声说了两个字:“保重。”说完,转身上车。
克己驾驶的是一辆老款的本田雅阁,也是辆二手车。他这人对车没什么兴趣,有一辆代步就行了,不过这个时候坐在车里,他还是希望能有一辆更好的车,至少都开的快一点。
当雅阁的启动声响起后,在场的人都惊了一下,纷纷侧目看过去。张耀扬更是皱了皱眉,心里有那么一丝后悔,后悔刚才没有早点干掉克己,还是被他给跑了。
等四方的人反应过来之后,雅阁已经倒车掉头,开了出去。
克己跑了,剩下的人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又不是古代打仗,不可能把人家都杀了。正当所有人都面面相觑,有点不知所措的时候,又一个发动车的声音响起。
再一看,坐在帕萨特里开车的人正是月神。
从单挑变成群殴开始,月神就始终站在后面休息,甚至叫人从自己的车里的迷你冰箱里,取出一个冰袋敷在了膝盖上,趁着这功夫还赢嚼了两块巧克力,喝了两瓶运动饮料…由此可见,他是个多么细心的人。
正是这几分钟的休息时间,让月神膝盖的疼痛缓解了很多,体力也有所恢复。当他一看到克己上车的时候,就立马调头跑向自己的车子,连忙发动。
在人们惊讶的目光中,白的有些泛黄的老雅阁,在坑坑洼洼的小路上不断颠簸着往外开,后面一辆锃亮的黑色帕萨塔紧跟而去。
……
这场战斗胜负已定,无需多表。
而张耀扬也更算得上有情有义,竟然还安排自己的人,把榕岗的人给送回去。这么做有两点原因,一是他想在榕岗发展,就不能做得太绝,二是刚刚这帮人对克己的忠心也的确是感动了他。
收尾工作不再细说,因为克己和月神至今为止仍未分出胜负,决出生死,这场追逐就是对决的延续。
虽然月神那辆帕萨特,要比克己开的老雅阁好得多,不过却并没有轻松的追上,两车之间始终保持着一辆车的距离。
主要是因为月神对榕岗的路不熟悉,尤其是岗北这些偏僻的小道。他刚刚在直线距离中追上去,没想到前面就是个一转弯,直接被甩掉。
克己是认识路的,他知道哪里有转弯,都会提起打方向盘。可是月神不知道,只能看着前面的车判断,所以不管怎么追,只要有转弯的地步,就肯定慢了一拍。
为了甩掉月神,克己不停的转弯,转弯,转弯,车身不断刮刮碰碰也毫不在意。后面的月神更是如此,甚至在一个急转弯直接撞在了树上,不过马上就回轮继续追上去。
克己的小腹和肩膀上的匕首虽然都拔出去,也都用衣服给绷住,但没有经过专业的处理,仍然在血流不止。月神也好不到哪去,膝盖的疼痛虽然缓解,但还没彻底好,完全是咬着牙强撑着踩油门。
这样的状态开车,实在是很危险,但没办法,一个跑,另一个就得追。
就这么一路开,一路剐蹭,两辆车从岗北开出来的时候已经满目苍夷。这时候的克己肯定不会停下来,这是兄弟们用自己的血换来的机会,他不可能就这么放弃了。而月神更是要追到底,虽说今天赢了,但不杀了克己,他总觉得自己的面子上挂不住。
开出岗北之后,道路平稳了许多,至少不像先前那般像坐碰碰车一样。但月神还是追不上克己,因为榕岗这地方的小路太多。
月神追车的难度相当大,他既要保证速度跟上,又不能太快以免开过了。甚至有一次在小路的急转弯都跟丢了,好在他聪明,继续朝前开在下一个路口还能跟上。但他不知道下一个路口是不是死胡同,所以就不敢开的太快,自然也就追不上。
当然,克己的情况并不比月神好多少。实际上他更着急,因为他的伤口在不停的流血,折腾了这么几分钟,脸上已经没有任何血色,他必须要尽快甩掉月神,然后找到一家医院。哪怕是家公立医院,哪怕会被警察盯上也无所谓了,只要命能保住。
如是想着,克己的右脚越来越重,不断加大油门。破旧的老雅阁也焕发出第二春,在榕岗这糟糕的路况上,还能跑到一百二十码。
眼看着前面的车子加速,月神也一股脑的跟着踩油门。
克己迷迷糊糊的从后视镜看了一眼,确定了月神也在加速之后,舒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前面就有一条不为人知的小路,而且大路上也没有能绕过去的路口了。
果不其然,克己一个急刹车转进小路。后面开到一百二十码的月神怎么可能直接转弯,除非他不想活了,车子飞驰开过路口,他瞥了一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雅阁的车尾灯,而自己则继续往前开。
但这一次,他却绕不到克己的后面了,因为前面是一条死路。
终于逃了出来,克己秉着的那一口气也就松了,但此时,也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神志不清,视线里都开始有那么一丝模糊。
随着车子重新开到大路上,他只记得自己最后清楚的看到的几个字是上方的路牌,一个向前的箭头和四个大字:白马方向。
第1268章 不停地战斗() 
的确,现在外面全都知道如龙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了。虽然最后开车撞死如龙的人是段浪,但克己也难辞其咎。
也就是说,四方与克己之间一定是不死不休。那么现在救下克己,就等于就下了四方的死敌,可不就是跟四方宣战了么。
但是很显然,阿乐并不在意,他扬起嘴角,面色从容的说道:“兄弟,你觉得,咱们的敌人还少么?”
因为长乐社的特殊性质——雇佣军,的确让他们树敌不少。不过,每个长乐的成员都热衷于此,他们不需要什么地盘,洪庙有一家长乐酒吧,那就是他们的家,除此之外,他们不需要跟其他帮派争夺地盘,自然也就没了那么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有生意就接生意做,没生意就每天玩玩乐乐,过得逍遥自在。
长生顿了一下,摇摇头,“当然不少。所以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经这么多敌人了,就别再树敌了!”
“长生,我的想法跟你恰恰相反。”阿乐的神情和语气中多了几分认真,“咱们跟那些帮派不一样,干咱们这行的没办法独善其身。就像你说的,既然长乐已经在盈海树敌无数了,那么,还在乎多一个四方么?再说了,四方终究是个新兴的帮派,一群比我们还小的小孩给硬撑起来的,它真的能发展起来?不见得吧。”
长生微微皱眉,犹豫的低下头,看样子是他的想法动摇了。
“长乐社”这个名字,就是取两位龙头名字中的各一字。表面上看,长字在前,乐字在后,但实际上正好相反,阿乐才是真正主导长乐的那个人。之所以取名为长乐是因为这样好听,总不能叫乐长吧。
阿乐和长生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从小长生就听阿乐的,因为他聪明,而自己就负责打就是了。长大了之后也是如此,所以每每发生分歧,最终被说服的还是长生。
“但是…”长生抬起头又说了一句,“救他没有意义啊,说实话,我也不怕四方。但我觉得,因为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人得罪四方,不值得,完全没这个必要。”
阿乐轻轻一笑,从小到大,面对长乐的所有疑问,他都会不厌其烦的解答,谁让这是兄弟呢。
“太有必要了,而且非常值得!”说着,阿乐推了推眼镜,似乎戴眼镜的人都有这个习惯,“他现在的确跟我们毫不相干,但是,救了他之后就有关系了!我来给你盘一盘。”
长生认真的点点头,他的确没有阿乐那么聪明,甚至稍微有一点点木讷,但阿乐从未嫌弃过他,每次遇见事情都耐心的为他分析,这一次也是如此。
“四方若想彻底拿下榕岗,肯定会逐一击破,把疯克放在最后解决。现在疯克已经成了这样,就足以说明四方已经完成了最后一击,不出三天,消息一定会出来!到时候,疯克无家可归,据我对这个人传闻的了解,他是个很孤僻并且没有什么野心的人,这是不是跟我们很像?你想想,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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