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堂之眼》第707章


他们把动情的一吻,藏在了无忧树下。
那一吻,如同天荒,如到地老。
仙德尔莎很迷茫,她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她愣了很久:“扎贡纳斯,是不是,是不是……太快了……”
“我爱你啊。”
少女的心无从抵抗,只能选择顺从,那一刻她的感性占据了上风。
“走吧,我带你去三层耍耍。”
“可我不能随便去三层的。”
“偷偷的……”扎贡纳斯笑着,“你不知道你这辈子错过了多少好东西,作为我的女人,我有义务让你见识见识这世界上真正的快乐。”
“什么啊,什么就成你的女人了?”
但也不能阻止扎贡纳斯,牵着她的手向皇宫飞去。
但他又忽然转过头,对着那颗无忧树,深深鞠了一躬:“谢谢。”
……
那是恶魔种族的第三次入侵,那是除了天怒一族唯一会还飞的种族,他们来自地狱,却一直想要把天怒一族从苍白之巢赶下去。
那一次恶魔举族入侵,带着三万士兵从一万米的悬崖之下扑上来,女皇带着皇家守卫以及宫廷法师殊死拼搏。
那一年扎贡纳斯成了苍白之巢守卫的前锋官,他带着族人在空中与恶魔浴血奋战。
他将毕生所学都奉献在了这场战斗之中,他誓死保卫苍白之巢,誓死保卫自己所钟爱的那个女孩,这一年,他二十一岁。
在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赶走恶魔一族之后,扎贡纳斯病倒了。
很严重,奄奄一息。
族里所有的医师都没有办法,哪怕是宫廷法师奥兰。
女王从人类的教会里接来年过三百的高级牧师,牧师却说:“这病,无药能救。”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真爱之泪,用泪水融入他的心脏,方才有一线生机。”
真爱之泪,可扎贡纳斯把一生都奉献给了仙德尔莎,成为骑士以来几乎没和外人接触过,可,尊贵的长公主,会喜欢一个来自三层的平民吗?
可奇迹出现了,当牧师从仙德尔莎腮前接过一滴眼泪流进扎贡纳斯的嘴角之时,整个宫殿上空闪耀出一团白光,他们已经相爱了五年
女王单膝跪地,满眼虔诚:“这是丝奎奥克女神的旨意。”
从此以后仙德尔莎和扎贡纳斯成为了最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他们是女神钦点的一对儿。
当他们牵手从天空飞过的时候,总会臣民指着天空大声说着:“看啊,那是长公主殿下和扎贡纳斯啊,女神钦点的情侣。”
“是啊,他们是天怒一族的未来,我们天怒一族肯定会在他们带领下越发昌盛的。”
“说出来你们可能还不信,扎贡纳斯小时候还被我揍过呢,真的,我还从长公主殿下手里骗了一枚银币,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
“为什么我不是仙德尔莎。”
……
但随着历史的进程,两人还是遇到了问题。
仙德尔莎是天怒一族皇室的长公主,而扎贡纳斯不过是来自三层的平民,虽然他成为了仙德尔莎的骑士,但他的血统还是卑微,还是低贱。
年老的女皇思想迂腐,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平民,这对皇室血统是一种亵渎。
奥兰在他85岁的时候寿终正寝,而宫廷大法师的位置也在那一年空了出来。
一个机会摆在扎贡纳斯的眼前,如果能成为宫廷大法师,他就拥有了贵族血统。
而要成为宫廷大法师,必须在无忧树藤尽头的古馆修行十年,不能踏出一步。
也就是说,他要离开仙德尔莎足足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里,他们不能见一面,不能说一句话,这对他跟仙德尔莎来说都是煎熬。
但为了迎娶仙德尔莎,他义无反顾选择了接受。
那天,他们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以及扎贡纳斯的入关仪式,仙德尔莎穿着最鲜艳的礼服,从红毯尽头飞到女皇面前许下一生。
等到扎贡纳斯出关那日,便是他们成婚之时。
“你们是否心属对方,哪怕伤病,哪怕死亡,都将心锁在一起,直到同一天将双翼埋葬?”
“女神见证。”
“你们是否真爱对方。”
“我爱他的身及灵魂。”
“哪个程度。”
“倘若他不能飞翔,我便是他的翅膀。”
翅膀是天怒一族的信仰。
二幕 娜塔莎
我叫娜塔莎,仙德尔莎的妹妹,天怒一族的次公主。
你可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但没关系,因为天怒一族中很多人也没听过我的名字。
别人听到仙德尔莎的反应是:哇,长公主殿下,可听到我的名字,却只会皱着眉头想半天:娜塔莎是什么东西?对,我就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我,天怒一族的次公主,永远生活在仙德尔莎阴影下的女孩。
或许是因为上天的不公,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就死了,女皇大人总认为那是我带来的不祥之兆,而且我的羽翼天生搀着一半的黑毛。
会飞是天怒一族最大的骄傲,每个族人都把背后的翅膀当做一生的信仰,可不是那黑白掺半的翅膀。
黑色翅膀是恶魔的象征,洁白的羽翼才是天怒一族的骄傲,如果翅膀的颜色不纯净,要么在第二层当最卑贱的族人,要么被折断翅膀扔下苍白之巢。
我是次公主,女皇陛下不至于把我贬到第二层去,但我也活得差不多。
我始终活在仙德尔莎的阴影里,从出生开始就是这样,她接受最正统的教育,在奥术法殿跟着奥兰大人学习奥术,在衷仪堂学习最正宗的皇家礼仪。而我却在厨房跟着山姆大叔做饭,把最沉重的柴火从第三层的树林背到厨房。
可他们依然嘲笑我,嘲笑我是最悲惨的公主,连苍白之巢最底层的守卫都不如。
我接受了命运,我曾以为我这一辈子都要这么渡过了,可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叫扎贡纳斯,有些拗口的名字,跟他的相遇只能说是场意外。
大概是七岁那年吧,我已经记不大清了,我从树林背着柴火出来的时候,经过一间店,看到他对着店东张西望。
当时我没有在意,只觉得他是个很熟的男孩,可能身世和我一样。
可刚过一个拐角,两个醉汉盯上了我,他们睡眼惺忪,使用双脚行走,步行是天怒一族最卑微的生活方式,显然,他们只是天怒族的混子,天怒族的人渣。
而且极度变态,我当时只有七岁,仅仅七岁,他们竟然将我堵在墙角,说着极度不堪入耳的话:“这小女孩倒水灵,就是太小了,恐怕承受不了咱俩,哈哈哈哈……”
我很害怕,可我只有七岁,我承认,如果我当时有刀,我会第一时间捅进他们的心脏。
我跑不了,他们拽着我就像拽着一只小鸡。
而这个时候扎贡纳斯出现了,他本没看到我,只是飞过巷子的时候不小心撇了一眼,便很快折了回来。
他扬起下巴,努力做出一副凶狠的样子:“喂,你们两个,欺负一个小姑娘算什么本事,有本事来跟我单挑?”
大汉没有理他,于是他捡起石头向大汉扔了过去:“喂,你们两个,没有翅膀的杂碎,是不是连一个九岁小孩的挑战都不敢接受了?”
他竟然只有九岁,一个敢站在两个大汉面前的九岁男孩。
翅膀是天怒一族永远的信仰,这是丝奎奥克女神从上古传下来的意志,两个大汉被激怒了,丢下我飞身去追扎贡纳斯。
小男孩也奸计得逞,笑着给我说:“你快跑啊”
然后带着两个大汉飞出了两条街外。
但他还是被大汉抓住了,再能飞,也跑不过两个成年的大汉啊。
恰逢那天皇族人到第三层巡礼,他被抓到了女皇陛下的面前,两个大汉诬陷他偷。
虽然强烈反抗,但还是被冠上了偷的罪名。
“我没有偷”扎贡纳斯表现得很桀骜。
是啊,只有我知道他没有,可我不敢出去,我很怕,很怕女皇陛下惩治我,竟然在第三层呆这么久。
好在女皇陛下需要在她的子民面前表现她的仁慈,那几乎可怜狗一般的施舍。
我很感谢仙德尔莎,是她的一枚银币救了扎贡纳斯,我活了那么久,第一次感觉到一个姐姐还有用,当然,不是因为我。
等到所有人都散开,我才敢出现在扎贡纳斯的面前:“谢谢你。”
“你叫什么名字?”
“娜塔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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