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二十八总督》第49章


第九任港督宝云于1886年颁布的《维持治安条例》中,赋予太平绅士极大的权力。条例宣称在发生扰乱治安的事件时,太平绅士有权命令在场及当地其他人协助维持秩序或拘捕扰乱者。拒绝协助者,要受一定程序审判处分,课五十元以下罚金或三个月以内监禁,而且,无论有无搜查证,太平绅士都有权自由进入民宅搜查嫌疑犯。
到了卢押在任期间,1908年2月发生了“二辰丸案”。一名姓柯的商人购买日本军械,用日本轮船“二辰丸”运抵澳门海面,被清军舰只缉获。日本人对清军扣船事件提出抗议,两广总督张人骏惧怕日本人,竟赔偿其所谓损失,并鸣炮谢罪。上海两广同乡会、政闻社等团体致电广东表示反对,并发起抵制日货运动。香港同胞积极响应,组织了“振兴国货会”,大力抵制日货。凡出售日货的商人都受到了群众制裁。出售日货的商店,橱窗被石块击毁,囤集的日货被搜出焚烧,有的店主与店员甚至受到割耳惩治。爱国同胞还组织了“敢死会”等组织。西环海旁有两座货仓,存放着大量日货。“敢死会”将货仓包围,准备冲到里面将货仓捣毁。正在这时港府竟派出大队警察赶到现场镇压群众,开枪打伤数人。香港总督卢押甚至调动陆军进入市区协助警察镇压爱国民众。但是,爱国同胞群情激愤,“敢死会”依然四出活动。日本领事不断找港英当局交涉,要求有效地镇压。根据日本人的无理要求,总督卢押依照1886年《维持治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太平绅士的职责,颁布了以下限制中国人抵制日货行动的规定:(一)凡本港太平绅士见有扰乱之事出现,可饬令附近之人协同平乱,拘拿犯人,以保治安,倘无故而不允助力者,监禁三月。
(二)太平绅士见有聚众扰乱之事须先晓以禁例,着其即行解散,不听则拘之于禁,监禁三月。
(三)除日用手作器具外,凡一切军械刀剑等类均不准携带收藏,倘有违犯者,监禁六月。
(四)滋扰治安携藏军械之人除处以别种刑罚之外,兼可判以鞭笞之刑。
(五)太平绅士可以自己或饬令差役人等入屋拘捕嫌疑滋事之人,并搜查军械。
(六)倘有联同罢市或禁吓铺户贸易阻碍搬运货物,或阻人购买货物,则拘控罚银五十元,或监禁三月,或监禁罚款兼行。
(七)倘缉捕查出犯例扰乱治安之人,报由督宪会同议政局不分其曾否入英籍,将其递解出境。
根据这些规定,太平绅士完全站到了香港居民的敌对面去了。后来,在香港大罢工期间,太平绅士曾再次站在广大中国爱国居民的对立面,承担过检查邮电、报纸新闻等事务。不过到了后来,由于警力增强,“太平绅士”这个称号与“太平”(维持治安)二字已经没有什么联系,仅仅是港英当局赐予的一种荣誉头衔罢了。
限制辛亥革命在港影响经过孙中山多次武装起义和思想酝酿准备工作,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先后宣布独立。清政府迅速解体。迅猛发展的革命形势,在香港华人中也引起强烈反响,多数香港华人都同情和支持辛亥革命。据当时香港《德臣西报》的消息,每100个香港华人中,有99个对革命运动表示同情,“75%是狂热的、不顾一切的同情者”。
11月9日,广东宣布共和独立,香港许多知名人士参加了广东军政府的领导工作。新政府刚刚成立,面临财政困难,香港华商踊跃捐款支持。广东政府财政司长李煜堂到港筹借资金,很快筹借资金近百万元。
11月12日,香港华人关闭店铺停业举行庆祝活动,据报载,这次庆祝活动,光燃放鞭炮即花费10万港元。港人由清政府的被推翻和革命的发展而激起的狂热情绪,可以想见。
对于辛亥革命运动的发展,港府十分不安。面对香港广大民众对革命运动的同情和支持,总督卢押既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表示理解民众的情绪,又对革命形势的发展极度恐惧,因此,采取种种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中国内地革命运动的发展危及到英国对香港的殖民统治。
港督卢押对辛亥革命及香港华人的表现所持的态度,余绳武、刘蜀永先生主编的《20世纪的香港》一书有如下记述:11月6日,香港华人为武昌起义成功举行庆祝活动时,卢押即派出一支特别的警察巡逻队在各个街道巡视,防止骚乱。他本人整个晚上守候在电话机旁,与警察保持联系。卢押准备,一旦发生骚乱,立即派巡逻队前去制止。
当卢押获悉香港华人准备举行活动庆祝广东宣告共和时,于11月11日将立法局的两名华人议员何启和韦玉请到督宪府询问。韦玉解释说:在香港,人们的感情很容易倾向共和派一边,不可能制止举行活动,而且这种活动仅限于燃放鞭炮两小时和关闭店铺。卢押当即表示反对举行任何活动。他指出:不能正式承认共和国,其地位尚不稳定。同时,猜想北京易帜而自发举行活动是可以原谅的,当局可以视而不见,但对违反法律的事情,不能再次视而不见。经过何启和韦玉反复解释,港督最终决定,命令华民政务司就庆祝活动一事发布通知,允许11月12日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燃放鞭炮,以庆祝广州避免了流血。
香港政府对香港华人与广东军政府的紧密联系充满猜忌和不满。获悉香港华人组织一个旨在恢复贸易的委员会的消息后,港督卢押借机于11月19日召集香港华人领袖在督宪府开会,表明港府对与辛亥革命有关的种种问题之态度。
卢押表示,他注意到大多数负责和处于领导地位的华人同情革命运动,他们完全有权这样做。如果他们认为这场运动有利于他们的国家和种族,他们同情它是正确的。卢押表示,他并不敌视这场运动,但是在这个英国殖民地,政府的态度不容易忽视。华人领袖应事前将他们拟采取的行动通知港督,看是否超越了界限。
卢押说,他听说过去数天成立了两个与广东事务有关的委员会,由于其目标为重建贸易联系和结束过去数周灾难性的萧条,他完全支持这些组织。但卢押又说,它们关心的是纯粹的中国政治事务,目的是促进革命,它们不应该在香港落户。这种委员会的会议应该在广州举行,打算出席这些委员会的中国臣民应该在那里去做。
卢押还说,一个英国殖民地应该与英国政府保持一致。只要与英国订有条约的清政府仍在北京行使权力,而一个未被承认的新政府又已建立,就会使英国政府处于困难的地位。如果有人提出在香港人们公开支持革命党是真的,不仅北京现存的政府会抱怨,日本、德国等列强也会有理由抱怨,而且强烈要求将此事作为在目前的冲突中支持一方的理由,甚至会偏袒清帝国政府而反对新党。
卢押强调说,他说的这些适用于以任何方式与香港政府有联系的任何华人,特别是立法局的华人议员。
卢押还强调,不应该允许放置标语,也不应该允许广州政府派遣正式代表来,或公开认捐支持革命。
武昌起义爆发后,孙中山拟经香港回国,要求英国政府撤消对他的驱逐令。卢押在与何启等华人领袖会晤中谈到此事时说,我刚刚收到朱尔典爵士的电报说,孙中山要求撤消禁止他在香港登陆的命令。我不反对这样做,但条件是,他不在这里定居,亦不在这里进行革命宣传,因为他可以在广州做这些事情。
第十五任 梅含理Francis HEnry May
1912年7月4日,梅含理抵港,就任第十五任香港总督。任职后期,患心脏病,1918年初由妻子陪同,去加拿大温哥华休养,不料病情恶化,1919年1月27日电请提前退休,被批准,由辅政司史云署理总督。
梅含理(1860~1922),也译作梅轩利。爱尔兰人。1922年去世。著有《广州方言入门》、《在香港乘快艇游览》等。
在港38个春秋
梅含理大学毕业后考入英国殖民地部。1881年做为官学生受招募来香港,在港担任过政府中各种职务。1891年任当时署理总督柏立基的私人秘书时,与柏立基的女儿夏莲娜结识,以后结婚。曾任水师提督参议、库政司、副华民政务司。1893年~1902年任香港警察司。港英政府接收新界时,他一手创办新界警察队,即后来的乡村巡逻队,俗称“穿山甲”。1902年出任香港辅政司,署理总督。1911年封爵士,由港派往斐济群岛任总督。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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