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第12章


国家就有了保障,而不止是臣子们有了依靠。《诗·大雅·烝民》又说:“天子有了过失,只有仲山甫来弥补。’这是说周宣王能补救过失。国君能够弥补过失,君位就不会失去了。”
可是晋灵公并没有改正。赵盾又多次劝谏,使晋灵公感到讨厌,晋灵公便派鉏麑去刺杀赵盾。鉏麑一大早就去了赵盾的家,只见卧室的门开着,赵盾穿戴好礼服准备上朝,时间还早,他和衣坐着打吨儿。鉏麑退了出来,感叹地说:“这种时候还不忘记恭敬国君,真是百姓的靠山啊。杀害百姓的靠山,这是不忠;背弃国君的命令,这是失信。这两条当中占了一条,还不如去死!”于是,鉏麑一头撞在槐树上死了。
秋天九月,晋灵公请赵盾喝酒,事先埋伏下武士,准备杀掉赵盾。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发现了这个阴谋,快步走上殿堂,说:“臣下陪君王宴饮,酒过三巡还不告退,就不合礼仪了。”于是他扶起赵盾走下殿堂。晋灵公唤了出猛犬来咬赵盾。提弥明徒手上前搏斗,打死了猛犬。赵盾说:“不用人而用狗,虽然凶猛,又有什么用!”他们两人与埋伏的武士边打边退。结果,提弥明为赵盾战死了。
当初,赵盾到首阳山打猎,住在翳桑。他看见有个叫灵辄的人饿倒了,便去问他的病情。灵辄说:“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赵盾给他东西吃,他留下了一半。赵盾问为什么,灵辄说:”我给别人当奴仆三年了,不知道家中老母是否活着。现在离家近了,请让我把留下的食物送给她。“赵盾让他把食物吃完,另外给他准备了一篮饭和肉,放在口袋里给他。后来灵辄做了晋灵公的武士,他在搏杀中把武器倒过来抵挡晋灵公手下的人,使赵盾得以脱险。赵盾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回答说:”我就是在翳桑的饿汉。“赵盾再问他的姓名和住处,他没有回答就退走了。赵盾自己也逃亡了。
九月二十六日,赵穿在桃园杀掉了晋灵公。赵盾还没有走出国境的山界,听到灵公被杀便回来了。晋国太史董狐记载道:“赵盾杀了他的国君。”他还把这个说法拿到朝廷上公布。赵盾说:“不是这样。”董狐说:“您身为正卿,逃亡而不出国境,回来后又不讨伐叛贼,不是您杀了国君又是谁呢?”赵盾说:“啊!《诗》中说:”我心里怀念祖国,反而给自己留下忧伤。‘这话大概说的是我吧。“
孔子说:“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记事的原则是直书而不隐讳。赵盾是古代的好大夫,因为史官的记事原则而蒙受了弑君的恶名。可惜啊,如果他出了国境,就会避免弑君之名了。”
赵盾派赵穿到成周去迎接晋国公子黑臀,把他立为国君。十月初三,公子黑臀去朝拜了武公庙。
【读解】
不知道是否有心理学家专门研究过历史上的暴君的心理,这种研究肯定很有意思。在平常人看来,暴君们的言行举止都有些异乎寻常,按正常人来说是匪夷所思的。比如,夏桀的宠姬妹喜爱听裂帛声,建造过“酒池肉林”;商纣王的酷刑“金瓜击顶”、“炮烙”、“虿盆”、做人的肉羹。活剖孕妇等等。
晋灵公弹射路人、杀厨子游尸的举动,仅仅用一般的残暴、狠是难以说明的,恐怕总有些变态心理,或者歇斯底里症一类的精神病,才能解释他的怪癖行径。如果真是这样,除了治病、关进疯人院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让他改邪归正,或者像赵穿那样,将其杀掉,以免危害更多的人。
中国传统政治制度致命的痼疾就在于,无论所滑的“天子”多么愚笨、痴呆,无论多么残暴、缺德,无论多么变态。病入膏育,都是“神圣”的,不可冒犯的,不可弹劾讨伐的,否则,便会犯下各种“罪行”:欺君,亵读,犯上作乱,直至弑君。而且,这些罪行都是弥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可以诛灭九族。
至今想起这些,依然让人不寒而粟、切齿痛恨!天子也不过是吃人饭拉人屎的家伙,说不定智商还很低,凭什么就可以骑在千万人的头顶上拉屎撒尿,作威作福?他们凭什么就能比百姓聪明能干。具备当“领袖”的才能,如果说这世上真有什么天才的话,多半也没有那些享尽人间荣华富贵。骄横得不可一世的“天子”们的份儿。
虽然有此痼疾,但让人感叹不已的是,无论在那个时代,只要有昏情残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诤言直谏的义士出现,并有敢于弑君的勇士出现,前者如赵盾,后者如赵穿。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将要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甚至还包括以自己亲人的生命为代价,依然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视死如归。
这些词语,只有用在这些义士、勇士身上才是沉甸甸的、掷地有声的、名实相符的。
其实,敢于直谏、敢于弑暴君,已远不止是一种一时冲动的个人行为,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迷狂。它是一种非常清醒的、理智的选择,是不得不如此的抉择。有时,明知暴君不可理喻,有时明知自己的行动无异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如荆柯刺秦临行前所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但是,它们所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的正义,即决不向残暴专制、黑暗腐朽屈膝让步的决心。
正如希腊神话传说中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上山的巨石要滚下来一样,依然坚持不懈地推下去。人类的精神和行动的意义,就在过程之中显示了出来,结果则是次要的了,甚至并不重要了。
面对残暴和死亡而敢于挺身而出,这种行为表示了一种严正的抗议,表示了一种不屈的精神。翻看历史,这种抗议和精神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就好比光明和黑暗从来都是相随相伴,哪一方都没有消失过一样。也许,光明和黑暗永远都会这么抗衡下去,直到人类不再存在。
宋及楚平(宣公十四年、十五年)——尔虞我诈不会绝迹
【原文】
楚子使申舟聘于 (1),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2),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3),曰:“郑昭、宋聋(4),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5)。及宋,宋人止之(6)。华元曰(7):“过我而不假道,我也(8)。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9),屦及于窒息,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10)。秋九月,楚子围宋。
(以上宣公十四年)
宋人使乐婴 告急于晋(11),晋侯欲救之(12)。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14)。’川泽纳污,山薮藏疾(15),瑾瑜匿瑕(16),国君含垢(17),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
使解扬如宋(18),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19),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20),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21)。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22)!”
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子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 (23),又叮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24)。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25),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26),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27)!”王不能答。申叔时仆(28),曰:“筑室,反耕者(29),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人楚师,登子反之床(30),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31),曰:”敝邑易子而食(32),析骸以微。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35)。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36)。”
(以上宣公十五年)
【注释】①楚子;楚庄王。申舟;楚国大大,名无畏,字子舟,申是他的食邑。聘:派使节访问。②公子冯(ping):楚国公子。③孟诸:宋国沼泽名,在今河南商丘东北。孟诸之役:指二十多年前申舟得罪宋昭公的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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