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玉玲珑》第25章


柯世忠脸色一白,知道这老头可是说真的。此时几位捕快们也跟着赶到!
他才真的知道大势已无可挽回;若要被抓入天牢,他宁可自尽于此!
他一张嘴想咬舌自尽,却被赫连傲连哑穴都点了。
“没那么简单,你得死在法场上!”赫连傲冷冷的看着他,然后对几位捕头们说:“接下来的就交给你们了。”
“谢谢赫连公子大力相助!”众家捕头们道了谢,便将柯世忠押解回去了。
在一旁帮着小二哥包扎伤口的兰儿见那人终于伏法,才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赫连傲走过来问。
“没事。”她摇摇头,“多亏了干爹和两位小二哥。”
“谢谢。”赫连傲由衷的向三人道谢。
两名小二忙不迭地摇着手,“少爷别这么说,这是咱们应该做的。”他们长这么大可是第一次被这么美的姑娘包扎伤口,若是每次都有这么温柔的美人疗伤,他俩还想多伤几次咧。
刘叔则瞪了他一眼,“啧,你这小子说的是什么话,兰丫头可是咱的干女儿,我不护她谁护?对了对了,差点忘了这次来长安的事。你这小王八蛋把我家兰丫头从玉泉镇绑走,一个月来下落不明,这件事你怎么给我个交代?”他横眉竖眼的质问。
“干爹,您别这样……”兰儿尴尬地扯着刘叔的衣袖。
赫连傲倒是毫不客气,一把将兰儿拉到怀中,“当然是娶她入门,生个胖小子给您当孙子!您老认为如何?”
“哈哈哈哈,这还差不多!”刘叔哈哈大笑,拍着赫连傲的肩头,“来来来,达此喜事,当可浮一大白。咱爷俩很久没聚聚了,今晚可得好好喝上两杯!”
兰儿羞红了脸,想离开却被赫连傲紧紧揽着不放,只得将小脸埋在他胸前。
乌云被风吹去,夜空中只见一轮明月。
夜风徐徐,吹得树梢沙沙作响,倪来客栈的中庭,只听刘叔吆喝着小二——“来人啊,拿酒来——”
最初与最后的一杯酒当他带她避过侍卫来到父皇的皇陵时,兰儿不禁诧异的看向身旁的他。
“你……”
“记得洞庭师父留给我的那封信吗?”
“嗯。”兰儿点点头。
“师父交代我一定要带你过来。”他拂开她颊上的发丝!“师父曾于去年入京,在你父皇将去的前几天与他见过面,你父皇知道……”
知道?知道什么?知道她还活着?
兰儿无法置信的仰望他,小手捂着双唇,微微摇首。“不可能……”
“他一直都知道。”
“为什么……”她不解的看向皇陵,眼中蓄满了泪。
“他说他对不起你娘,不想也对不起你。本来是想让你嫁回你娘的家乡对你最好!
未料到你竟与小楼私逃出宫,于是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顺了你的意。大概也是因为知道你和咱们几位师兄弟在一起,所以很放心吧。“
“娘的家乡?”她诧然的昂首。
“对。你娘是当年回族的第一美人,本就是大漠子民,热爱宽广的天地。
但她被族人送入宫中为妃,一直快乐不起来,最后才抑郁而终。“
“我不知道,我以为是……”她以为娘是因为情伤,原来不是……原来娘是因为太思念家乡了。
“无论他这一生有多少功过,都该让它过去;他终究是你的父皇,于情于理,都该来祭拜一下。”他拿山山一壶酒、一只杯,倒满给她。
兰儿接过,伤心的朝皇陵拜了三拜,向父皇敬了这最初与最后的一杯酒。
她将水酒洒向半空,让“切恩怨情仇都随风……
蓝天、白云、清风徐徐,她不知何时流下了两行清泪。赫连傲将她拥在怀中,仰望这一代君王的坟陵,轻声对她道:“走吧,我们回家。”
兰儿环若他的腰,收回看向皇陵的视线,哽咽的道:“好,我们回家……”
杂记之我的偶像
呵呵,自从加入这一行以来,常有人写信问黑姑娘的基本资料,里面不可少的便是这一项——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呵呵,黑姑娘有很多偶像的,几乎各行各业,只要我有机会接触,我就会从中找一个佼佼者来当自己的偶像。从篮球、棒球、演员、歌手、写词作曲者,当然不可少的是小说漫画的作者及画家光从这两项又可细分十几种,小说中又有国内言情、国外罗曼史、武侠、推理、侦探、科幻,漫画又分为少男、少女、恐布、侦探、奇情……
这一卡车的偶像。然后呢,还有古代不少诗词大家,甚至古今中外的政治家、科学家、画家、音乐家、导演等等等等。
其中不少还可以再加以细分,但实在族繁不及备载;反正黑姑娘只是要告诉大家,若是问这一项,黑姑娘少说可以写上满满十页。
不过呢,黑姑娘有一个最重要的偶像,就是我老爸,呵呵。
老爸的优点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老爸的缺点也是等量的,而老爸的严厉更是比前两项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他依然是我的偶像。
老实说,以前念书时,我可从来没这么认为过。
我的老爸可以因为女儿逃课而拿竹扫帚开扁,可以因为使用东西没物归原位而念上老半天,可以因为顾面子而和女儿冷战好几天,可以因为女儿要上课而一早起床做早饭,可以因为女儿生理痛而每天早晚煎上一个小时的中药,可以因为女儿放学超过十分钟没到家而出门寻找,当然也可以因为女儿话太多而叫我闭嘴。(不过他后来倒是放弃最后一顶了,呵。)
这样一想起来,我的老爸其实还是优点多过缺点的;我常在想,我的多嘴和好管闲事是遗传自他,不过他不承认自己和我一样多嘴。当年黑姑娘在读商科的时候,放假回家,他最常讲的一句话便是:将来要好好算帐,不要把钱算错了。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我去当会计会把别人的公司搞垮掉,幸好没有一语成谶——因为黑姑娘听了他的劝告,从头到尾只做过一次会计,而且知道自己学艺不精,所以死命怂恿老板再请一位会计来。总之,我没搞垮过任何一家公司就是了。(突然骄傲起来,哈哈哈哈。)
会把老爸当偶像是因为他几乎什么都会,从拿针补衣、煮饭做菜、栽植花草蔬果,甚至爬到屋顶上铺沥青,自己做板凳、柜子;小时候在黑姑娘眼中,他几乎是万能的。
不过万能老爸也有不会的东西。譬如某年端午他决定要自己包粽子,(家无老妈,所以隔邻的阿姨伯母逢年过节都会各自送上应景食品,小时候家里总有吃不完的粽子和月饼,那时才会觉得有个帅老爸还挺不错的,哈哈。)于是就兴匆匆的去买了竹叶糯米肉馅等材料,然后很努力的给它用力用心的包粽子;结果不知是哪个步骤错了,反正那串粽子……呃,不提也罢。结果他从此之后没再打过包粽子的主意。(感谢主,阿门。)
关于粽子,我和老姐是只受过一次荼毒,那还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因为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亲爱的老爸突然又兴起开早餐店的念头,于是他又很积极的跑去买了个做豆浆的“机器”——那真的是一个一机器“,不是普通的家庭电器,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家摆在工地里那种重得要命的”机器“。然后他又弄来一大桶的黄豆、面粉及做包子、蛋饼等早点的材料,跟着接下来几天,我老爸就一个人待在厨房忙东忙西。
终于到了成品搞定的那天,一早起来,我和老姐就乖乖的进厨房受刑。
黑姑娘首先喝了一口闻起来很香的豆浆。
嗯,不错不错,豆浆OK。黑姑娘看看蛋饼,然后吃了一小口。
嗯,还可以还可以,蛋饼也搞定。
然后是包子……老实说,那外观就不怎么样,干干扁扁的,看起来好象皮太厚的韭菜盒而不像包子。黑姑娘拿起一个干扁肉包咬了一口——老天,我没当场吐出来还真是神迹,不知是哪位过路神明发威就是了。
可惜老爸并没有因为失败一次而放弃,而是试了一次又一次,我和老姐也只好哭笑不得的舍命陪君子。一直到多年后老爸过世前,他都还没有放弃做包子,只是少有成功的时候就是了。(大家由此可知当年让他放弃的粽子有多么可怕了吧。)
不过我的老爸在做菜方面除了以上两样,可还是很厉害的,从酸菜鸭、卤牛肉、卤鸡腿到梅千扣肉、红烧蹄膀、红烧鱼,他无一不会,样样都行,现在一想到都还会口水直流。黑姑娘当年的体重,亲爱的老爸绝对要负上大半责任。(突然想到当年要是怂恿老爸开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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