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成双》第24章


“想拐走我的女儿,门都没有。”顾德刚得意洋洋地把双手插入裤袋中。
“你没事吧?”
顾明明冲到齐威凯身边,小手捧住他的脸,急得就要落泪。
齐威凯也没喊病,哀怨地闭上眼睛,任由明明温柔地拥住他的颈子,让他躺在她的大腿上。
顾德刚一看到女儿的小手在“闲杂人等”身上摸来摸去,心头又是一阵大怒。他从裤袋里抽出手,掩住一个呵欠,嘴巴快速咀动了几下。
“姓齐的,刚才只是小警告,你最好离明明远一点。”顾德刚含糊地说道。
“伯父……我和明明是真心想在一起的。”原来电视剧台词才是求爱的经典名言。
齐威凯仰望着她担心的眼眸,他义无反顾地在她的手背上印下一个吻。
“我绝不同意!”顾德刚猛然呕出一口血,整个人虚弱地扶住墙壁。
齐威凯见状陡然弹跳起身,腰部肌肉瞬间再度僵直拉伤。
“明明。”他扶着冷冷地说道,气到双臂环胸。
“你说的是什么话!伯父都吐血了,你还和他生什么气?”唇色惨白的齐威凯狼狈地拖着创伤累累的身躯,扶住双唇红艳的伯父。“伯父有随身携带药吗?”
“他没带药,不过带了一颗槟榔。”顾明明尖声说道。这一套把戏,老爸演过三次了!
齐威凯震惊地看着伯父神奇地挺直身躯,不情不愿地吐掉嘴里的槟榔渣。
“你耍我。”齐威凯用颤抖的指尖控诉着他。
“我是在教导你做人做事的道理。要娶我女儿,怎么可以不先来拜码头?你就这么大刺刺地在电视上公然播送订婚的消息,我的面子该往哪里摆?”
顾德刚长期的军旅训练让他不用麦克风也一样音震全场。
“伯父!我喜欢明明,所以才用了这种先斩后奏的方法,想把她留在我身边,这一点请你见谅。我希望明明在未来的日子里,不只是我的未婚妻,也是我工作上的好搭档。她很有才华,也很有潜力。只要给她一点时间,你绝对会肯定她的成就。”
“你以为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服我?”再不是看在这个小子刚才的举动还有点良心,才懒得听他说话。
“我的话已经录像存证了,你可以拷贝一卷,如果将来我辜负了明明,你就在各大电视台播放。”齐威凯双手揽住明明的肩,诚恳地看着伯父。
“这还并不多。”顾德刚看了摄影机,摆出一个雄壮威武却又慈祥非常的父亲姿态。“明明,爸爸在对面的餐厅等你,拍完电视就过来陪爸爸吃饭噢。”
顾明明面对爸爸的笑脸,即使想叨念他不合宜的骗人举动,也只能不情愿地点头──老爸牺牲形象的搏命演出,还不是为了她吗?
“你记得先点晚餐吃喔。”她交着。
“是!”顾德刚意气风发地退场。
“老伯以前是演员吗?”齐威凯虚脱地任由顾明明扶着,走到与众人有一段距离的长沙发。
“他退休后培养了很多新嗜好,演戏是其中之一。”顾明明拿了抱枕垫在他的后腰处。
“再往下一点。”在顾明明的纤纤玉手推揉他的肩背时,齐威凯舒服地闷哼了一声,感觉像登基当了皇帝。“那你爸爸拿断绝父女关系来威胁你,你干么相信?”
“他是真愤怒还是假愤怒,我会分不出吗?他最担心的事就是我一个人待在外地,没人照顾。”她轻声说道,幸福地泪眼泪。
“那他刚才那一番表现是……”齐威凯皱着眉,担心地看着她眼中若隐若现的泪光。
他们只是一对寻常情侣,不需要上演家庭伦理大悲剧吧!
“爸爸在试探你。”
“那我──”他指着自己鼻子,紧张地追问道。伯父心思非同一般,他无法预测。
“通过考验了──所以你只被摔一回,而我现在还能坐在你旁边。”她的唇边缓缓地绽起了一朵笑花。
“谢天谢地!”齐威凯重重地在她唇上印下一吻,咧开嘴呵呵一笑。“吓死我了,你一脸沉重的样子,害我以为你待会儿就要打包离开了哩。这么说来,这一跤摔得还算有价值。不过你爸爸也太狠心了,也不想想男人与腰部对你将来的幸福是很重要的……”
“闭嘴!”顾明明的手连忙摀住他的唇,慌乱地看着是否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
啥?一台摄影机正对着他们。
顾明明小嘴愕然张开的娇憨神情,尽收在影带之中。
“卡。”导演满意地喊了一声。
“喂!”齐威凯不能置信地看向导演,连声大喊道:“刚才那些情况不会全都录起来了吧!”
“我觉得那一段很有效果,适合放在节目最后几分钟的幕后花絮里。”导演酷酷地说这。
“那一段不能播!唉──痛痛──”齐威凯像只受伤恐龙一样咆哮着。
顾明明见状,忍不住低笑出声。
“你还笑!我的专业形象全毁了啦!天啊!我后来忘了戴墨镜了。”
于是,在齐威凯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声中,稍晚播出的电视特辑创下了服装时尚节目有史以来的最高收视率。
几天后,艾美成为“KAY”的正式设计师。
一个月后,齐威凯和顾明明订了婚。
三个月后,顾德刚透过齐威凯的引荐在广告片里客串演出,稍有名气。
六个月后,齐琳和王谦详踩着众人的眼镜碎片走入礼堂。
甜蜜,何止成双哪……
后记
交稿的心情总是愉快的──写完轻松的故事,心情尤其如此。
对于一个整天都想偷懒的人,能够有几天光明正大的摸鱼时间,实在是件让人开心到不想睡觉的事。(平常一坐到计算机前,瞌睡虫和懒虫就携手在我的头上跳舞。)
这是在狗屋的第三本作品了,似乎该和大家谈谈路可可这个人。
可是,我左思右想之余,突然有点泄气──好像没什么光荣事迹可以让诸位看倌对我好感骤升的。
食量挺大──不足以取法。
经常晚睡──美容的大敌。
不爱运动──小腹婆一名。
打字姿态不正确,以致近来双手包着绑带写稿的状况看起来很惨烈。
谈谈写作心路历程?我的年资不深,不足以献丑。
那我该和你们说些什么?
谈我现在感冒了,像鸭子一样的难听声音可以吓到多少人?
不然,我们来个每书一物好了。(不好也不行,原谅吃了感冒药的我,现在脑筋一片空白。)
现在简介一下本人目前触目所及的计算机桌吧!
计算机桌上有一组小型音响、一部电话、一支手机与一台闹钟……咦,突然发现它们都是银色的。难道我偏好这个颜色,而自己完全不自觉吗?
写字板上摊着一本笔记本,注明了稿子需要修改的地方。我通常会在写稿完毕之后再行修稿,否则经常修稿修着修着,就把原有的灵感也赶跑了。
一旁的小茶几摆了一包感冒药、一盘吃光的梨子还有一杯牛奶。因为感冒而不敢喝咖啡,所以整天都有点精神不济,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当作者是项能把自己的怪癖发挥到极点的工作。因为你拥有的是个人空间,不需要压低音量或者与谁妥协。也正因为如此,你必须双手掌握工作进度,所以如我这般自制力甚差的人着实不适合当全职的作者。试想一个每天都想拎着包包出门玩的人,写作时间当然老是不够……(可怜我的编编,不得已天天对我挥舞长鞭。)
唠叨了半天,最重要的事却忘了提──很开心能有机会参与狗屋的主题书写作,也希望大家喜欢这本风格较为俏皮的作品。我们下回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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