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雁心》第24章


周六下午,嘉伯提议到泰晤士河畔散步,我知道他有些话想跟我吐露。我一则以喜,一则以忧,想着史考特的话,想着嘉伯的父亲及老公爵。
午后三点,艳阳高照,出来散步的人不少。由于阴雨连绵多时的气候,居民对于阳光的喜爱已达趋之若鹜的程度了。
泰晤士河畔是最吵杂,也是最安全的谈话场合,但嘉伯还是挽着我走了一段路后,才到圣詹姆士公园,挑了一处浓密树荫的草坪休憩。
他打开野餐盒,从中拿出一块毯子将之一抖,然后乎铺在草地上,要我坐下去。待我坐下来后,便放了一颗苹果在我裙上,随即平躺下来,以肘忱着头,啃着殷红的苹果,目光一迳地看着我,然后伸出手抚了一下我的短皮。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他毫无预兆地丢过来一句话。
我盯着他,知道他也在回忆。
“那一天是礼拜五下午,天空也是这么万里无云的湛蓝,我刚上完炉正要跨出校园,就瞧见了一个身着白衬衫、李维牛仔裤的大帅哥在对街闲荡,身后还倚着一辆拉风跑车。那几天我常耳闻文学院的学生们在谈论著一个”站卫兵“的人,没想到竟是个颇有条件的男人,心褢还有点儿羡慕你打算接送的女孩。当我第三次看到你又出现在门口时,便急忙想掉头要走,因为那时我已经有点嫉妒那个不知名的女孩了!没想到你却追上来大喊我的名字,教我吓得拔腿就想要跑。当你解释你想跟我学威尔斯语时,我反而失望了!”
“这是你的故事。我的版本较长一点!”他轻笑了一下,又间:“你可知我是等了多少天才等到你,要你教我威尔斯话?”
“三天?”我一共看到他三次,就猜这个数。
“三天?你太小看我了,我站了十天!”他咬光整粒苹果,直到剩下果核。“三周之内站在伦大校园外,等了你十天,才逮到你。我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学威尔斯语是临时瞎编出来的理由。”
“你那时又不认识我,我的名气也没那么大,顶多是英国桂冠诗人的女儿罢了!你又从哪打听来的?你那时骗我说是亲戚介绍时,我还信以为真哩!”
“你和关琳开了一家花店,高文介绍我去那家花店订花。只要是把送花理由、收件人的性质全都挑明的话,你们都会打理得妥妥当当。”
这倒是真的!那时店内的事务都是关琳在打理,我则继续在伦大授捰,只有在晚上时,才会回花店为订花的人写些情笺或分手的情话。
“有一回,你送花到我的办公大楼,我右脚才刚要踏出门,你就双手捧了朿花与我擦身而过。当时我正急着赴约,不过由于约我的人是高文,见色忘友的事他已做多了,所以这回换我如法炮制,当机立断便旋身跟着你追进了电梯。那时电梯里挤满了人,不方便说话,我一直跟着你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才陡然了解是我自己订的花。”我想起来了!“我不常帮忙送花,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帮一个要和女朋友分手的阔气大少送花,那家伙说要迭十二打黄色玫瑰花,最好是全盛开的,那才凋谢得快,还强调说捧花愈重愈好,最好能重到把拿花的人累个半死。”我斜睨他一眼,看到他挑起一眉,便噗哧笑了出来。
“你连要甩掉人家都这么大费周章吗?”
“我得声明一点,那一次的送花事件我可是无辜的。我对那个女人没有任何兴趣,是高文见我可怜才帮我出的主意,招式虽然毒,但挺管用的。你千万别再胡思乱想!”他有点儿紧张了,见我一脸笑意后,才松口气继续道:“其后,我曾亲自造访蓝斯洛花坊,但都没见到你的踪影,便当你是打工计时人员,还特别跟关琳打听你的下落。狡猾的关琳让我误以为你还是半工半读的学生,固定时间上下炉,所以我还特别换上牛仔裤守在校园出口,并且只将目慓锁定在身着大衬衫与牛仔裤的女学生身上,因为你送花当天就是那么打扮。”
我可怜他地附和道:“不料竟是个鼻梁上挂了个大黑框眼镜,头发绾了个髺,身着古板套装的女副教授!”
“这倒是我始料未及的。”他大概也在回想我平庸的打扮,笑开了怀。“等了几天后,我随便就抓了几个路过的学生问了你的大名,他们一个个都猛点头表示知道你是谁。我心褢想你的名气还真是不小,抓五个问,每一个都说”如雷贯耳“!终于最后有一位男同学自告奋勇地告诉我,他才刚修完你所授的地方方言这门选修炉,并且顺势一指就要帮我去找你。当我看见你之后,简直不太敢去认你,深怕随意搭讪的后果,会招来你的谩骂。”
“你还是开口说话了啊!”我不知道自己的装扮竟是那么骇人。当初也是因为怕自己太年轻,说服力不够,才想打扮得稳重一些。
“那是因为我不甘心白等了十天之故啊!就看在那十天日晒雨淋的份上,说什么也得试一试,即使碰了一鼻子灰也在所不辞。想想一个快三十三岁的大男人竟使土招术追女人,说给高文听他可是要笑翻天了。关琳这样的朋友也实在够意思,没跟高文提过半句。”
“也还真多亏你的”不甘心“!”我低头梳理他微鬈又密的黑发,欣赏他完美的鼻梁。
“不客气!”他咯咯地低笑,趁我毫不设防之际,丢出了一个炸弹。“我爱你!”
全身一僵的我愣在一旁,表现得呆透了,又问了一句:“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他也愣住了。
“你爱我啊!”我耐心地提醒他。“我以为你该知道原因。”
“什么原因?”
“我爱你的原因啊!天老爷!我们一定得表演脱口秀吗?”
“哦!”我呆头呆脑地应了一声,随即道:“但我想听你亲口说耶!”
“听我说什么?脱口秀?”
“不是!”我气得大叫。树上的小乌,大概也快被我们的对谈逼疯了,听我一吼,随即抗议似地临空投下了几滴鸟屎,就那么凑巧地在他的头顶上登陆。
我笑得全身抖动,指着他的头发。
他下意识地伸手摸头一探究竟,倒楣地沾得一手,便无话地扬起头,伸出一指对枝头上的小鸟故做警告状,却也不得不跟我笑做一堆。
“我爱你!因为你傻得令人爱,”他终于想到一个像样的理由了。“还有爱你的憨直、不作态,明明心褢妒火中烧、却一副无所谓的大方样。尽管我已被你气得直跳脚,还是无法让我少爱你一分;我更爱你微微上吊的圆睁杏眼及弯弯柳眉,尤其是配在你小巧可爱的脸蛋上,更教人我见犹怜。你是我的天才傻女,一个不小心从天堂落人凡尘的天才傻女,既骄傲,却又自卑;既成熟,却又不懂事:既善解人意,却又不世故:既甜,却又酸滋滋。爱上一个任性、机伶却又迷糊的天使是会要人命的,但我活过来了!而且打箅把你绑在身上,再也不让你从我身边逃开。”
“天堂之于我将不能算是个天堂,如果我在那儿见不到我的丈夫!”我声泪俱下的引用杰克逊的诵,把荌子改成了丈夫,并主动地献上了一吻,然后掏出手帕清理他头上的“鸟黄金”。
“这句话比”我爱你“悦耳十来倍。”他哑声地在我耳边低喃,然后命令我道:“闭上眼睛!”
我顺了他的意思闭上眼,听到衣物摩擦的声音,才不到几秒,他又要我张开眼了。
目光一启,所见之物是他平摊的左手,其上有个卡迪儿的珠宝盒,篮锦缎上静躺着两枚戒指,是我这一生永远不会遗忘的定情物。
我红了眼,半喜半泣地喊着:“你还保存着它们!”
他但笑不语地拿起了镶着可爱白钻的女戒,套人我右手的无名指。这样子,我的无名指上就有两枚戒指了。
“你愿意嫁我,做我一生一世的新娘吗?”他挪揄地拿起另一枚男戒递给我。
我一迳地点头说我愿意,并依样画葫芦地将戒指戴进他左手的无名指。我记得公证结婚当日,曾因忘记准备戒指而向他致歉良久,当日他说什么来着?好像是“不需要”这类的话。
我有千百个问题想提出来,顷刻间,却只想得出一个。
“嘉伯,三年前你是单单因为出车祸,要把我推开,才宣布和另一个女孩订婚的吗?”
他收起了笑意,严肃地看着我。“在满足你的好奇心以前,先让我跟你讲个故事,听完故事以后,你也许会更明了我之所以那么做的原因。”
“我爱你!”我深怕他不了解。
他挑了挑眉,然后将我轻搂进他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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