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杀危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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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杀危情
我叫雯;英文名叫CINDY。 
我在天河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部副经理,我住在丽江花园,开的车是PALIO,喜欢穿的衣服牌子是逸飞。 
我喜欢工作,我是公司中最年轻的经理,在策划部我的意见举足轻重;我喜欢晚上在办公室加班时冲很浓的玫瑰花茶;喜欢下班后在广州绕一圈开车去环市路CAFE SHOP喝一杯卡布诺基;喜欢晚上穿上PARTY镶上了珠片的高跟无带凉鞋去雅皮吧找几个鬼佬喝上两杯,但当然我不会玩ONE NIGHT STAND;喜欢一周一次用半天时间逛一逛天河城,扫一下名牌手袋,试几双JOICE的新货再去三楼做个香薰SPA;喜欢周末里约上几个朋友,穿上NIKE舒适的运动装备打上一场网球;喜欢下雨时冲一杯黑咖啡,往音响里放上一只略带忧郁的BLUES。。。。。 
我是一个典型的都市人。一个白领。 
我的房子是我自己供的,不大,七十多平方,却按照我的意思布置得舒适自在。 
以典雅的米黄色为主色的设计,木地板,米色墙,开放式的厨房(当然除了偶然煮点咖啡几乎是用不上的),磨纱玻璃圆桌,浅橙黄色的布艺沙发,称上米色带淡淡抽象图案的窗帘,在“品致生活”买的设计大方现代的落地灯,立体声音响。。。。有什么事情不顺,只要回家,就能感到写意舒适。 
我还没有男朋友;房子对于我一个人来说也太大了,所以上一年冬天,我的一个旧同学搬了进来。 
她叫林雅。 
小雅是我中学时的同学,她比我小一岁,我们长得有那么几分相像,都是大眼睛薄嘴唇瘦身材,别人都说我们像姐妹,但小雅比我还要矮一点,看起来娇小纤巧,甚惹人怜爱,我也格外护着她,中学时候我们交情甚深,后来毕业考上大学,我念的是设计,她念的却是浪漫的文学,对于终日追求像席绢琼瑶小说中那种浪漫爱情的她来说,倒真是念对了。 
再后来我们都毕了业,天生工作狂的我埋头奋斗,慢慢从最初的小OL往上爬,终有了今天的一点成绩,而天性浪漫的小雅,却一直在男人堆中打转,漂亮的外表加上活泼又带点纯情的少女味道,她身边一直不乏裙下之臣,虽然小雅总是对我说她的朝三暮四全因对真爱的向往和追求,但我总觉得她对爱的态度,其实并不太认真,有时候看见她带点残忍地玩弄着那一个个真心的追求者,我也会抽空训她几句,她总是不以为意的,向着我撒娇。 
小雅写得一手好文章,本来她毕业后应聘到一家杂志社工作,可没过多久她就腻了那种朝八晚五的刻板生活,辞了职,自己在家里当自由写稿人,再后来,她就搬到我家来了。 
小雅别的倒没什么特长,但她天生爱干净,搬到我家来住,每天除了写点稿,就会给我打扫一下房子,收拾一下,她的稿子几乎是每投每中,生活费不成问题,我也不收她房租,她爱的时候,就跑去买些精致的装饰品,帮家里打扮打扮,让我回来时,给我一个惊喜。
这天我没开车,偏巧傍晚下起来大雨。 
坐在公司里开会,我有点心不在彦了,透过玻璃幕墙我看着洒在窗外的雨,看来还没有停的意思,夜色渐浓了。 
今天开会主要是总结工作和介绍一个新来的同事,一个刚毕业的名牌大学设计系高材生,很俊朗的外表,随意却搭配得体的衣着显出他修长的身形,既不太张扬又有个性,自我介绍的时候,他向我这边望了一眼,棱角分明的嘴带出了一个微笑,我看着他,一下子竟有点发呆,可是,人家比自己还小两岁呢!想到这里,我为自己太过于注意他的外表为自嘲地笑了,又把眼光投向窗外。 
雨怎么还没停呢? 
每到下雨天我就坐不住,想早点回家,尤其今天开没有开车来。 
会议终于开完了。 
等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又把一些手尾搞好,把明天开会要准备的检查了一下,才拎起手袋乘电梯下来,方发现夜幕早降,万家灯火了。 
外面雨仍是颇大,相信这一刻还没归家的,都急于往舒适的家里赶了吧!因为我站在公司大楼外站了将近一刻,竟也没有能截到一部空的出租车。 
我心里越发焦躁了,不禁跺起脚来。 
这时我听到身后一声轻笑。 
“你怎么像个小孩子似的?一心急就跺脚啊?”是一把低沉却悦耳的男中音。 
我转头去看,原来是那位刚才新来的高材生。 
他叫方智生。 
我有点红面,心头却感到有一点点为偶遇而生的欢喜,我说:“你怎么也这么晚?” 
“和你一样,准备好明天的工作才走啊!” 
“你怎么知道我刚才干什么了?!” 
他一笑,眼神甚是吸引:“全公司都知道策划部副总CINDY是工作狂啦!刚才一班女同事告诉我的。” 
我恍然,那么出色的一个男子,自然有众多倾心的神女围在左右。 
也许我已经是一个老姑婆啦! 
我笑笑,转身去等车。 
“你住丽江花园?” 
我讶异他知晓我甚多,点点头。 
“那么,我送你吧,我有车。”他说。 
他竟然开一架银色的POLO 1。6。 
“家里买的,给我上班用。”他轻描淡写地说着。 
坐在副驾驶座我侧头看看他,他穿的衣服都是韩国牌子,这个牌子,要到香港才有专卖店。 
车里有股男士古龙水的香味。 
窗外雨还是很大,他的侧面在雨幕中起棱带角,也许他更适合去当一个明星,或者模特儿。他对人也很好,殷勤有礼。 
我发现自己想的太多了。
方智生也是一个人住,住的地方竟也离我家不远。 
到家的时候,还在下着雨,我想小雅一定也叫好了外卖啦,我对方智生讲:“如果你也是一个人,就上来一起吃点东西吧。” 
方智生爽朗地笑起来:“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你总算回来了!我好担心好担心你哦!” 
一按门铃,小雅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小猫一样往我身上蹭。 
我看见叶伟在里面忙碌地做着饭。 
叶伟有我给他取外号叫“痴心情长剑”,对小雅一直痴心一片,不舍不弃,到现在为止,是小雅最长久,也是正式承认过的一个男朋友。他长得斯文清秀,为人温文,对小雅细心体贴得让我有点嫉妒,还是个会做菜能打理家务的住家男人,就是对小雅太宠了,有点懦弱,按小雅的话说“不是个男子汉”。 
真正的小猫,小雅的宝贝“花儿”这时候才慢腾腾地度着步子过来,“妙”地叫了一声。 
小雅才看到方智生,呆了一呆。 
我连忙介绍:“这是我同室的‘妹妹’小雅,这是花儿,这是方智生,我的新同事。” 
方智生对于我把他的介绍排在花儿的后面有点啼笑皆非,小雅却上下打量着他,说了句:“你是来当我姐公司模特的吗?”
从那天起,方智生叫我不用开车,他每天送我回家,但条件是要来我家吃晚饭。 
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以后发生那么多恐怖的事件后我再回想,真想时光可以再回头啊! 
那时候,我们四个人亲人如一家人一般,每天晚上一起吃饭,一起谈笑,一起出去玩,疯起来四个人玩一个通宵,在我家里又唱又跳,有时候一起出去蒲吧,一起去玩游戏机,一起去江边散步,追逐打闹,大喊大叫。 
那时候我真的感到生活那样的美妙!
我和智生也在那时开始交往。 
智生家里有钱,又是名牌大学的精英,我每天都能感受到无限次的艳羡和嫉妒的眼光向我激射。 
智生很有点富家公子的脾气,任意而自我,也甚偖侈,对我有时也像是若即若离的,但我并不计较这些,我喜欢他,只有他才能驾驭本身也骄傲的我。 
我沉醉于每天晚上的四人乐中。 
小雅和叶伟倒像有点问题,小雅好像又喜欢上了谁,不断的对叶伟找茬,这是她惯用的手法了,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相信叶伟也是,只是他一惯的包容信赖,对着这样一个漂亮任性的女朋友,我想他也挺难的。 
我们还是每天疯在一起,直到三个月后。
问题出在小雅的手机上。 
这天,叶伟来得很晚,我们三个也不等他,自己叫了东西吃着,说着,闹着,奇怪的是我总觉得最近智生和小雅话不多,以前他们很多话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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