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的爱情位子》第4章


,连浇花锄草都不必,就自然而然长大。
浩宇握著拳头,爆出青筋,二头肌在手臂上隆起,嗯,我记得他当兵前还没那么壮。
我想如果他现在要揍我,我是不是要赶快跑?大概跑出兵营就没事了吧?我回头看看兵营门口,还挺远的,真是的,会客室干嘛设在这么里面。
“不干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小心地说著,虽然真的不关我的事,但是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点心虚。
我讨救兵似地看了清清一眼,她低著头使劲地哭,以至于没看见浩宇对著我狰狞的面目。
她哭得那样伤心,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是她被男友抛弃。
说真的,她哭得实在有些夸张,惹来其他探亲的亲友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眼光。
浩宇的拳头提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来,我的心也跟著上上下下。
清清是摸准了他的个性,故意在会客时摊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来真是一团混乱。
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是为了让对方心里好过些,表示自己也在这段感情中认真过?抑或者是这真是痛苦的决定?
女人的眼泪很是厉害。
浩宇反倒是该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泪人儿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说什么地说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边假装没事人一样闲晃。
到处都是亲人相聚的感人画面,我向长官巡视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没人跟我行礼。
终于挨到了他们谈完。浩宇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没再说什么。
“你一定要这样吗?”回程的路上,心里一股闷气,声音便有些严厉,接著又想她爱上的是我啊,口气便又和缓了下来:“我意思是说:反正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过两个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时候再说。”
“不行,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才能够再去爱另一个人。”
虽然这样的爱情似乎几近于精神洁癖,不过也颇令人欣赏。
“我……”虽然被人暗恋的感觉不错,但抢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总该说些什么话吧!
可是我应该说些什么呢?
“什么?”她偏过头来。眼睛里还有些血丝,鼻子也还红红的,原来女人痛哭完的样子是丑的。
我的脑袋像中了病毒的电脑,一堆乱码,却跑不出该有的正确程式。
自己有没有喜欢过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第一次遇见清清,是在学校旁边的撞球间。
由于我的球打得很烂,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时间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时间还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边,她的手不经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实她最美丽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稣的,柔弱无骨似的,像洋葱般的光滑,细细的五跟手指头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手可以美到这样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挂在椅背上,假装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两个椅背,两条垂挂的手,靠得很近的两只手。
撞球碰撞进袋的声音显得很乏味,空气滞塞的地下室中,烟味和人气相混变成了一缕缕的烟,凝聚又飘散,一切都变得有气无力。
她的身体几乎是完全放松地陷在椅子里。
大概是坐久了很无聊,她双手一撑从椅子上起来,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电流吗?
原来男女之间会有触电的感觉是真的。'
一丝酥麻的感觉从右手掌的小指侧边,沿著手臂的边缘滑上肩头。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严格说起来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后一切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我的手有没有刚好在她的手旁边,不管她的手有没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应该跟我没什么相干。
那时的我下了那样一个结论。
现在我应该怎么对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会爱上我,其实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爱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剧的台词。
“别难过了,他会原谅你的,最后他会祝福我们。”
也蠢!我连自己会不会爱上她,都不清楚。
也许等浩宇当完兵,他们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择,我应该让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我…我是同性恋。”
她用诧异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说的是外星人的话。
“啊!是这样啊!同性恋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让我一头雾水。
蠢!只有这个字能形容自己。我怎么能够天才的想出这样的话?虽然我确实长得很女人,是这样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脱我好好照顾她。可是我并不是同性恋啊!
接著我们两个一阵静默。
喔,不只是一阵静默,是一直静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后,我一个人独自开著车。
已经是深夜,环河快速道路上车子不多,我踩紧油门,沿路奔驰。
家里一片愁云惨雾,望著回家的路,有点心却。
兜了一大圈,车子开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个人静静也好。
忽然发现我活到今天,好像还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我明天死了,会不会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个有著两个小虎牙的女生。
那个青涩的年代。
十一点多的末班公车。
手指还沾著画壁报留下的颜料。
我坐在公车座位上闭目养神,公车颠簸地厉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写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写著谁爱谁,谁喜欢谁,其中有些还夹了一些脏话,还有不少的人留下电话。
我学著那些歪斜的字,写上“江美晴喜欢刘宗毓。”
从车窗上的倒影,我看见自己在傻笑。
想想觉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欢刘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涂掉。
一时兴起,我抄下了所有的电话号码。
然后高高兴兴地下了车。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一个一个地打。
大部分的电话都是假的。
有电信局、殡仪馆、甚至还有学校的电话,而绝大多数都是空号。
“喂,你找那位?”一个女人低沉的声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号,是住家的电话,我一紧张,喀一声挂下电话。
觉得很好玩。又再拨了一次。
这一次我对著话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对方著著实实听完了整首歌。
这次却是一个年轻稚嫩的声音喊著:“刘宗毓”。
我认的出她的声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挂上电话,心扑通扑通地跳。
突然厌恶起和江美晴同班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会认识她。如果不认识她,那么即使她听到了我怪异的歌唱也无所谓。
偏偏我认识她,她是我同学。
第二天醒来,想过各种逃课的方法。
可是我毕竟什么也没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烦。
难熬的一天。
教室里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变成一条冰冻的鱼。
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我以为她会没有把它当笑话一样地说给同学听,一群女生会交头接耳,然后吱吱地笑。
但是她没有,连小声和同学说话,任何一点可能引起我误会的低声说话都没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没有跟她说谢谢,而且我也还没跟她说我其实真的喜欢她。 我心里一直挂记著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终于在她家门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后,按了她家的门铃,想跟她说谢谢。
“我路过这里。”
“喔,路过啊!”她浅浅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没什么事。”
随著她的目光,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捏著裤管搓揉,于是我把两手插在口袋里。
“我爸妈在家,不能请你进来坐。”
“没关系。”
“你找我真的没事吗?”
“我想跟你说谢谢。”
“什么事啊!”
“就是那件事,电话的那件事,你没告诉别人,不然我会很窘,嗯,总之,就是谢谢你。”
“你很可爱,那又没什么!”
我很可爱吗?我看著自己的脚。
“嗯,就这样,谢谢,再见。”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僵硬地挥一挥手。
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挥手,我?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