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怀好意》第14章


金宝爱嘿嘿一笑,“我们是不够圆滑,不过没办法,对付那种自以为是的人,不迎头痛击是不会清醒的。”
“做的好,痛快!”
“不是每个女生都想麻雀变凤凰,可是有财有势的富家公子好像永远搞不懂,非要证明大家都是拜金女不可。”
“那到底是一种自信,还是自卑?”
“我觉得是目空一切。”
“敢目空一切也只有在学生时代,只要别招惹你,就随他去吧!”
“我才不想理那种人。”金宝爱皱了皱小鼻子,非常逗人。
姜胜在闪电偷亲她一下,笑得眉眼皆柔。
吃完主菜,送来餐后甜点和饮料,巧克力岩浆蛋糕超好吃,切开后温热的巧克力浆缓缓流出,滋味浓郁,很少有人能抗拒它的魅力。如果旁边再加一球冰淇淋冷热交替着吃,更过瘾了。
金宝爱吃得甜蜜蜜,“夏姐姐,你和我哥聊一聊吗?需要我们回避吗?”
啜饮一口咖啡,夏萝失笑地说:“不用回避,没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说真的,到目为止,我都搞不清楚事情的发展为何是这样。”
金克禹语气冷静,“没关系,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想说就不要说。”
夏萝摇了摇头。“我不希望你从别人口中听到曲解过的真相,因为我很了解我表姐华又甄不会放过任何攻击我的机会。”
金克禹点点头,“华又甄跟你是姨表姐妹?”
夏萝笑不出来,“她跟我没有血缘上的关系,她妈妈是我妈的大姐,大姨丈家是三代医生世家,而且从上代便加入政界,大姨丈选过市议员、立法委员,目前就任卫生署高官,在政界、医药界的地位非常高。”
“我妈跟大姨比起来,不免自叹命苦,委屈下嫁刚崛起的暴发户,竟然还被骗婚,有一个私生女却没有婚前告知……我妈的娘家,包括大姨一家人,自然都对我的存在没有好感,我也不会自讨没趣去亲近她们,本来可以相安无事的,却在大学爆发冲突。”她叹息。
“因为方才那位表姐?”金克禹轻轻地问。
“很容易看出来是不是?”夏萝平静的嗓音无一丝起伏,教人瞧不出她内心在轻颤。“我和华又甄一起考进H大学,开学后才发现我们同校不同系,她声明要加入学生会,好,我便避开学生会。那时,乌永仁就读医学系五年级,兼任学生会长,他不是富家子弟,父母亲倾尽所有供他念医学系。”
“大一下学期,乌永仁开始热烈追求我。我从以前就不想结交富家子弟,喜欢有真本事的男生,乌永仁刚好是我喜欢的类型,很快陷入热恋。他很有自己的想法,几次提到要去美国进修美容整型这一部分,对未来充满信心。我欣赏有想法、有抱负的男生,觉得自己幸运的遇见了真命天子,直到有一天……”
“华又甄突然冲进我家来又哭又闹,说我故意抢走她的男朋友,说我是狐狸精,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我完全一头雾水,直到她叫骂说她已经带乌永仁回家见父母,不容许我搞破坏,我这才恍然大悟,又惊又痛。”
“华又甄从皮包里拿出美工刀要自杀,被我爸一把抢下,我妈向她保证一定偠盯着我不再去勾引乌永仁,华又甄才不闹自杀了,被接到通知的大姨接回家去。而我,被我妈骂得好惨,问我为什么要故意去勾引乌永仁,破坏华又甄的幸福?是不是在向她报复?万一华又甄真的自杀了,我这个杀人凶手还有脸活在这世上吗?”
“我不明白,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好好的恋情会变成这样?为何我会变成夺人所爱的第三者?我怕极了,再也不敢谈恋爱了。”
夏萝清丽的容颜染上一抹忧伤,无助的、惘然的、脆弱的。
脆弱得让金克禹想一把拥住,像抱住一个迷路的孩子一样。
他仅仅握住她放在桌上的手,那对像能看穿人心的眸子温柔地睇着她,“你没做错什么,小萝,你只是被劈腿了!被一个投机分子劈腿了!”
“投机分子?”
“华又甄后来和乌永仁一起出国了是不是?”
“没错。”
“他们出国之前,在学校里遇见乌永仁,他有没有向你解释什么?”
“没有,他脸色大变的逃走了。”
“这就对了。”金克禹扶一下眼镜,冷静的说:“乌永仁应该是先追求华又甄,虽然顺利钓到大鱼,但交往半年便发现华又甄的个性不好又泼辣。知道你们是表姐妹,他转而劈腿追求你,一样是富家千金,但性情恬静好相处,是男人都会选择你。可是华又甄并不想分手,很快发现他劈腿,便认定你故意跟她抢男朋友,也有可能是他们争吵时,乌永仁推说是你主动亲近他的……”
“我没有,我事先根本不知道。”
“所以我说,你只是被一个投机分子给劈腿了,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也不需要再介怀,下次碰面,堂堂正正的骂回去就是了。”
“骂回去?”夏萝惊讶的问。
“对,骂回去!不用客气。”金克禹真心疼她,外表看似成熟冷静,其实像个无助的小女孩,或许是从小不受宠的关系,没办法像金宝爱一样冲进学生会替同学讨回公道,不,她连替自己讨回公道都不会。
“算啦!都过去了。”息事宁人,免得家里又开战。
姜胜在朝金克禹眨眨眼。“这位夏小姐好像不会骂人喔!你要教教她。”
金克禹瞪他一眼,“我就很会骂人吗?只要练习将心里的不满说出来,小心不要得忧郁症就好了。”
夏萝反而笑了,“不用替我担心,我已经不是大一女学生。”
金克禹温柔道:“我不希望你受委屈。”
夏萝也敝开胸怀,“有你陪在我身边,不委屈。”
两人四目交接,含情脉脉。
金宝爱向姜胜在咬耳朵,“我们好像两颗超大的电灯泡。”
姜胜在笑了笑,牵起金宝爱的手,先行结帐离开餐厅。
街灯下,人来人往,一片繁荣景象。
从小到大,他总是理所当然的握住她的小手,我行我素的,奇怪地她也由他牵着手,一如此刻,在沁凉的夜里慢慢散步。
不是没有其它人追求,但总觉得没有对方来得好。
不是没有争吵过,斗嘴更是常态,但吵完后抱一抱,更觉得两颗心分不开。
冬天的夜晚,街上的人群却一点也不少,餐厅、电影院、商店、百货公司,依然热闹缤纷,许多人携家带眷去吃羊肉炉、麻辣锅,还出现排队的人潮。
“景气真的不好吗?”金宝爱不禁有些迷悯。
“各行各业都有人叫苦连天,大公司裁员,下游厂商倒闭的很多,大家收入变少了,餐饮业应该会首当其冲吧!”姜胜在持平道。
“饭总是要吃的,你看,出名的火锅店还是有人在排队呢!”
“当然要吃饭,但很多人会改点单价较低的平民美食。”姜胜在朝她眨眼,好宠溺地。“不管景气好坏,贫富差距拉大,我都有自信不会让宝儿吃苦,你不要杞人忧天好不好?”
金宝爱眯眼笑了,“我知道,我拥有的已太多,非常富足,所以我一点也不担心,胜在会养我啊!”
“对,我会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当小猪宰吗?”
“那多费事,我都嘛剥光衣服直接生吃。”
“色胚!”
“我不色的话,你才要抱着棉被哭呢!”
穿着马靴的小脚直接踩在他皮鞋上,他龇牙咧嘴,停止再色下去。
招来出租车,打算到天母探望姜胜在的奶奶,度完周末再回去。
姜胜在的父母在国外跑来跑去,奶奶习惯跟姑姑住在天母别墅,这位姑姑结过三次婚,也离了三次婚。如同姜胜在说的,他家的女人都是艺术家性格,非常霸道、难搞、坏脾气,是男人都会被吓跑。
聪明的姜胜在,打死也不要那种女朋友,从小便认定了金宝爱,相处一辈子也不用担心哪一天被逼疯或心脏麻痹。
不过,一个月起码也要回老家“朝圣”两次,睡上一夜以安太后的心。
金宝爱深受老人家欢心,所以不感有压力,反而常收到礼物。
“真不明白,夏姐姐看似聪明伶俐,人又时髦漂亮,怎么还会莫名其妙被劈腿?像‘天龙八部’的段誉,聪明脸孔笨肚肠。”
“不管是男人女人,若是存心要劈腿,一年半载如何看得出来?不是有那种老公去世之后,办丧事时才出现年轻女人带小孩子来认祖归宗。”姜胜在沉着的声音蕴着淡淡笑意。“虽然我不欣赏姑姑的行事作风,但至少她不会让自己?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