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总裁》第16章


兰风似乎不太满意这样的答案,狐疑的挑挑眉。“就这样?不用开些镇定剂给她吃吗?她看起来很糟!”
“她现在不能吃药。”
“为什么?”
高云一愕,突然想到自己刚刚才答应人家要保密,遂摸摸鼻子道:“因为她的胃不太舒服,还是尽可能别吃药,吃药伤胃嘛,你知道的。”
沈莫语感激的看着高云,高云对她温柔一笑,兰风呢,则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她真的没事?”他再问了一次。
“保证没有。”高云双手举起来,一副投降状。“回去帮她多补充一点营养,睡好吃好,就啥事也没有了。”
“如果她有事——”
“就来找我,我负责!”
兰风这才放心的笑开,伸手去抓沈莫语的手。“走吧,我送你回家睡觉去,想办法把你养得像猪一样肥。”
一句正经话,被这男人说得暧暧昧昧地,沈莫语被高云投过来的奇特目光给搞得红了脸,更多的是心虚。
这样宠溺的话语,不管是任何人听了都会觉得这男人爱这女人,那眼神那语调还有那紧张关心的模样,如果要说这男人对这女人不是爱情,那就真的是见鬼了!
高云的眼色摆明着问:你肚子里小孩的爸爸真不是兰风吗?
高云眼里的一百个问号,沈莫语全假装没看见,却悄悄地把自己的手从兰风掌心里抽出来。
兰风看她一眼,突然想到他先前才对她说过的话,便没再拉回她的手。
眸,却缠着她的眼、她的脸,灼热得连一旁的高云都可以明显感受到他眼中那股快要烧起来的火。
真的,不是兰风吗?
当这两人离开他的视线之后,他都还忍不住继续这样想。
那一夜,兰风把她送到家,坚持睡客房,陪她到天亮才一声不响的离开。
他以为她睡得熟,她却根本一夜难眠,想的全是接下来的去路,该如何坚强独立,一如儿时被父母亲抛弃在孤儿院长大的日子,还有,兰风被亲生父亲接走而留下她一人的那段思念着、怨恨着他的日子。
以她这么多年为莫兰工作所存下来的钱,足以让她跟孩子两个人过着很长很长一段衣食无虞的日子,她要担心的不是未来的经济,而是如何瞒天过海,顺利的让这孩子跟兰风完全沾不上边。
如果他知道她怀了他的孩子,他铁定会娶她。
她不要他为孩子而娶她,更不要他因为一个意外而破坏了他本来预定好的人生,她不要自己跟孩子成为他的负担。
沈莫语的计划是这样的——
在她肚子大得看得出来前,必须先找一个男人结婚,举行正式的婚礼,然后,离开台湾到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定居,这样肚子大起来,兰风也不会马上发现,等到他发现时,也很难把她肚子里的孩子跟他联想在一起,最好,他是等她把孩子生出来之后才跟她见到面,一切就更简单了。
现在首要的是要找一个男人愿意娶她,而且这个男人的工作是可以在空中飞来飞去,这样她搬到国外住兰风才不会怀疑。
所以,她找上了大学曾经暗恋过她的学长张桦。
据她所知,张桦现在是美国派驻到台湾的电子公司执行长,打小在美国出生,拥有美国公民身分,虽然高中大学都在台湾就读,可国中之前都在美国纽约长大,三十岁,未婚,在她打听之下,知道他现在没女朋友,是个很适合结婚的对象。
她把学长约出来,地点就在ML不远处的高级咖啡厅里,这里人少又安静,放着柔美的轻音乐,很适合谈话。
张桦高大爽朗,笑起来还会露出一个挺可爱的笑窝,壮壮地,看起来就是个阳光男孩,不,应该说是阳光男人了,当他朝她走过来时,沈莫语给了他一个略微羞涩的笑容。
天知道,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种难为情的状况下找上张桦,当年,全校师生都知道这位会唱歌弹吉他的T大情歌王子喜欢她,可不管到哪里,她的身边总跟着一个比他更抢眼亮眼的男人兰风,他还是不死心。
直到有一天,也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出国留学,只是打了通电话跟她告知,就这样很潇洒的告别她的生活。
偶尔,她还挺怀念那段他弹着吉他对她大唱情歌的大一时光,虽然每次怀念的片段里最后总会冒出一个邪魅的影子,不是在教室门口就是在窗边对着她笑,但,他应该是她除了兰风以外,记忆中曾经拿出来想过的男人。
“嗨,你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美和害羞。”张桦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下来,目光瞬也不瞬的落在她略微苍白羞涩的小脸上。
“学长还是那么会说话。”沈莫语微微笑,招来服务生点好餐,这才重新将目光落在张桦脸上。
“说吧,你今天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张桦开门见山问,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水。“是大事吧?和兰风那臭小子有关?”
沈莫语一愕,完全没料到对方可以猜测得这么神准,朱唇微启差点就合不扰。
张桦看了大笑,笑声朗朗,让咖啡厅其他客人都忍不住朝这边投来探寻的目光,这让沈莫语的脸有点红,因为他的笑让她自觉像是个呆子。
第8章(2)
“很意外吗?”
“我们已经八、九年没见过面了,你的话……很难让人不意外。”
“所以说,我都猜对了?”
沈莫语不太情愿的点点头。
“想知道为什么我一猜就中吗?”张桦笑笑的又喝了一口水,才道:“因为沈莫语三个字永远都和兰风这个名字扯在一块,他说他会守护你一辈子,不管你到哪里,都有他兰风罩你,我想,你会找上我的事,一定是连兰风都没法子罩你的大事,而这世上唯一兰风没法罩你的,就只有跟他有关的事了……说吧,要我帮你什么忙?”
沈莫语看着他,竟有点开不了口。
听他这段话,方才明白张桦这个男人对她和兰风之间的关系看得太透彻,不是他天生敏感聪慧过人,就是他用了心,依她看,是后者。这样一个对她曾经深深用了心的男人,她将说出口的要求,过于残忍。
“嘿,沈莫语,有话直说好吗?我是个大男人了,天榻下来都承受得了。”张桦看出她的犹豫,把手伸过桌面握住她的一只手。“都已经鼓起勇气找我出来了,怎么可以不再多拿出一点勇气,把想说的话给说出来呢?要帮不帮我自己决定,你不必对我负责任的。”
沈莫语点点头再点点头。“我……必须找个人结婚,你可以娶我吗?是真结婚,可是不是真的那种结婚,我的意思是说,我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可以假装是我的丈夫,但不必真的做丈夫该做的那些事,虽然我知道这样的要求很可笑,很像在拍电影,可是……”
“好。”
嗄?沈莫语愣愣的看着他。
“我说好,我娶你。”张桦笑笑的望住她。这是他曾经连梦里都在奢望的事,完全不需要考虑。
有没有人这样爽快的啊?她说的是结婚,可不是问他要不要跟她去看电影耶。
“可是,你得答应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张桦见她傻傻地看着他,微笑的又补上一句。
他喜欢沈莫语,可以跟她结婚,就算是假的,他也很乐意。
最重要的,是可以把大学时代就嚣张得要死的兰某人给气死,暗得内伤……光这一点,这个婚就结得很够本了。
“你不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找人结婚吗?”
“你想告诉我吗?”
沈莫语看着他,摇摇头。“如果可以不说的话。”
张桦笑笑,大掌又粗鲁的去揉乱她的发。“不想说就别说了,你找上我是对的,我爸妈都不在台湾,婚礼可以小而美,甚至不必惊动老人家,这样以后可以省一点麻烦,对吧?”
沈莫语点点头,对于张桦可以如此爽快的答应娶她,让她心上一颗大石稍稍放下了些。
接下来,只要过了兰风那一关,就大事底定了。
台湾兰家大宅,现在只有兰风这个主子,兰老爷和兰夫人都在美国,连兰风这主子也都是偶尔才会在家,因此只请了一个管家光叔上上下下照看着大房子,司机则是兰风的随身保镖兼助理麦克,每当兰风人在台湾时,这大宅才多了些许人气,因为光跟着兰风飞东飞西的保镖就有七、八个。
沈莫语很少踏进兰家大宅,因为这么大的房子之于她,只有更显得孤单,它甚至还代表着一股她曾经厌恶过的势力,是它把她的兰风带走了,一去六年。因此,当初兰风要设立台北莫兰时,她才坚持不要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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