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心先生》第7章


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第二个。
颤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电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从屋里透出来的亮光中看见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伤。好吧,他承认,一个都市娇娇女就算有了电筒,怕也很难走出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电筒那刻,他改变主意。
她抬头望他,这一眼,让他发现她的眼底闪着泪光,而她的嘴角在发抖。如果不是她太会演戏,那么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没说话,转身进屋,没关上门。
他的意思是……邀请?
呼!向秧秧大大松口气,跟着进屋、关上门,把她惧怕的黑暗关在门外面。他上二楼、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从头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这样跟进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长痔疮。
“浴室在那里。”
简单交代,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堆东西,她接手、他下楼。
“谢谢。”
向秧秧低头,看着毛巾、牙刷、大号的衣服和……内裤,脸发红。这个男人虽然性格孤僻难缠,但其实,是个细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钟,连头发都洗干净了,她是个俐落的女人,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不是赚钱的事情上面。
下楼,他坐在沙发上等她,沙发一侧放着被子和枕头,而沙发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医药箱,他在她洗澡的时间里,已经将她需要的物品准备就绪。
他有点讶异,通常女人洗澡的时间可以让男人在操场跑上二十圈,而涂瓶瓶罐罐搞保养那套,又可以让男人看完电视新闻,虽然这里没有瓶瓶罐罐让她涂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让人惊艳。
“谢谢你的收留,我保证,明天就走。”
她没说天亮就走,是因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间再说服他几个小时,若他还是不同意,别担心,在未来的三个礼拜,她会天天来,将用国父推翻满清的坚定,拿到他的签名。
白聿鑫不应话,打开医药箱,拿出优碘和棉花棒给她。
她笑笑,说:“没事,只是小伤,几天就会自己好了,不必麻烦。”
小伤?他拧眉望住她的膝盖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刚刚他以为会听见从浴室里面传出哀叫声,但并没有,现在连上药也省,她是个对痛觉鲁钝的女人?
他把药瓶往前推,话简单扼要。“擦药。”
“呃,好吧,你坚持的话。”
向秧秧拿过药水,铺两张面纸在桌面,把手臂放在面纸上,像浇花那样,把优碘浇在伤口上,没皱眉、没倒抽气,只上忙着把他坚持的事完成。
他瞪她。她的行为摆明了就是敷衍!拿过优碘和棉花棒,他接手擦药动作。
他靠她很近,他身上的沐浴乳和她身上的一样香,他穿着背心,让人对他满是肌肉的手臂和刚硬的胸膛目不转睛,她不是素食主义者,而且她的早餐、中餐,只有一个小小的蛋饼。
她那么饥饿、她的胃发出抗议,美食当前,她不应该抗拒,并且她的费洛蒙也催促她把他吃干抹净。
向秧秧的心跳加速、缓慢呼吸转变为喘气,看住他的眼睛写满春天的讯息,很可惜,白聿鑫对于她腿上的坑坑疤疤,比对她的美艳的脸颊更感兴趣。
把他扑到,享受生命里的最大乐趣?
她想、她想,她好想哦,但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比起把他吞进肚子里,她更想要抢他的茶叶,更想升上经理。
对他说一些言不及义的话语,语调成份多是诱拐意义?
好啊,可是他对她的美貌好像不怎么上心。
不然,用脚在他身上磨几下,促进他的费洛蒙跟着分泌?
啊,如果他天生有费洛蒙缺乏症咧,她会不会被一脚踢出大门?这个晚上,她得跟森林里面的魑魅魍魉一起开Party?
满脑子胡思乱想时,他松掉她的脚,把桌上东西收拾干净,两手将锅碗拿到餐厅。
她下意识起身跟他走,再次,跟在他的屁股后头。
拿出新碗,他把自己的晚餐分给她一半。当碗推到面前时,向秧秧很为难地看着那一团糊糊的、像面又像大便的诡异东西。
抬起眉头,她发现白聿鑫正在注视她。“呃,谢谢你帮我擦药,呃、呃,谢谢你的……你的晚餐。”其实,她比较想说:谢谢你的#%*。
她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她得为了一碗馊水向人致谢。
“吃吧。”他说。
向秧秧脸上的为难让白聿鑫很乐意欣赏她吞面条的表情,他双手横胸,专心于欣赏她接下来的表演。
她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拿汤匙,比较像拿起一把警用九0手枪,颤巍巍的模样,很像得了阿滋海默症,她舀一口面,紧眯眼睛、把它们放入嘴中,发抖的牙齿打开、闭阖,只是轻轻咀嚼……
忍不住了、忍不住了!她飞快冲进厨房,在洗碗槽里面吐。
这不是食物、不是馊水,而是一吃就会让人腐筋烂骨,从头到脚死到半点不剩的天下奇毒!
她吐到无力,不知道自己在受苦同时,有一个邪恶男人坐在餐厅里,咧开嘴笑得超开心。
白聿鑫已经很久没大笑过了,而向秧秧在短短的时间内让他大笑两回,让他记起来开心滋味,看着厨房方向,忍不住,他笑第三遍。
半晌,她气喘吁吁地走回餐厅。
要不是她出现之前,那锅馊食已经放在客厅桌上,要不是她确定他的工作不是通灵而是种茶,不可能算得出她会回头找他,否则她会认定他在恶意整她。
她对着他笑,嘴角拉出不自然的高角度,甚至用双臂夹了夹胸口、摆动自己的肩膀,假装自己很小女人。
“白先生,我非常感激您,没有您的收留,我得留在外面和野兽过夜,您不知道您的大恩大德对我有多重要……”
口蜜腹剑!她肯定对他有所求。
白聿鑫板起脸,把刚刚的笑容藏得不见半分。
她双手合掌,眼睛眨啊眨,装出一副善良天真。“如果、如果你不是太介意的话,我可不可以为了表达感激,为您做一顿晚餐?”
他没回答,却挑眉望她,当着她的面,把一瓢面条送进嘴里。
他、他吃了,他竟然吃得下去?他的体质与世人迥异,可以接受这样的荼毒,并且不让全身骨骼腐蚀殆尽?
向秧秧的眼睛睁得比牛还大,嘴巴张得可以吞下拳头,她很想扯出灿烂笑容,但……抱歉,这不在她的能力范围内。
于是,她又把他惹笑。
“我、我……呃,我没有别的东西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决定了,我决定替白先生做一顿饭,嗯,就这样决定!”
她飞快把话说完,飞快奔进厨房里,飞快地把他吃面条的画面Delete掉。
十分钟后,白聿鑫闻到第一阵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面条。十五分钟后,第二阵食物香让他对碗里的东西完全失去欲望。
二十分钟,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摆上餐桌,有肉有虾,完美的香菜和蒜酥洒在面碗中央,使他半饱的胃又感到异常饥饿。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换上新碗筷,替两人各盛一碗面。
“白先生,尝尝看,味道还不错。”
她们家三姐妹,就她遗传到妈妈的好手艺,任何食材到她手里,就能变出一道道创意料理。
如果不是购物台的薪水不坏,她曾经考虑过到夜市摆摊。
他低头、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从来不曾这样被满足过……他不是没吃过五星级料理,但那些大厨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让,完全没有身为美女的自觉,解决一碗面的速度只输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满碗公的食物飞快埋葬在两人肚子里,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这个时候想到“经理”两个字,或者想到茶叶合约,就会主动把半碗面让出来,可是目前她没法想那么多,她已经饿了整整一天,开长途车、在森林漫游,她走坏了高跟鞋、弄破了丝袜,她今天过得太狼狈,需要完美的食物来自我安慰。
“我没吃饱。”难得地,孤僻男人主动发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锅面从桌角推回他面前,仰头,用七秒半时间,把碗里的面条吃光光。
够清楚吧,她煮饭,不是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顾自己的肠胃,至于他吃什么,说老实话,她无所谓。
她心肠坏吗?没关系啦,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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