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心先生》第14章


她的手软软的,不粗,那不是一双会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确很会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样矛盾。他没甩开她,就由着她握住。“为什么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这种事,还能留那么多天不说。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诉我,卜老师还好吗?她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常鼓励我好好念书、出国深造,是我所有老师当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欢你,她已经退休了,在医院里面当志工。”
“有机会,我要去拜访卜老师。”
“我会告诉她。”
“你是从卜老师嘴里认识我的吗?”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见过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识动作,因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乐于分享温暖的好家伙。
“什么时候?”
“你和一个有男朋友叫做强强的女生在吵架的时候。”
“那个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对,你很刻薄。”
“但我的话是对的。那个女生叫做李淓,后来强强离开她,她念完大学进入我们公司,成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创佳绩,所以在我到这里出差之前,把她踢到总务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为坏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问:“从那个时候起,你就不相信爱情?”
“对,是我父亲教会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钱,它会因为你的努力越积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会帮你遮风挡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电影,因为你明白它是虚构的,顶多能影响你两个小时的情绪,不会伤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辈子。只有爱情,不能信。”
“有这么严重吗?”
“我母亲是音乐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队可以绕校园好几圈,但她相信爱情,放弃学业,结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紧,还利用她缺乏谋生能力,用经济压力逼她离婚。这是哪一国的爱情?想当年,他们可是亲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声。
“所以你不谈恋爱、不结婚?”
“对,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说对的口气那样笃定,笃定得他一阵无缘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吗?”
“只要我有够多的钱,可以花钱买男人来填补时间空间。”
“一辈子很长,等你老到走不动,会后悔年轻时没找个人来陪。”
“你怎敢确定夫妻能够陪对方一辈子?总会有一个人先走、一个人留下,与其到时候再来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倒不如从年轻就学着一个人生活。”
“你真的很没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许吧。”
这个笑容里面全是真心,没有假意,于是他发现,她全真的笑容,很美丽。
他们继续说话,这对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当不容易,他从不说废话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让他说过一句又一句,说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发现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装可怜扮示弱吗?这样的女生只会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经熟睡了,却还是会自动找到热源,那是本能。
一点、一点,她偎近他身边,脸靠上他的肩,双手抱住他热热的手臂,把脸埋进他的枕头里,睡得很惬意。
若干年前,也有个女孩像她这样,说没有他的体温就睡不着,每天晚上都抱着他睡,每个清晨,在伸懒腰之际,对他说:“阿聿,我前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么能追到你?”
她说过几百次爱他,但她完成梦想之后,突然发现,爱他是一种莫大负担。
她要走、他便让她走,没有牵牵绊绊、拉拉扯扯,朋友说那是他爱她不够,但他明白,这个说法是错的。他爱她很深很深,只不过,有些爱情就是会结束,勉强下去,只会辛苦对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怼,却无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尽力原谅对方,可是却饶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无法改变。
这个晚上过后,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沟通,他们越来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识时的闷葫芦,而她不再对他施放虚伪笑容,他们渐渐地,在心目中给对方留了一个名为“朋友”的位置。
第6章(1)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虐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喷喷的麻油鸡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胸口压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PS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几根葱、几片肉。”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欢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欢上他宽宽的背影,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喜欢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欢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 。”想到还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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