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契约》第2章


到了高中,课业忙碌起来,除了功课还是功课,根本没时间善用图书馆,直到毕业后才有时间泡图书馆;从那时一直到现在,真可说是我看书的快乐时期,量比从前大得多了,而图书馆又可以让人将书搬回家一个月享受,真是美妙极了!
现在如果问我最喜欢什么书,那真是多得说不完,只能列举几位钟爱的大师级作者了,例如:英国的简·奥斯汀、毛姆、狄更斯、笛福;法国的雨果、大仲马、卡缪;俄国的托尔斯泰;德国的赫塞;义大利的莫拉维亚;而中国的文学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要算,那可得从唐朝开始起算了……(狗仔:等、等、等、等一下,这样好了,狗仔帮你跟站长关说一下,找个机会让你在“吠报首选”或“生活小集”好好介绍介绍,好不?)好吧,那狗仔你可要记得喔,那我就下次再跟大家说啦!
狗仔:所以你平常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喽?
采璈:对,除了看书,就是吃饭、睡觉、看电视、和听音乐。每一样都好爱,缺一不可呢!我是不敢说什么“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的话,但随时我的床头一定至少会摆上一本书,睡前没摸个两下就会觉得空虚……(狗仔:原来你是用摸的,那狗仔我也要养成天天“舔”书的习惯,才不会面目可憎!)
曾有人说过,书是世上最宝贵也最便宜的东西;宝贵在它是作者的心血结晶,而便宜在我们只要花些钱就可以将它收藏起来。写作是对作者所有生活历练与知识的总检阅,所以每当看大师级的作品时,内心就有深深的感动,真恨不得一辈子埋进书堆里啊!(狗仔:没错没错,大家要好好珍重书哟,不仅是保护人类智慧,也是保护自然树木喔!)
狗仔:对了对了,美丽的采璈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啊?
采璈:男人啊……可不可以说我不喜欢男人啊?(狗仔:你不喜欢男人?!莫非你是……)才不是呢,人家我从国小二年级就会暗恋班上的男同学了,每学年换班级时就换一个男生来暗恋,所以我绝对正常得很(还很早熟哩!)。不过暗恋归暗恋,当我暗恋的对象向自己表示好感时,我欣赏他的心情立刻会转为厌恶(很怪吧?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呢!),而且屡试不爽唷!
经过十多年的暗恋经验,我现在竟然觉得好难喜欢上男孩子,特别是过年时亲戚都会问:有没有男友啊?我就觉得伤脑筋,因为我根本就不想交男朋友,眼前自己要做的事已经一堆了,实在没空谈情说爱。我想,大概是小时候就把“恋爱的心情”用光了,就像电动玩具里的主人翁,生命力用光就GAMEOVER一样吧,否则我真找不出为什么自己会对男生没兴趣的原因了。
狗仔:最后,请采璈对大家说几句话。
采璈:最重要的当然是——请多看人家的书宝宝喽;你们看我才有动力写嘛,拜托喽!
还有,现今的社会已是男女平等,采璈要送大家一句话,就是——女儿当自强!这不是指女人要悍,而是指凡事自己都要涉猎一些,男生会的我们也要会一点,不要因为有了男朋友就想全部倚靠他,等到有一天他不在身旁时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那就有点悲惨又空虚了。
对了,在聊天室里,曾碰过大家问“在写作过程中,偶尔会有分场、故事编排成词穷的问题,该怎么办?”小小作者我的小小建议是:多看书喽!看多了就是你的了!
第一章
深黑的夜晚,一辆公车行驶在弯曲的山路间,在漆黑的弯道上熟练地前进着。这是辆末班公车,车上只剩稀疏几个带着倦意的乘客,靠坐在椅子上等待到站。
一阵颠簸行进之后,公车在最终站停下,乘客们陆续下车。此时,却有一个不合作的乘客,满身酒味的靠倒在座椅上,半闭着眼、嘴里断续喃念着模糊的句子。
所有人都下车后,司机回过头看向那不合作的乘客,只见她软倒在椅子上,像是醉得乱七八糟的样子。他于是皱起眉头走向这醉鬼,决定亲自摇醒她。
“喂、喂,小姐,下车了,这是最后一站了!”司机摇着她的肩膀道。
这个看起来还挺正派的小姐不像是这班公车的常客,也不知道是在哪一站混着人群上了车,恐怕是醉得不省人事搭错车了。
“什么叫最后一站啊?我还要坐!”被摇得有些醒了,区亦翎于是胡乱挥开司机的手,叫着。“这是我第一次搭公车耶,你当然要做最好的服务!”她皱眉噘起嘴,看来就像个发酒疯的醉鬼般。
“你神经病啊?我叫你下车就下车,要再搭就等明天!”手被这么一挥,司机也大声起来。原本还觉得这个小姐看来不像不良少女,但见她胡言乱语的样子司机也动起气来。年纪轻轻不学好,专跟人家学喝酒!
“下车就下车……哼!你这个人实在太没有服务精神了……”被司机一骂,区亦翎只好摇晃着站起身,嘴里还不忘数落。
她可是第一次搭公车耶,选了他的车他应该觉得荣幸才对,竟然还这么没服务精神……
“喂、喂,你的花!”司机完全不把她的话放在眼里,只是白眼盯着她踉跄的脚步,之后才发现座椅上留下了一束高雅的捧花,才又开口叫道。
“花?”区亦翎回过头狐疑了一下,但在看见司机拿起那束花时,她立刻脚步不稳地奔向他,一把从他手中夺过花束。“呃,对,这是我的花……”拿过花之后,她就自顾自的摇摇晃晃踱下车。
“真是神经病!”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司机又再翻了一个白眼。
区亦翎下了公车后立刻被山风猛烈地刮袭着,可是冷冽的空气并没有让她脑子清醒些。她只是四下望了望,但在一片漆黑的夜色里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她不晓得这是什么地方,只见路向着黑暗弯曲延伸。在酒精的作用下,她开始漫无目的地向着这条不知通往何处、陌生而黑暗的路走去。
这不仅是她第一回搭公车,也是她第一回上PUB喝酒,在那震天价响的乐声中她不知灌进了多少杯火辣辣的液体。
从前在学校里,好多同学都说PUB多好玩、跳舞多有趣,可是当她身处在那烟雾弥漫、充满可怕剧响的室内,跟着一大堆人挤在一起扭来扭去时,她怎么也看不出到底哪里有趣了?
还有,不是说一醉解千愁吗?怎么在喝了那么多杯酒后,她只觉得更难过了?不只是原本心里的难过,还加上身体晕沉沉的难过;而PUB里的声光、空气也只让她觉得愈来愈受不了,她一点也没办法像那些挤在一起扭动身体的人一样快乐。
所以她带着沉重的身体和心情离开了PUB,然后迷迷糊糊地跟着一群人一起上了这辆不知开往何处的公车。反正到哪儿都好,对她来说都一样。
她要学那些不良少女过堕落的生活,她要发生悲惨的意外事故……反正她就是要让宸宇哥哥后悔就是了!
谁叫他竟然娶了别的女人!
今天,就是宸宇哥哥结婚的日子。她本来一点也不想参加婚礼的,可是又不甘心不去看看宸宇哥哥的新娘打扮起来是不是比自己更漂亮,所以最后她还是去了,而且还穿了一套纯白的小洋装来与新娘媲美。
可是,宸宇哥哥就连看她一眼的时间都没有,整个心思全在他的新娘身上!
想到这儿,区亦翎的眉、眼、小嘴忽然像包子一般的皱了起来,不甘心的泪水开始掉出眼眶,跟着,她就抽抽噎噎的哭了起来。
宸宇哥哥是大骗子!小时候他曾说过她是他最关心的女孩了,还答应等她长大后要娶她;可是现在他娶的却是别人,而且整个心里都只有他的新娘,而她——变得一点也不重要了……
区亦翎的脸掩在白色的花束里啜泣着,脚步继续往更黑暗的方向前进,离公车终站的灯光愈来愈遥远,最后,只剩天空中投射下来的莹莹月光,将她孤寂的身影拖得长长的。
但她完全感觉不到任何恐惧,满身的醉意及不甘心的情绪让她一点也没察觉自己正孤零零地置身于阒黑的荒郊野外。
“宸宇哥哥是大笨蛋、大骗子!”在空寂的夜色下,她忽然顿足对着天空大叫。“笨蛋、笨蛋、笨蛋!连馨有什么好嘛,我长得一点也不输她,为什么娶她不娶我?是我们先认识的耶!”她像醉鬼、也像小孩子闹脾气般的大喊。
经过这么一阵喊叫后,区亦翎忽然觉得胃部猛烈翻腾起来,一时之间让她难过得只能蹲下身来。
“嗯……”她将头埋在花里干呕,难过得眼泪直流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