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迷情》第25章


野火合唱团更受欢迎了,年底的全美音乐奖,他们实至名归的获得最佳新进摇滚团体及年度最佳单曲奖,野火的名声快速的升至最高点。
两个月的巡回演唱疯狂了全美各地,而后的日本之行更风靡了整个亚洲。他们与史密斯飞船、杀戮合唱团等知名乐团的伦敦演唱震撼了欧洲,参加莫斯科和平音乐祭的演出更摇滚了全世界!
野火已成为数一数二的顶尖摇滚乐团,排行榜上的常客,各大音乐杂志最常出现的封面人物,不但史奇接连六期被票选为十大性感男歌手榜首,洛伊和杰克亦连获吉他玩家杂志颁授的最佳演奏者,而乔更是积极准备发行打鼓的教学录影带。
当时在伦敦演唱会上曾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一名疯狂的男歌迷跃上舞台狂舞,被工作人员丢下台后,在史奇演唱最后一首安可曲时,将酒瓶丢上台,打掉他手上的麦克风,划破他的嘴角,现场尖叫声如雷贯耳。
史奇愤而跳下舞台与他扭打,似浪潮般的人群直向他拥来,工作人员一一跳下扯开双方,现场整个陷入一片混乱,拥挤的人潮尖叫声不断,台上台下乱成一团,演唱会因而中断,数十人因过度拥挤而休克昏迷。
直到半小时过后,史奇才带着受伤的嘴唇、被撕破的上衣、被抓红的手臂,回到台上唱完最后一首歌,并在曲终时向歌迷说了一段话——
“我要你们是因为爱我的音乐,所以才来看我的演唱会,我绝对会给你们最好的演出。如果你是存着闹场的心理,我告诉你,滚出这个体育馆,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为不想听我唱歌的人唱歌。”
然后他砸烂了麦克风,踢掉了音箱,将上衣扔了出去,连谢幕也没有就回到后台,从此他叛逆的形象更深植人心,但这不但没有减低他的声誉,反而使他更受欢迎,人们醉倒在他狂野的眼神中,崇拜他的我行我素,痴迷于他的骄傲,甚至不屑的态度。
他的女朋友一个换过一个,却从没有个认真、没有一个用心,因此他的形象又多了一个——风流。
他不在乎,他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他把他的真爱藏在心里,把他的热情给了音乐。对女人,他能给的只有虚情假意,而她们心甘情愿,因此他变成了既叛逆又花心,既狂野又骄傲,既冷酷却又最具亲和力的人,而人们却爱极了这样复杂又多变的他。
第十章
时间流逝得那样快,三年过去了,快得令他来不及回想这一千多个日子他做了什么,他应该忘得差不多了吧?除了有个小小的影子总是回荡不去,他什么也记不得了,因为他从来不去回想过去,也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个专情的人,三年来,他的生命里只有音乐,但是……时间真能冲淡一切记忆吗?
史奇抱着才两个月大的婴儿,小宝宝在他手中活像个小玩具,圆溜溜的大眼睛几乎占了小脸的一半,眨呀眨的盯着他看,竟有如此熟悉的感觉……史奇的心跳漏了一拍,这个漂亮的孩子,也有一对星星般无邪的大眼睛。
“宝琳,他很像你。”
“当然,拼了老命生的,不像我像谁!”宝琳一脸自豪。
“嘴巴像劳伦。”
“男孩子嘛,不过我倒希望眼睛像他,眼睛那么大像女孩子似的。”
史奇笑了,掐掐他的小脸。
“这小子长大后,不知要迷死多少女孩子。”
“你妈生你的时候一定也这么想。放心,我才不会让我儿子变得跟你一样。”
“跟我一样不好吗?”
“当然不好了,每天打开报纸就看见你和不同的女人上头条,你不累啊?”宝琳故意挖苦他,她最了解史奇,当然知道他不可能认真。
“说都是她们在说,我可从来没有承认谁是我女朋友。”史奇把长腿跨在桌上,事不关己的回话。
“你真可恶!”宝琳笑骂一声,放了一瓶啤酒在他面前,自己则倒了杯牛奶。
“戒酒啦?”史奇好玩的盯着她,总觉得宝琳那双最适合拿酒杯的修长玉手,改拿起胖胖的马克杯,似乎显得格外不搭。
“早就戒了,我可不希望我儿子是泡在酒精里长大的。”
“他叫什么名字?”
“希文。好不好听?”
“希文……”史希低头望着怀中的小婴孩,大眼睛仿佛不曾移开视线似的盯着他,仿佛在向他传达某种讯息,那样的深切熟悉……史奇迷惑了。
小手抓住了他的头发,希文竟然露出了甜甜的笑,史奇的心一下子纠结在一起,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的心又痛了起来……希文,你何其幸运,你的生命是用爱堆砌而成的,是我们遗失的天使给予你的。
他抱紧了希文。他不是早忘记她了?他不是早忘记过去了?为何又觉得心痛?为何又感到难过?
“你想闷死我儿子吗?”
史奇抬起头,惊讶的看见满眶热泪却面带微笑的宝琳,她从他手中抱回孩子,在希文的小脸上亲了又亲。
“小希文好乖,快快长大,等姐姐回来后,你就不寂寞了。你要长得又高又壮,才能保护姐姐;你要赶快学说话,才能告诉姐姐你有多想她,她听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史奇心如泣血。三年来,宝琳不曾再为希尼掉一滴眼泪,时间是可怕的杀手,希尼整整三年毫无音讯,时间逐渐吞噬了他们的信心,淹灭了他们的期盼,三年……令人不得不怀疑她是否还存在?是否真的将她的生命给了希文?不,她不会是这样残忍的人,她不会留下一个问号,留下一个伤口,让大家饱受痛楚。
“宝琳,希尼有了弟弟,她知道的,而且一定开心极了。”史奇揽住她的肩。
“当然!”宝琳笑中带泪,感叹的说:“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希尼今年都要二十岁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还那么瘦?头发有没有留长?”
“宝琳……”
“不过我肯定她变成了大美女。”她笑道,别过头看着双眉紧锁的史奇,将手轻盖在他手上。
“史奇,希尼还活着吧?”
史奇不敢回答,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当然要她活着,但谁敢确定?谁又能证明?
“你还爱她吗?”她又问。
史奇想也没想,毫不迟疑的就点头,连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对她的感情竟能如此长久。
“你会娶她吗?”她忽然认真起来。
史奇愣了一下。
宝琳耸了耸肩。“当然,如果她回来的话。”
“会!”史奇喊出,握紧她的手,肯定的告诉她:“我会!”
宝琳笑了,看着那双真情流露的眼睛。
“希尼好幸福!”
史奇直点头。
宝琳拍拍他的手。“我相信希尼不会遗弃我们,她很快就会回来,看她的弟弟,当你的新娘。”
史奇给她一个柔柔的笑容,柔柔的回答:“我也相信!”
他们再次踏入录音室,筹备了将近一年,累积了三百多场演唱经验,在万军瞩目下,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即将推出。
新专辑正式录音录了一个半月,共收录十一首歌,广告宣传打得火热,他们却迟迟不肯发片。
这几天除了史奇老是闲得发慌外,其他人似乎都特别忙。史奇一脸纳闷的坐在客厅里,该录的歌都录了,该做的事公司的人也处理了,他们到底还忙些什么?他愈想愈不对,难道跟延迟发片有关?
这天,他们将史奇带到录音室——
“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史奇拉了一把椅子反坐。
“我们决定再收录一首歌。”杰克边说边准备放带子。
“十一首还不够多啊?”
“就是二十首,歌迷也不嫌多。”洛伊笑道,“我们的合奏部分都录好了,就等你配唱了。”
“词曲都没给我,教我即兴演出啊?”史奇一脸莫名其妙。
“放心,你一定比我们还熟悉。”乔故作神秘地瞄他一眼。
史奇正想开口再问,随即一阵清脆的木吉他音符柔柔地泄下,缠绕住他的听觉,只以十二弦的古典吉他为前奏,清新脱俗,旋律干净而婉转,却带着浓浓的悲伤,深深的无奈……
史奇愣住了,掩埋已久的音符从他脑海中跃出,他几乎遗忘的旋律自他记忆中苏醒,这曲调他如此熟悉,熟悉得令他心痛不已。霎时,他的心脏狂跳起来,他的血液沸腾起来,凄凉的音符缠得他无法呼吸……
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他捂着耳朵大喊:“关掉,关掉!谁教你们录这首歌?谁教你们录的?!
“史奇!”洛伊抓下他的手,“这是你给她的歌,你必须唱,必须为她唱。”
“我不唱,绝对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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