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读本-是以见放》是以见放-第55章


女生像你这样够用了,你看死老猫那么高,翅膀都不让她穿高跟鞋。”
“我却得天天都穿。”抬着脚下的八公分刑具,穿着它能过一米七,还是比他矮大半个头。
他笑:“跟小丫似的,现在她死心了,你又开始想蹿个儿了?”
“我本来不想,就你给衬的。”我一六五,标准身高,但是季风一八六,站在一起比例太突兀了,他居然还想长个儿!
“我还能长两年吧?嗯?”
“你都二十好几了还长什么长?呵呵,你还别说,去年还长了颗牙。”结果闹成了智齿冠周炎,硬是去牙所给拔了。
他摸着曾经疼痛的腮帮子:“人说二十三蹿一蹿,二十五鼓一鼓,我蹿的蹿的也差不多能到一米九。”
“真要当专职模特儿?”收工之后Vivi姐大力招揽季风,说他要是过了一米九都能跻身国际。这家伙还真动心了怎么着?“轻点儿得瑟,你家不带让的。”
“他们不让好使啊。”
“以前没发现你有这表演欲望啊。”
“嗯嗯~”他摇头,郑重其事地解释道,“是另一种欲望。”
琥珀大眼中毫不掩饰地闪着金光,我懂了:“人为财死。”
他微一思索,对道:“女为悦己者死。”见我喷笑也不禁自嘲地笑笑,追问,“什么意思啊?我听欧娜说的。”
“不知道别瞎说。”我轻斥,车子缓行经过星光璀璨的娱乐城,我随口提议,“看电影去啊?”
“嗯?”他向外看一眼,“靠边停下吧师傅。”
他兴致勃勃地在售票台选场选座位,最后挑了一个IMAX巨幕原版美国大片,还有四十多分钟才开场,要了两杯咖啡坐着等。我看着他的杯子嘴里泛苦:“季风你少喝点黑咖啡,对心脏不好。”他答应得倒是快,不过我怀疑人根本没听,正拿电影票扇着风,欣赏四周墙壁上张贴的海报。我问:“英文原音你不看字幕能听懂吗?”
“挠他普饶布勒母!”
他非得给那错误语法读成日常用语吗?“让人摆一下午累不累?”
“累!”他敲敲腿,心悸地点头,“比打满场都累。”
“那还来看电影。”
“我不是陪你吗?”他邀功,“家里程序都不做了,哪找我这么会疼人儿的。”
“哟~那你快回家吧,别担误你赚钱。”这个麻应人劲儿的,“你现在快钻钱眼儿里去了。”
“你比钱重要。赚钱不也是为你么,为你生为你死为你奔波一辈子。”
我抿嘴直乐:“小词儿甩的。”俺们风少终于出息了。
他端着杯子定定看我不说话,样子有点痴,可是每次看他这种表情我都有种很不应该的不安。
我避开他的注视,拧头看电影的宣传图片,俊男美女华丽的背景,我问季风:“你说有一天我会不会在这上面看见你?”
他反问我:“你想看吗?”
“说不好。”如果他能在我眼前,我当然不屑看纸上的,但是如果他在天涯海角,能看到这些,也足够了吧?
“我只赚钱不赚名儿。”
牛哄哄的德性让人忍不住打压:“你倒是想名利双收。”
“我一点也不想。”他是个压不住的主儿,“我只要利。”
“钱锈儿么~~”
“差不多了,我现在目标特别明确,一想着挣钱,就像打球手热时候的感觉一样,着急要出场,浑身充满斗志。火焰神,武装起来!嗬!”
我目瞪口呆:“你打了鸡血啊?”还是服了千年野山参?
“真的,以后我就围着两件事儿转,你和钱。”
他喊着口号,像传销人士给自己洗脑填灌新思想,丛家、钱——使季风充满斗志的目标,他将为之武装变身。
说不出来为什么,当一个梦以现实的姿态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时候,我却仍觉得这是个梦,在梦里,对所发生的事反应很迟钝。这种想法很可笑,我只能告诉自己要学着适应,给季风信心,过了玛拉,以琳就不远了。其实季风并不是梦那样难触难捉的人,他不擅搞些风花雪月,为数不多的浪漫细胞也给初恋做陪葬了,总的说来一直挺实际主义的,不知道怎么就是让人有抓不住的无力感。
记得北京刚有IMAX电影的时候,寝室老大弄了张票,临时有事没去成把票丢给我。当时比较闲的我一人去看电影,刚出校门季风就来了,也跟着要去看。才到电影院门口,遇着一幕经典对白,从停车场走来的那对男女,女的指着影院门口那蜘蛛侠的充气人问:“蜘蛛侠是男的还是女的?”男的看了一眼,面无表情非常笃定地回答:“男的。他没有小鸡鸡。”季风当时差点没给人那两口子笑毛了,这时旁边有几个黄牛问我们要不要票,100一张,比电影院卖的便宜,于是季风决定回寝室上网下枪版的看,把我那张票80卖给黄牛了。拿着钱我们俩去吃好伦哥,39/位,吃完他陪我走回寝室,用剩的两块钱自己坐个空调车回学校的。一毛都没剩。
那时候他不太会挣钱,但挺会花,从来不知道自己手里有多少钱,反正是有多少花多少,没余钱,一着急用钱了就抓瞎。后来季静就直接把钱汇到我账上,自打我给季风管账开始,他的钱就紧起来了,因为我经常骗他说没钱了。到毕业的时候给他攒了六千多块钱,就这样季静还夸季风用钱省呢,可想而知以前在经济上是多么纵容她老弟。季风把这笔钱提出来当天就没了,换了全新的电脑回来,他置办家电我也不能说什么。又过几天,我论文答辩结束,夜了十一二点钟他从麦乐迪打电话过来,里头好些个废品似的嗓子正嚎着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我说这要起义咋的,季风说他把旧电脑处理给一个学弟,卖了两千块钱,请哥儿几个唱歌,让我也去。我不跟他疯,他就仗着酒劲儿打车来接,把小藻儿和欧娜全搅和起来了,我们上车他在车里就睡着了。我在他身上摸啊摸,摸出来皮夹子把里面的钱全洗了。等那群好汉们唱够了季风掏出钱包让我去结帐,我拿着钱包口朝下地倒倒倒,倒出来叮当一枚小钢蹦儿,他立马醒酒了……
他就好像个拉丁美洲人,野性难驯,做事没计划,成天吵吵巴伙。
现在不一样了,可我怎么还觉得找不到目标的季风更可爱些?大概是在那个季风面前,我更有存在感吧。而他在弄清自己要什么之后,我的这种存在感淡了,没了,找不到了。他的生活,这样事事有条理的季风,越来越陌生。
但他事实上待我更亲近,喜欢粘着我,千方百计哄我开心,默契自不用说。恋爱也不见得一定有什么模式吧?如果不去钻牛角尖想那些,我的生活就好过多了。
他做了一下午人偶,又看了场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回来洗个澡给自己泡了杯咖啡,踩着山猫般轻巧的步伐往电脑前一坐,夜班又开始了。
屏幕上令人眼花的代码,层层行行,他专心抠索,有时候喝咖啡会回头看我一眼。我在他身后的床上用笔记本打祖码,每隔一段时间让眼睛休息会儿,下地转转,仅限于他的房间。但去卫生间难免经过客厅,又控制不住自己往蜥蜴笼子那儿看的欲望,看完了就一身鸡皮疙瘩,据说它们百米速度比我快,我噌地钻回卧室。
季风点着鼠标一心二用地问:“看见啥不该看的了?”
我商量他:“给那俩怪物扔了吧。”
他心不在焉,随口答道:“我怎么能抛弃兄弟!”
“我和他俩同时掉进河里你先救谁?”
“你和我妈一起掉河儿里我都先救你。”
这儿子算白养了!我靠在门板上抚倒直立的汗毛,走过去坐进他怀里,他往后挪了挪,手从我身体两边绕过去,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眼不离工作窗口,长指还敲着键盘。小几号被他整个儿抱住的感觉确实不错,而且我相对微小的存在完全影响不到他……真失败。坐了一会儿犯困,我拧过身蜷在他胸前,他停下看我折腾,我被迫交待:“我睡会儿。”
他失笑,调小冷风,帮我寻了个舒服的睡姿:“睡吧。”低头吻吻我的肩膀,继续跟电脑苦战。
谁能想到,看上去最没长性的季风,原来是个财迷工作狂。
黑群也玩得很晚才着家,体贴地把剩饭打包拎回来给他,可惜没挑好时间。“猪,吃食!”哗一推门,季风刚把睡迷糊的我放在床上,这幅画面深深刺激到黑群,条件反射地退出去,站外边先声夺人:“靠,自己不知道锁门怨不着我啊!”
我噗地一笑,季风过去拉开门瞪他:“给我!”
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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