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莎翁致敬 陆观澜》第55章


我们在一个亭子里坐了下来。
他看着我:“其实,我对你很好奇。”
我挑了挑眉,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他轻轻一笑:“不过,还比不上我当时,看到一个陌生人半夜两点多,浑身上下淋得湿透地敲开我房门的那一刻,来得惊奇。”
他侧过脸来:“你知道吗,去年初夏,秦子默从新加坡转机,飞了十多个小时,辗转到新西兰去找我,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还记得童妙因吗?’”
他微笑:“妙因……妙因……,我怎么会不记得她?大一那年,她温柔,美丽,符合那个年纪的男生对心仪女孩的全部梦想。有一次,我碰上她自行车坏在路上,我带她回家,我们就这样熟悉了,原来,她不像我以为的那么高傲,原来,我也不像她想像的那么自大,那时候,她,我,还有一个她的朋友,三人经常在一起玩,班里男生经常开我们的玩笑……”
我看着他,一个温文的男子,从容不迫地叙述着,神态平静。
他的眼睛,看着远方,轻轻的:“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朦朦胧胧,就是爱情,可是……”他若有所思地,“我们那时候太年轻了……”
“我不知道,她那个朋友,也对我……”他微微一叹,“仅仅是因为一个阴错阳差的误会,或者说,是那个女生有心的……,我严重伤害了妙因,她不再理我,我也放不下面子去找她,不久,我们全家移民新西兰。”
“那天,子默说了很多,但是,我只记住了一句话,‘我对自己想要的未来,没有百分之一的把握,但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不想你跟妙因重蹈覆辙。’”他看着远方渐渐隐到林后的太阳,“在新西兰,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她们中,不乏像妙因一样美丽的,但是,我永远记得,那年,最后一次送妙因回家,我已经往回走了很远,回头看去,她背着夕阳的光,静静看着我的眼神。”
“其实,就像子默说的,我对妙因,对未来,同样没有把握,但是,因为他的这句话,或许,还因为年少时候的那个梦想……” 他轻轻地,“我还是,回来了。”
突然间,他站了起来:“我不期望她立刻能接受我,原谅我,但是,跟子默一样,我可以慢慢地等。”
说罢,他微微颔首,大踏步而去。
我从他的身后看过去,妙因正从教学楼里走出来。
我淡淡一笑,转身离开。
两个月后,我收到妙因的短信。
“不是所有的人,都如子默跟你,从头到尾,没办法走得出过去,那样,实在太奢侈。”
“不是所有的事,都如子默所说的那样,只是一种移情,我宁愿相信,我不是输给了你,而是输给了时间。”
“但是,林汐,我们始终是朋友。”
我阖上手机,微笑了一下。
坐在我身旁的子默看着我,有点诧异:“你笑什么?”
我歪过头去看他:“我笑一个人。”看着他有点不解的表情,我慢条斯理地,顺了顺我面前的教案,“一个半夜三更坐飞机去扰人清梦的人。”
我很难得地发现,某人转过脸去,耳根微微发红。
我挑了挑眉,叹了口气:“秦子默,你又何苦……”如此大费周章?
根本不符合经济学投入产出原理,可见当年,我对他的熏陶完全失败。
没人理我。
我又挑了挑眉,好心闭嘴。
算了,不能指望他立竿见影瞬间成才。
正想站起来,突然间,一个身影贴到了我身后,一个唇在我头发上摩挲,然后,一个闷闷的声音响起:“汐汐,我恋旧,”他圈紧我,喃喃地,“很恋、很恋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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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还有最后一章啦,先给自己加加油,写完再出门去,hoho~~~~
生生世世
请一定记得比我幸福
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
不久,沙沙跟汪方宣布结婚。
我跟子默是当仁不让的男女傧相。
婚礼那天的沙沙,更加美得惊人。
只是席中,我陪她在化妆室休息的时候,她一把抱住我,眼泪汪汪地:“汐汐……”
我的眼眶也是一片湿润,只是,我拍了拍她,笑道:“傻瓜,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哭什么?再说,哭花了脸,可就不漂亮了。”
她依然紧紧地抱着我:“汐汐,我真的好高兴,有你一直陪着我,还有……”她擦了擦泪,“子默哥哥终于没事了,他……还是跟你……”
她梨花带雨的脸上,有着一种安宁的美,又过了半天,她轻轻地:“汐汐,记得帮我谢谢子默哥哥。”
她看着化妆室桌上放着的她跟汪方的结婚照,若有所思片刻,绽开淡淡的笑颜:“汪方说,子默哥哥回来后,跟他见过面,”她握紧我的手,“他还是一直关心我的,就像他以前说过的那样……”
我替她顺了顺头发:“傻丫头……”
话未说完,门开了,是新郎官。
他径直走到沙沙面前:“沙沙,累不累?有没有感到不舒服?还有,……”
我微笑着,站在一边,看着他们甜蜜地轻言细语。
我带着感激,看着眼前这样宽厚包容的男人,给予沙沙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呵护。
我的小妹妹沙沙,终于有了一个美满归宿了。
我悄悄替他们阖上门,走了出去。
从头到尾,婚礼办得都很成功。
沙沙很开心,我也很开心,
但是,有一个人心情很不好。
是詹姆斯。
一天,我坐在子默客厅的小几前备课。
子默放着好好的书房不用,偏来跟我挤,我们席地而坐,各占茶几的一端。
突然,有人来敲门,敲得很是急促。
我跟子默一愣,面面相觑片刻之后,我去开门。
是愁眉苦脸的詹姆斯。
我有些惊讶,因为如果我没有记错,他应该刚从西藏游玩回来。
他一进门,就大声地:“汐汐,我生病了。”
他指指自己的心口。
我大惊,声音抖抖地:“你心脏……出了毛病?”
他也吓了一跳,大摇其头:“oh,no……”
子默头也不抬,目光仍在文件上,淡淡地:“他的意思,他得了心病。”
“心病?”
子默继续翻过一页,波澜不惊地:“相思病,”他站了起来,抱起看好的文件准备回书房,走了两步,回头浅浅一笑,口气中带着戏谑,“别理他,老毛病了,隔三岔五地犯。”
我忍住笑,看着詹姆斯充耳不闻,无比虔诚地交握住双手:“那种感觉,”他兴奋地,“就像你们国家的那部《红楼梦》里,贾宝玉第一次看到他表妹一样,你看过吗?你明白吗?”
我白了他一眼,拜托,不要侮辱我的智商,好歹那是我们国家的国粹好不好?再说,有满脸络腮胡讲话洋腔洋调的贾宝玉吗?!
反正课也备得七七八八了,我索性阖上书本,耐着性子听他讲述他的艳遇。
原来,他去西藏玩,认识了同旅行团的一个中国女孩,一见钟情,从此穷追不舍,奈何女孩子不仅精灵古怪,而且口齿伶俐,中文半吊子的詹姆斯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多次约会邀请被她四两拨千斤地,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痛快回绝。
我无限同情地看着他,唔,好像瘦了不少呢。
他沉溺在自己的小宇宙中,笑得很是白痴:“她就像一个天使,笑得太灿烂了,oh my god……”
我失笑,看来,詹姆斯完全不明白,天使的一半,可能是魔鬼。
说到后来,他看着我:“汐汐,我终于想明白,Richard当年天天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他一本正经地,“原来,喜欢一个人又看不到她,每天早上起来,真的看到红红的树叶就会想起她,就会想哭。”
我一愣,琢磨了半天才明白他想说什么,不禁啼笑皆非。想来王实甫老先生若是知道自己的千古名句被他如此曲解,定会从九泉之下愤而跳将出来抖着指头论理,然后,再吐血而亡。
又转念一想,算了,人家好歹也是国际友人,又算得上元曲票友,在古文化日渐式微的现代社会,精神可嘉。
于是,我一边喝茶,一边饶有兴趣地继续听着他的絮絮叨叨。
最后,我和子默还好心地请饥肠辘辘的他吃了一顿饭,而且,子默亲自下厨招待。
临走前,詹姆斯很识相地,自动忽略从头到尾不动声色,只是安静听着,鲜少开口的子默,伸出手来,十分感动地想要拥抱我:“汐汐,你是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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