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44章


姚远今年刚在一家名气不小的外企里面找到一个做医药销售代表的事由儿,仗着和医生圈子的关系密切,业绩可观,收入不菲。没想到短短半年,此人除了事业,竟然连爱情也有所斩获,效率着实惊人。 
“也就刚刚两个月的事儿,”他缓缓吐出一股浓密的烟柱,“平时挺说得来的,又老一块儿出差,混着混着就凑一块堆儿去了。” 
“牛逼呀,哪天带出来让我们也瞜瞜?” 
“再说吧,”姚远稍露难色,过了一会儿,告诉我们:“她比咱们大好几岁,离过次婚,还……有一孩子。” 
“这有什么的,姚远。”谢天拿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咱还在乎这个?鞋合不合脚就自个儿知道,别的都是扯蛋。” 
“就是,姚远,谢天说的在理。诶?小谢,你丫那双新鞋呢?” 
“丢了。哥们儿又光脚了。”谢天一口把杯子里的剩酒闷干,“前两天刚散,是我提出来的,我觉得跟那女孩儿还是不太合适。” 
“就想这么混下去了?”我看着他。 
“也不能这么说。”他突然变得有点儿低沉,“我觉得吧,这事儿不能着急,真的,急也没用。有合适的我就认认真真跟她一块儿,没有我也不强求,自己过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我现在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要是……我不是具体指谁,你已经错过那个最合适的了呢?” 
“那也没办法。晨子,我知道,樊星是跟我挺合得来的,不过都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事儿咱们谁都无能为力。要是我有运气再碰上一个这么靠谱儿的姑娘,我绝对不会再随便撒手了,真的。……咳,不说这个了,来,咱们走一个。” 
“唉,感情的事儿真是说不清楚,”石光又给我们的杯子里一一倒上酒,“小时候,我老想着自己以后肯定能碰上一个最牛逼的姑娘……” 
“可不,那会儿咱们还都想着能操白雪公主呢。”姚远插嘴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石光,越长大了要求变得越现实,咱们都离自己当初想象的爱情越来越远了。” 
“是啊,可就是这样也没法保证能抓紧自己的那一份儿,就像我和汤雨……不过,有时候我又想—你们说,爱情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我们谁也没接话,陷入了一阵沉默。是啊,我们都长大了,都在生命中面临和体会过各式各样的东西—亲情、友情、事业、金钱……当然,还有爱情,也许,还有更多。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就开始了盲目地追逐着爱情,并从此一直享受和伴随着它带给我们的欢笑和痛苦,喜悦和颤抖,满足和烦恼,但是,它对我们到底又有多重要呢?—我说不清,我的朋友们说不清,甚至,我怀疑是不是有人真的能把这件事儿说清楚。 
我们都快到站了,我要了最后两瓶啤酒,颤颤巍巍地给每个人都倒满:“最后一个,都啁了。” 
“等会儿,”姚远伸手拦住大家,“石光,难得咱们再凑到一块儿,说点儿什么吧?” 
“嗯……”石光端着酒杯,眼神儿一一扫过我们的脸,“也没什么可说的,就为咱们自己吧。这么多年了,咱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儿聚在一起,我觉得不容易,但愿十年以后、二十年以后咱们还能这样儿,永远都能这样儿,来,干了!” 
“干!” 
到家已经快三点了。我一路上开得极慢,把车窗开得很低,任凭冰冷的夜风倒灌进来让我变得清醒,任由身边车辆一一飞速超过也不去理睬。我把车停好,一阶一阶沉重地爬上楼梯,尽量不出声响地开门进了屋,客厅的落地灯还在柔和地亮着,是沈月给我留下的,她已经在里屋睡了。 
我关上灯,轻手轻脚地进到卧室,脱掉衣服躺下,发现早上堆在沙发里的被褥已经被沈月搬回了床上。我扭过脸看看她,她紧闭着眼睛,但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沉默地翻了一个身,把整个后背都留给了我。 
我头晕,却又特别清醒,还混杂着点儿兴奋。好半天我都没能睡着,最后索性睁开了眼睛,在黑暗中仰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渐渐的,我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就在这一片模糊当中,从小到大的一幕幕场景又纷纷滑过了我的眼前,它们是那么清澈鲜活,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我快28岁了,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我就这么平庸又忙碌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微不足道,可有可无。我知道,我已经很难再让自己做出什么改变,我有些自私,有些软弱,有些稳重,还算善良;我相信一些东西,不相信一些东西;我拥有不少,也失去很多,但无论如何,我明白,自己没有资格得意嚣张,也没有理由抱怨牢骚,没有谁强加给我什么,现在的一切都是我自己选择的结果。对此,我还能再说什么呢?—我只想说,我甘心接受、也愿意投身而入到这段属于自己的生活里埋头前行,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爱你(20)
当然,从今以后,在这条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有一个人总是陪伴着我跋涉或者漫步—她是沈月,我的妻子,我正在爱着也应该一直爱下去的姑娘。我侧过身看着那个在黑暗中隐约可见的白皙背影,她的呼吸细长均匀,我不知道她是在装睡还是真的已经睡着了,但我知道,即使在睡梦里,我也已经成为她心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会一再闪现在她的眼前。 
我愿意和你在一起,一起走过欢乐,走过平静,走过痛苦—我终于把手轻轻地放到了沈月温暖柔软的身体上—我还记得对你说过的那些情话,还记得对你做出的那些承诺,我们要一起在这间被你装扮得温馨舒适的小屋里共同生活下去,还要一起到遥远的西班牙去享受南欧的碧蓝海水和绚烂阳光;我们要去看看那座美轮美奂却永远也不会完工的圣家教堂,还要在遍布精美瓷砖和迷人建筑的桂尔公园里牵手漫步,相互微笑…… 
“我爱你。”一片漆黑之中,我听见自己低沉又清晰地对她说。
后记
我有一副心爱的小眼镜,我给它起名叫做“别较劲”,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戴着它穿行在我一天又一天的生活之中,去面对着那些不停轮换、交替而来的兴奋满足和忧伤无奈,去面对着一切我应该和必须面对的事情和人。透过镜片的折射,我发现,生活在我的眼中变了颜色,它不再那么拧巴和混乱,当然,更说不上缤纷和美好,不过就那么回事儿;透过镜片的折射,我也在尽量越来越平静地去看待置身其中的整个世界,我认为这样才更适合自己。 
用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我完成了自己的第二本小说—《在那个恋爱的季节》,写下最后一个字,我已即将年满28岁,我知道,自己的青春也将到此终结,一去不返。当然,除去对个人而言,无论是小说的完成还是青春的逝去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我既无必要、也没兴趣在这里夸夸其谈对这两件事情的心得与感慨,那可太事儿逼了。 
毫无疑问,这本小说是个无聊的产物。我是说,正是由于过去一段生活的无聊与乏味,我才捡起耐心和兴趣开始写下这些文字并最后把它完成,由此可见,小说本身除了无聊之外也难以再有什么其它内容,关于这一点,用不着别人提醒,我自己心里有数。 
回想起来,产生写这本小说的想法的时候,我还对爱情和自身抱着一腔可笑的狂妄和热情,那还是在遥远的2001年,我依然鲜活,仍旧混蛋,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我才会积攒着满肚子的废话想要一吐为快。然而,四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和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我的生活和头脑中的想法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种种变化,一些曾经息息相关的朋友和姑娘也终于渐渐远去、不见踪影,于是,和生活本身一样,这本小说也终于以一种面目全非的形象出现了在我的眼前。 
但是,无论如何,这些文字最终出现了。我想说,它不够好,但正符合我的能力;它不够有趣,却并不比我本人更乏味,所以,我正好拿它送给那些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和那些至今仍停留在我身边的朋友们,但愿这本小说能给你们带来一丝只有在我们之间才能体会到的安慰。很多时候,也仅仅是从这一点上,我才会认为这本小说还存在着点滴的价值。 
也是在四年前,我写过一本叫《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的小说。出版之后,我收到过一些读者的来信,信里几乎千篇一律地在询问我书中提到的那些内容是否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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