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丐》第26章


董青璇一惊,刘易轩那天生上扬的唇角动了动,她立刻抓了一旁的被子就盖在自己身上。
她从不知道,那个男人在何时变得那么无赖。
“为什么要救我。”董青璇裹紧了被子,她还记得自己被鞭打到晕过去时的心情,她渴望着刘易轩的出现,结果他居然真的出现了。
自己还能再没出息一些吗。
刘易轩顺了下衣袍,今天他仍穿的一身白衣,最外层的衣料比较硬挺,往外泛着片淡色的银光,发也是束得整整齐齐,依然是一副好得不能再好的模样。
他没回答董青璇的话,只顺手端了刚刚侍女还留在桌案上的另一碗药,走到董青璇床榻旁坐下。
“来,张嘴。”
声音轻轻柔柔的,几乎让人听了便能哭泣出来。
董青璇怒目着他,又不敢看他完美的面容,便将目光落到那碗药上。
“乖,千万不要把这碗药再弄翻哦。”刘易轩笑,舀了一勺,放在唇下吹了吹,接着递上。
即使汤勺还没有直接碰触到董青璇的唇,但她还是能感受到那汤勺以及握着汤勺的那只手的温度,他举袖间都是令人迷醉的香味,董青璇看着刘易轩。
她张了张嘴,猛地将手往前一推,那碗药便顿时往刘易轩身上泼了过去。
刘易轩反应很快,身子一站,药水全噼里啪啦溅到地上。
他的白衣依旧一尘不染,而上扬的唇也没有放下,他看着在床榻上咬牙切齿地看着自己的董青璇,将药碗放下,接着慢悠悠地用挂在架上的巾帕擦了手。
“你想杀便杀了我,不要搞这种虚伪的东西,现在看到你的笑,我都觉得厌恶透了!”董青璇抓紧了被褥。
刘易轩叹了口气,唇虽平持了,但让他的脸看上去不似有笑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小姐你真是麻烦呢,这些药可都是熬了很久的。”他拍了拍手,又有侍女端了盘子进来,盘上放着两碗药。
“不怕,药有的是,你可要继续?”他端了一碗,往前走了两步,“你现在这样子,可真是像头小野兽了。”
董青璇不想再与他多语了,只要清醒过来,她便会为自己内心深处还渴望着刘易轩这一事实感到耻辱,但即使事后独自反复着忏悔,她也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出那种不争气。
但双腿连挪动的力气也没有,她挣扎了几下,除了突然摔到了床角,压根没有一点作为。
而刘易轩却端着那碗药轻巧地靠着看着自己,让她觉得她正像是挣扎的爬虫。
“来,喝药。”
“不喝!”
“听话。”
“滚开!”
董青璇看着刘易轩往这儿走近了,她怒视他,随时做好将那口药碗砸到他脑袋上的准备。
刘易轩睫毛抖动了一下,托起碗喝了一口,接着猛地凑了上来。
刚刚董青璇摔到了床角,另一边还放着个乌木柜子,自己便正被卡在中央的缝隙见,而刘易轩的动作干净利落,还没来得及挣扎,他便一手抵住墙面,一手捏住她的下巴,接着便压上了她的唇。
刘易轩以这种方式为她灌下了药,不论她怎样挣扎,那口屈辱的药汤还是顺着舌尖咽喉,一路往下去了。
“原来你喜欢这种喝药的方式。”离开她的唇后,这个压迫住她的男人这么道。
周围全是那炙热的薄荷香,董青璇想不出她该用怎样的话来反抗他。
“这么期待的眼神,难道还想我喂你?”
沉默也同样会被那个混蛋嗤笑。
“滚,滚开,我自己喝。”她道。
刘易轩看了看董青璇,一把将她搂回床榻,接着将那碗药递给她。
董青璇现在很想哭,但她又不想刘易轩听到她的哭声,没用调羹,她只是低头一直捧着那口碗,一点点喝着。
让她的长发盖住周边的面容,让那口碗挡住下方的光。
在仇人面前她什么也做不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废物。
刘易轩将手盖在她头上了,她却不敢抬头。
“为什么要救你呀,因为你不是说过,要向我复仇吗?”头顶那个声音道,“我等着那一天,等着你能做出什么有趣的事情来,在那之前,你可不准给我随随便便就死去。”
“你不是已经把董家害成这样,那天你不是已经丢弃了我……”
“是,当时我给了你机会去自生自灭,但你却要回来复仇,呵,青璇,现在的你可比之前要有趣多了,你并不知道。”
刘易轩轻轻拍了拍董青璇的脑袋。
“是谁让你变成现在的模样,我很有兴趣知道。难道是那天晚上遇见的男人?”
董青璇甩开刘易轩的手,她终于抬起了脑袋。
刘易轩还是笑吟吟的。
“果然是,那男人并不是普通人,那日一见,我便有了感觉。”刘易轩看着董青璇,“你恋上他了?”
董青璇一惊,咽了下口水。
“不关你的事。”
刘易轩接过董青璇的碗:“那男人现在一定在到处找你,对了他是个乞丐,我听人说,这段时间乞丐们活动得咳有些频繁。”
傲哥在找她,她留了那封东西后,傲哥竟然还在找他。
是的,与刘易轩相比,傲哥一直都是好人。
“不过你放心,我封锁了所有的消息,他是绝对不可能找到你的。”刘易轩又一笑,继而起身,“所以就安心地在刘府,这个眼熟的房间养伤吧,我想看看那男人能有什么能耐。”
“你不准把他怎么样!”刘易轩临到门前,董青璇叫住了他,“任何事与他无关。”
刘易轩顿了一顿,彬彬有礼地对她点了下头。
“真没想到,我们的大小姐也开始关心人了。不过呢,我收回那句话。”他眯了下眼,“你没有恋上他,因为直到现在你心里的人还是我。”
说完后,刘易轩的衣摆便在屏风那头隐去了。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我不叫饼伯。
住嘴,你,你,你都不许叫,一开始,这称呼便只为小姐而存在。
是的,有一日我烙了个饼,小姐一吃便欢喜得很,老爷问她说,要谁来陪你玩呀,小姐便会说,那个做了莲蓉饼的伯伯,从今以后她便叫我饼伯,董家上下也开始这么称呼我。
我本家姓茂,十岁便进董家做了仆人,由于我有着过人的天资又勤奋努力,三十岁那年便当上了董府的管家,从那天开始,我便确信,即使要耗尽一生的精力,我也会把董府打点得井然有序。
我终身不娶,我要将我的一生都奉献给董家。
在我五十岁那年的一个夏天,我跟着老爷出门办事,在回到洛阳城前却突然哗啦啦下了一场暴雨,许多人排着队伍踩在泥坑里,当时我便想了个法子,我让车夫绕右道从侧门入城。
如果现在让我回想,那天的这个决定便足够让我后悔一生。
就在那个暴雨后的黄昏,右道上少了积水也少了行人,在我们经过几棵柳树时,一车的人便清晰地听到了河那头传来的哭声。
我下了车,便发现了装在木盆中被河水冲到柳树脚下的一个襁褓,哭声便是从襁褓中传出来的,木盆搁浅在一堆烂泥与杂草间,半个盆子已经陷了进去,我将那孩子从盆中抱出时,便发现整个襁褓已经被河水浸透了。
老爷也下了车,他拨开了盖在婴儿头上的布料。
一记响亮的哭声后,我们都看清了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婴孩,我敢保证,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着一个小孩能漂亮成这般地步,老爷显然觉得那婴孩是有趣的,老爷碰了碰它的脸,那婴儿便停止了哭泣,继而便笑了。
当时董家还没有子嗣,老爷只有一个夫人,夫人进门多年却并未生育,老爷口中说着其实没有大碍,心中还是惦着的,大约是那婴儿的笑容实在太过可爱,老爷当下便将它从我怀中接了过去。
老爷发现婴孩的襁褓中留着封信,已经被水糊了大半,只隐约看清在第一列的文字上写明了孩子的名字。
就是在那一天董家捡回了一个婴儿,并按着信上所说的取名为刘易轩。
老爷几乎是将刘易轩当亲生孩子般看待的,那孩子长得可爱又聪明听话,两岁学诗词三岁学书画,面容也随着岁月愈发动人,老爷总说,在抱它回来时如果不是掀了布看到那婴儿的小蘑菇,可会以为那么漂亮的是个女娃儿呢。
老爷忙完活后最大的乐趣就是抱着刘易轩玩,记得有一年秋天,老爷抱着那个白袍子男孩坐在枫树底下,随风飘下的枫叶映着男孩光华无比的容貌,可真是连我这个糟老头子见了都要惊呆了。
那时候老爷已经开始准备做过继的程序,他要让这么个聪慧无比惹人喜爱的孩子成为自己名义上的亲子,等孩子长大,老爷便将所有的家业都交给他。
但这个时候,夫人有了。
老爷一辈子都没?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