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摄影》第87章


一首歌结束,蚂蚱抱着吉它窜了上来:“哥们儿,今儿三子有事来不了了,你给我弹贝斯吧。”我本想下去找苗苗亲热亲热,但蚂蚱死皮赖脸的拉着我不放,无奈,只好客串一下贝斯手。
蚂蚱捏着嗓子唱了几首比较流行的歌,最后在一片嘘声中灰溜溜的下了台:“这帮混蛋,这么nb的音乐都不会欣赏——”我可没有闲心听他絮叨,挣脱出他的魔掌,三步并做两步窜到苗苗的旁边:“怎么样?成没?”
格日勒摇摇头:“没成,他们说不要女的。”
“kao——没关系,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连L琦还能混上主唱呢,我就不信咱们苗苗不成,咱们慢慢再找。”说着我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有点受不了了,您得帮帮我。”
苗苗白了我一眼:“你就不能想点别的事?”
听我唱了几首歌后她先回家去了。我草草的结束了表演,收拾好了家什正打算回家,打鼓的三儿忽然拉住我:“金子,有人想跟你谈谈。”
“谁啊?”
“是T哥。”
虽然当面见过不少活的腕儿,但我在T哥面前还是感到有些紧张。他笑眯眯的看了我半天才开口:“兄弟歌写的不错。”
“哪里哪里,跟哥哥比不了。”
“我没夸你。三儿把你的东西拿给我看了,我打算要几个,你出个价吧。”
我看看他,然后点上一根烟:“哥哥看得起我,那我也不客气了。三百一个吧。”
他点点头,一如既往的笑着,半天没有说话。
看着我默默的抽完了烟,他又开口了:“我队里的贝斯刚走人,你有没有兴趣?”
心脏瞬间紧缩了一下,我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进入他的乐队就表示我将彻底告别地下摇滚的圈子,通过他,我可以尽快的实现我原先的梦想,我将有很多红的机会。但是——在和苗苗发生关系的那天,我已经下了离开北京的决心,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再适合这里,我已经失去了对摇滚的热情。之所以还没有走,是因为我得为苗苗找到出路——最起码得给她找到个能填饱肚子的工作。
我没有说话。虽然下了要走的决心,但眼前的诱。惑是难以割舍的。默默的想了很久,我终于下了决心。
“T哥,我想求您一件事。”
“说吧。”他抱着胳膊看着我。
“我认识一个草原上来的姑娘,也是贝斯手。她很有天份,歌写得也很棒,但就是没有机会。我想——请你给她个机会,或者说把我的机会让给她。”
他看了我好半天:“那你呢?我这里只有一个位置。”
我点点头:“她和我不一样,我除了玩摇滚还有另外一条路,但她没有,除了音乐她什么都没有。”
T哥似乎了解了,点了点头:“好,就这么办吧。回头我联系她。”说着他站了起来,重重的在我肩上拍了一下:“好样的。”
看着他宽大的背影,我的心情有些乱,我知道已经到了该离开北京的时候了。蚂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我旁边,他给我递过一根烟:“你——要走了?”
我点点头,看了看他:“蚂蚱,陪我到老古那里去一趟。”
敲了半天门里面才有动静,一个女声传了出来:“找谁?”
“找古Y的。”
门开了,一张清秀的小脸从门缝里露了出来:“是要录音吗?古哥刚睡,你明天来好不好?”
“老古!!!”蚂蚱扯开嗓子叫了起来:“来活儿了!快接客啊!!”
“我kao!大半夜的嚎什么丧啊?”老古嘟囔着打开门,顺手在只穿着件衬衫露着两条雪白大腿的姑娘身上上拍了一巴掌:“没事儿,是我哥们,你先去睡吧。”姑娘白了我们一眼:“那你快点儿啊。”说完有些不高兴地进房去了。
“小妞不错啊。”蚂蚱冲房门吹了声口哨:“哪儿找来的?”
“嘿嘿,中院的,身材不错吧?功夫更棒!最近一直在我这儿给别人唱和声,感觉不错……这个以后再说,你们这么晚干什么来了?录音?”
对着麦克,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给苗苗留了言。
“苗苗,我想我得走了。这是我早就决定好的事,你不要多想。本想当面跟你道别,但还是算了,见了面反而不知道和你说什么好,再说我们就这样多少带点遗憾的分开,都会彼此记忆得长久一点,你说不是么?那天听了你的歌——就是草原的那首,总觉得太悲,我说过那不适合你,所以给你改了改,我现在唱给你听听。”
老古把我和蚂蚱分轨录好的伴奏打开,我酝酿了一会儿,待前奏结束后唱了起来。
清晨,我登上了开往沈阳的火车。蚂蚱眼圈红红的,他在窗外扬了扬手中的录音带,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走了。
车开动的一刹那,我的心忽然象被撕裂般疼痛起来,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摸,原来我早已泪流满面——这一瞬间,我发现了存于心中的爱。“苗苗…”我对着窗外沉睡的北京喃喃的说:“……我爱你……”
已经好多年了,我已经忘掉了关于北京的很多,但不曾忘记过留在北京的那段爱情,当然,我指的是我的爱,我不知道苗苗是否爱我。直到我收到已经成名的蚂蚱——胡吗个给我邮寄来的两张碟。一张是苗苗的个人专辑,另外一张是2001年新千年华语榜中榜的现场实况,苗苗获得了神州最佳新人奖。
她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还象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模样,只是长发没有了。致词过后,格日勒唱了她的歌。
这一刻,我的泪水不可遏制地涌上了眼眶。
正文 第123章 玩世
聂奇N梦之二十七。
主角,“小弟”。
小弟今年打算结婚了,从去年9月被女友发现外面有女人后到现在,一直没出去偷食了,现在快结婚了,估计以后要告别偷食圈子了!唉!
告别之前,打算对这些年的泡妞经历做下总结。
小弟接触女人比较早,在我15岁初二的时候,一个在社会上游荡的女子,准确的说是个女太保倒追我,相处半个月后,一次酒后终于和她qr,她比较漂亮,身材倒是一般。
后来,她不告而别消失在我们县城了,再一次见到她已经是6年以后,我21,她24了,在大街上偶遇的,相互出去喝了杯茶,她说她那几年去沿海打工去了!
我没有问她打什么工,因为那些年里很多和她一起出去的人回来告诉我她在外面做小姐!抛开暗恋的不算,这是我第一个女友,也是我的初恋,然而,从她离开家乡到最后一次见面,都没说分手,算起来到如今,她依稀还是我女友!这就是我的初恋,毫无感情可言,然而却给了我最深的记忆!
继此小太妹之后,我和社会上的人混,碰过一些不良少女,但没有固定名义上的女友。我初三,因为学古惑仔而荒废了学业,被父母送往离家80公里外一个半封闭教学的乡村中学复读初三,在那里的一年,碰过2个该校的wc,次数不计,其中一个怀上了,但father是谁不知道,她首先找上了该校的老大,该校老大找我商量该怎么办,我就说把我们知道碰过她的人都叫来,每人凑点钱打掉孩子。
于是我们把学校里我们知道碰过她的人叫到一起,除掉我和那个老大,居然有15人之多,其他不知道的还不晓得有多少,但大家都是穷学生,凑不出什么钱,那时候我们那打孩子要1000多,对我们每个月就100块生活费的学生来说,是笔天文数字,于是我和那老大盯上了学校的教导处主任,因为据我们所知,那个主任也碰过这个女的,于是我们让这个女的去找那个主任,要是他不给,就闹,为了名誉,不怕他不给,后来这个问题就让主任解决了!
在这个学校的一年,有了一个正式的女友,但没有碰她,那时候她才读初一,农村女孩较保守!怕负责,所以一直没敢碰她!
结束这个乡村中学一年的生活后,我依然没考上高中,铁了心要游荡社会的我,在邻近高中开学之际,被父亲以断绝父子关系相要挟,身为教师的母亲走了关系,把我送到县里的高中!在那里我遇到了这辈子我最感谢的老师,我们班主任!
第一天报名,我穿着拖鞋,衬衣不扣扣子,敞着胸怀,衬衣袋子里放包烟,耳朵夹着烟去报名,我之所以这样嚣张,就是打算给这个老师不好的印象,让她反感,到最后不想收我,让我转其他班去,然后我再到其他班主任面前再如此这般,这样,再加上我在外面的恶名,所有的老师都不敢要我,于是我可以顺理成章的不用读书了!哪想,这个班主任一见我的样子,就当我不存在似的!没有一丝不快的表情,可能是我老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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