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摄影》第103章


我脑子腾地一热,他竟然叫我妻子小凤?我都是直乎其名的,他有什么权利呢?
听起来这么别扭,可是,我心里怪怪地,突然间有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黄凤,是我的妻子。小凤呢?听起来好陌生,叫起来好亲密,黄凤一定是曾经接受过这个称呼。她可以以两个身份同时存在于我和另一个男人的世界!我竟然得出这样一个无聊的结论:黄凤的某一部分生活确实是属于和他共有的。我没再继续就这个荒唐的路子想下去,只是示意他坐下,然后从包里抽出小月在我怀里的一张合影。
孙老二还是没明白,我看他真有点傻了。
“这是我的小情人。”我倾过身子俯耳告诉他。
孙老二把脸一下拉了下来,“你什么意思?!”
“你不是喜欢黄凤吗?如果我不要她,你会要她吗?娶她?”
心思脱口而出后,我的心通通地狂跳起来。真的决定让黄凤和他这样的人同眠共枕?!
孙老二冷笑两声,“如果你是想来套我的,我可以告诉你,没用。”
“你喜欢她吗?”我依然声音很冷地问道。
孙老二看着我,他也有些紧张,扭脸看看左右,突然叫服务员过来,要了杯水。
“对。挺喜欢的。”他喝了口水,决定不再遮掩,声音极柔和、极诚恳地对我说道:“不过我和她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对于你妻子这样有气质的女人,我是不会用强的,你们之间如果出了问题,那不能怪我了……给我再看看照片。”
我把照片递给他,在他的表情带动下,我也终于笑了,两人的气氛开始有些缓和。
他反复研究了一会儿,突然道,“看来你挺喜欢这女孩的,我不喜欢这么嫩的,也没小凤美啊,而且太瘦了点,不过,家花就是没有野花香啊!你小子,不识货。你别说了,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对小凤肯定一心一意,可她那边……你得想办法,”孙老二沉吟了一会儿,再次问我,“不过,张同,你真舍得?可别后悔啊。”
我一时犹豫起来,不知怎地,隐约意识到自己做出了一件极蠢的事情。
“告诉你,要不是有一次我动作大了点,把她吓跑了,说不定,她早就被我占有了,不用你今天来求我了。以前她对我确实有相当的好感的。”
“什么事?”
“她应该没和你说。”他呲牙一笑。
在我的再三央求之下,他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把那次的情况合盘托出。
“是去年夏天,我和你老婆参加一个宴请,回来都坐在后座上,我假装喝醉了,上身歪伏在座位上,头就顶着她的大腿,当时,我对《文》司机说,脑子有《人》些乱,还要在考虑《书》点问题,不想《屋》睡,让把音乐打开,开得很大,我摸了她,隔着衣服摸的,她吓得一点也不敢声张。”
我突然感觉他是在谈论一个与我不相干的女人,便不轻不重地捶了一下他,“你丫的,真敢打良家妇女的主意,敢动我老婆!骂你句王八蛋不算过份吧!”
他也随着我笑了起来,得意地点点头。无论谁,看我们默契的笑容,都会以为我们是特铁的哥们。
他无限神往地说道,“不过,唉,就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拼命躲着我。她是确实不愿与我发展那种关系啊。……其实,从内部,你的思想工作做好了,她早晚会半推半就顺从我的。在工作中,小凤还是挺欣赏我的,你不知道吧,以前,她有时和我一聊就是半天。我对她动手动脚,她是不能接受,但有时候……打个情骂个俏,她脸红过。第一步是关键的。”
当晚,我跑到了一个小酒馆,边喝边想,有了一个主意,但是心里很不是味道,最后喝得烂醉,很晚才回家。
当黄凤给我打水洗脸的时候,我有些清醒。
我醉眼朦胧中,还是意识到,黄凤是很美的。
正文 第142章 单纯
聂奇N梦之四十二。
说来惭愧,我读大三的时候还很单纯。
你说我守身如玉洁身自好,那是假的,我心里的那个急呀!那个躁啊!
黄昏,校园里飘荡着情yu的味道,那些美媚(请原谅我用了个时髦的名词,我们那时候没有这种动物)搔首弄姿地走在林荫道上,但闻莺声燕语,只见媚眼横流,嗟夫!惟恐天下不乱也。
可怜的我只有着急的份儿,跟匹狼似的四处乱蹿,两眼绿油油地盯着猎物,哈喇子垂悬三尺有余。
我始终没弄懂胡子(他是我的室友加死党)凭什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论长相嘛没我漂亮,论个头嘛没我挺拔,论功课嘛比我好点儿不多……
可他硬生生的就是香饽饽,快赶上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棺材也要打开盖人称玉树临风的陆小凤了(因为陆小凤也留胡子)。大学上了三年,女朋友换了三茬,还整天嚷嚷说普天下最累的事情莫过于谈情说爱……
这不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指着和尚骂秃子吗?我恨不得狂扁他一顿了!
当然,事后分析起来,胡子的成功还是有其必然之处的。比如他玩得一手好吉他,而且有一副天生沙哑的嗓子。要知道冲着女生来一首“此情可待”的效果不亚于喂她吃一剂“追魂夺命催情散”!如果再加点迷惘的眼神,忧郁的表情…我kao!那就更披靡了!
话说回来,大三那年,胡子在一家歌舞厅里弹吉他,挣外快。我闲着没鸟事干就跑去蹭吃蹭喝,然后挂在胡子的帐上。当时已经流行三陪了,来自我国东南西北地区的年轻女劳力涌入本市搞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行业),惹来一大帮兜里有的是钱就是没地方花的风s老爷们儿,夜夜笙歌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诸如此类的成语你就往他们身上使吧,一点儿错都没有。
我就是在那家歌舞厅里认识她的。
她的名片上印着“公关部经理”的头衔,其实说白了就是“妈咪”,手底下带着十几个女孩,天天抽水——所以女孩们又叫她做“抽水马T”。在我看来她的工作性质类似于旧社会的“老鸨”。只不过时代进步了,称谓也进化了而已。
听女孩们说,她以前也是做小姐的,而且还是改革开放初期最早下海的那批之一。如此说来,叫她一声“前辈”也不过份。她大概够三张了吧,但根本看不出来,保养得跟妖精一样——当时我只意识到她漂亮,并没有其他感觉,至于为了她丧魂落魄夜夜猛yy不已则是后话——咱先按下不表。她声音妩媚,带少许北方口音——后来我才知道她果然是哈尔滨人。
胡子跟她关系很好,管她叫“娜姐”,我也跟着胡子叫。实际上她姓陈,双名妮娜,虽然听起来矫情了点,但还是满洋气的。她穿爱斯普瑞,擦蜜司佛陀,抽加长卡地亚,喝飘仙一号或者芝华士……
你看看人家!这才叫生活啊!
好了,该切入正题了,再罗嗦下去我就快赶上罗家y了。话说那年夏天我跟着胡子泡歌舞厅,结果就认识了妮娜姐姐。有时候我坐在大厅的角落里听胡子唱歌,她就端着酒杯过来陪我说话,东一句西一句,没正经,瞎贫。
有一次,她问我:“阿飞,你有女朋友吗?”
我赶紧摇头,“没有没有,女朋友?那可是奢侈品啊!用不起。”
妮娜不相信,说,“你看你就不老实了吧,像你这样的帅哥,能闲得住?”
我苦笑,“要是有头发谁愿意做瘌痢呀!的确是没有。”
妮娜就说,“如果你真没有的话,我帮你介绍。我这里大把女孩子。”
我盯着她,“说实话娜姐,我挺喜欢你的。”
妮娜就笑,“你他M的就会耍贫嘴,没功夫搭理你!”
还有一次,歌舞厅生意清淡,妮娜闲着无聊,就过来找我侃大山。我忽然发现她学问不浅!从可可夏奈尔到米兰昆德拉……她都略知一二。
我情不自禁地诧异了。
我问她,“娜姐,你在哪儿上的大学?”
妮娜撇撇嘴,“扯淡!我高中都没毕业,哪儿来的大学!”
我说,“那你的学问够深的,干脆去我们学校当客座得了!”
妮娜叹一口气,“不瞒你说,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就是大学老师。”
她优雅地叼上一支卡地亚,我赶紧帮她点上。她深吸一口,然后吐出一个十分专业的大烟圈。
她若有所思,“那是我的第one次。”
我好奇地问,“后来为什么吹了呢?”
她说:“嫌他穷呗,就那么点儿工资,够干嘛?现在我有钱了,可是……”
她显得非常伤感。
我想逗她开心,于是一拍大腿,叫一声,“好险!”
妮娜吃惊地看着我,“怎么啦?”
我说,“幸亏你们俩没成事儿!否则没准儿我得叫你师娘,那我可就亏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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